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禁止金融机构进入期货市场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24:17 308 人看过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银发[1996]240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中国人民交通或拆入资金支持期货交易。各分行要加强监管,防止信贷资金流入期货市场

三、所有金融机构均不得投资入股期货交易机构、期货经纪机构。已投资入股的金融机构必须在1996年12月31日之前将股份转让出去。

四、凡过去在我行领取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中有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必须自文到之日起两个月内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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