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与从合同之间的关系具体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6 17:58:08 342 人看过

鉴于从合同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和有效性作为基础才能发挥其功能,因此,我们通常将这类合同称之为“附属合同”。

从合同的重要特性便在于其附属于主合同的关系性质,这是因为它无法在没有主合同的情况下独自存在,只有当主合同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应效力时,从合同才可能因此而产生与之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如果主合同未能成功订立,则从合同也无法顺利形成;

如果主合同发生转让或者消失,那么相应的从合同也会消失或是成为无意义的文本;

若主合同被宣布无效甚至被撤销,从合同将丧失所有有效的法律力量;

最后,当主合同终止运行时,从合同也会自动终止其所有的代表性权利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主合同与从合同的相对性其实是相互依存的,没有主合同,则不会有从合同;

同样地,没有从合同,也很难定义出主合同到底是什么。

虽然主合同的设立和有效性将对从合同的成立和效力产生直接影响,然而即使从合同没有被正式建立或者已经失效,通常情况下都不会对主合同本身的效力造成任何不良后果。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5: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界定主合同与从合同,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2024-04-28
    430人看过
  • 合同订立与合同效力的区别以及之间的关系
    合同订立与合同效力的区别在于构成的条件不同,法律意义不同,作用的阶段不同等。合同生效与合同订立的关系是依法订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合同的生效是需要具备有条件的。一、合同订立与合同效力的区别合同订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2.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
    2023-06-04
    210人看过
  • 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怎样签合同
    一、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怎样签合同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合同只要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劳务关系致人损害如何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劳务关系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2022-12-17
    86人看过
  • 民法典赠与合同诺成性合同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一、民法典赠与合同诺成性合同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中国《民法典》对赠与合同的实践性与诺成性采取了两分法,将一般的赠与合同(不区分书面赠与和口头赠与,但不包括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原则上规定为实践合同;而将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中国民法典未明确规定以赠与财产的移交作为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所以一般赠与合同指的是诺成合同。二、赠与合同的含义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三、诺成合同的含义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
    2023-04-13
    334人看过
  • 不可抗力与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该合同应该消灭。但通过什么途径消灭,各国立法并不一致。德国法系是采取合同当然且自动消灭的原则。基本上由债务人承担风险,而不是通过合同解除的方式。这种立法表面上看不拖泥带水,解决问题干脆利落,但实际上却没有顾及到当事人如何采取救济措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有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之嫌。英美法系用合同落空原则解决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问题,确认合同解除。但这种解除不经过固有意义上的程序,即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而是由法官裁决。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将合同解除(第9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予以贯彻,如法释〔2003〕7号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第23条第2款)。实务
    2023-03-05
    106人看过
  • 如何理解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之间的关系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之间的关联性可以被解读为:首先,一项合同得以成立乃是该合同能够具备效力的根本前提条件;若合同无法完成其成立过程,那么势必无法实现其有效运行的状态。其次,合同生效是建立在合同成立这一基础之上的,它是合同成立的终极目标。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却未必一定会产生法律效力。例如,依据相关法规之规定,有些类型的合同在成立之后还须经由特定部门的审批及注册程序方能生效执行,这时候只有履行完这些手续,合同方能真正发挥其效力。《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
    2024-08-02
    99人看过
  • 如何判断合同与要约之间的关系?
    交错要约不存在合同关系,交错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要约,而同时对方也以同样的内容发出要约,且双方当事人彼此都不知道有要约的现象。合同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在交错邀约中没有承诺阶段的,因此没有成立合同关系。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
    2023-07-14
    156人看过
  •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
    根据我相关法律的规定,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因为担保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的效力也是从属于主合同的效力的,主合同无效,从属于主合同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所以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的并非必然无效。主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主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
    2023-07-15
    217人看过
  • 主体变更与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劳动合同主体可以变更。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是否有必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是需要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好的情况之下才能进行签订,对于签订的条款一定要表达出双方的真实意思,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和利益,如果所存在的条款有任何不公平的,那么劳动者是有权利拒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
    2023-07-06
    385人看过
  • 合同转让是不是主从关系
    合同转让并不是主从关系。主合同与从合同在法律定义上如何定义的?两者之间存在什么关系?主合同顾名思义是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未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相对来说,从合同是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譬如,借贷合同是主合同,随借贷合同而设立的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就是从合同。一、从合同的特点:从合同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从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这种从属性主要表现如下:1、成立的从属性:从合同的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2、消灭的从属性:主合同消灭,从合同当然消灭。3、处分的从属性:当事人对主合同的处分,如无特别规定其效力及于从合同。二、主从合同的仲裁管辖问题1、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主从合同的关系是基于内容上
    2023-03-29
    347人看过
  • 合同主体审查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一、合同主体审查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合同主体审查的具体内容有:1、区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内部职能部门的签约问题;2、审核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的情况;3、审核签约人有无签约权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怎样的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
    2024-02-05
    434人看过
  • 开发商与物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是怎样的
    一、开发商与物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是怎样的开发商与业主之间主要是购房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未将其房屋全部卖出,那么开发商也是业主,与普通业主承担相同的权利义务。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通常是两种关系:1.从属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2.合同关系,开发商以原始业主的身份订立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二、法律途径解决开发商延期交房问题法律途径解决开发商延期交房问题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权。如果开发商由于自身原因而延期交房,可以先发出交房催告,并给出合理期限。如果合理期限届满,仍未交房,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
    2023-10-10
    429人看过
  • 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是怎样的
    一、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是怎样的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是履行合同的行为,主要就是指交付,包括买卖物和对价的交付,交付是买卖合同中核心的内容。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中介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吗中介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二手房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
    2024-01-18
    410人看过
  • 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具体有哪些
    作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属配套行为,担保合同在此背景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当主债权债务合同因为某种原因而无效时,保证合同便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除非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必须归于无效地位。待保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之后,无论是债务人、保证人抑或是债权人,如有明显过错行为,他们都应按照各自所犯错误的严重程度来担负相应的民事法律负担。《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
    2024-08-20
    25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与施工合同具有主从关系的是怎么样的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2
      中止履行合同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你司应当恢复履行。如果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你司可以解除合同。值得注意的是,你司在运用不安抗辩权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需要提交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确切证据,否则,你司需要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望慎重履行该抗辩权。
    • 合同附加与主合同之间是怎么关系的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15
      附加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
    • 保证合同与保证合同之间的相互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8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将按照约定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因此而订立的合同即为保证合同。由于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所以主合同变更与保证合同的效力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有很大影响。 反担保是相对于本担保而言并在既存本担保莱系的基础上设立的。作为反担保的对称并为反担保设定的前提和基础的本担保,是指并仅限于“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
    • 工程类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有哪些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工程类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有什么关系吧: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合同、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的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 合同关系主从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0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