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报酬不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9:01:43 351 人看过

1、在职工正常上下班、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如果职工收到的工资跟合同里面的约定少了,可以拿着劳动合同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是去仲裁,并且保留好自己的收款证明,免得用人单位会钻空子为自己辩解。2、对于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我们不该任由他们操控,即使发工资的主动权是在他们身上。但是作为职工的我们也不要害怕,我们是有付出自己的劳动成果的,是有获取报酬的权利,而且合同上面也说得很清楚了,该支付多少就是多少。

一、劳动局能管私人老板吗

这里所说的“私人老板”,如果指的个体工商户,那么我们认为,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各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劳动争议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跟私人老板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我们也提醒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是不受劳动法制约的,因此就随意用工,这种误解不仅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最终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损失。

二、职场人如何正确看待离职?

1、不要轻易离职

我们一直有强调,你在这一家公司遇到的问题,下一家公司很有可能还会遇到。

产生了离职的心态,客观的分析自己所处的形式,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才是最重要。

比如你想成长,但是公司没有给你这个机会,或是忽视你,你需要主动提出自己需要机会。让公司给你更多具备成长性的任务。

如果你想走管理层,公司没有晋升通道,你可以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领导才能,眼关万路,而听八方,等到有机会再跳也不迟。

如果你已经干得很难受了,而且有被领导打压的趋势,你在慎重考虑后,可以再提离职,更慎重。

2、开弓没有回头箭

一旦提出离职,就像快要分手的人一样,即使你俩走在一起,你们的心也不在一起了。

所以,不要贪恋过去的成就种种,一旦提了离职,就得勇敢的向前走,犹豫和纠结啊,反而浪费时间。

员工流失很正常,你呆那不走,老板也不好进行下一步行动,到时候新人招进来了,反而尴尬。

3、清楚自己的定位和价值

有时候领导会以画大饼的方式把你留下,给你说尽万般好话。

但是,你的价值多少,你自己一定要清楚,离职并不会放大你的价值。

听过一句话:“如果你是一颗豆子,别人说你以后是朵玫瑰花,你就信了吗?”

了解自己,才能更好的大步向前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约定劳动报酬不明确可实行同工同酬
    7月26日,杨某经朋友介绍到某食品公司工作,公司安排他操作浇注机。该公司只与他口头约定试用期2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明确劳动报酬。8月19日,杨某因事向公司提出辞职,并于8月22日离开公司。杨某到月底去该公司领工资时,公司称按照单位规定,试用期内辞职每日只发放20元生活费,他在公司工作28天发给他560元。杨某不同意,要求公司按同工作岗位每日60元标准发放。在多次要求未果的情况下,杨某投诉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
    2023-04-25
    468人看过
  • 承揽合同报酬属于劳务报酬吗
    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的报酬,不一定属于劳务报酬。如果个人进行承揽活动,个人取得的承揽报酬就是劳务报酬。如果以单位名义承揽活动,取得的报酬就是单位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八十二条【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一、劳务费与职工工资薪酬的区别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费用一般是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
    2023-02-18
    256人看过
  •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赔偿年限是什么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23-07-04
    46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无效支付多少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如果双方约定的报酬高于用人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水平的,除当事人恶意串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外,劳动者已经给付劳动的,劳动报酬按照实际履行的内容确认。一、无效的劳动合同合同特征(一)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它们大都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不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立法的目的,所以,对此类合同国家就应当实行干预,使其不发生效力,而不管当事人是否主张合同的效力。(二)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就是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法律既不保护无效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也不强制当
    2023-02-15
    164人看过
  • 劳动报酬如何在劳动合同中填写
    1、据实填写就可以了,是计件工资,还是计时工资,还是固定工资,可以据实选填。2、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3、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一、什么是用人单位的工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二、员工说走就走工资怎么算工资是劳动者维持生计、养家糊口的基本保障,因而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之一。根据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法
    2023-06-28
    200人看过
  • 克扣劳动报酬解除合同案
    刘某于2006年7月1日进入某科技公司从事网络工程师工作,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期为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合同约定刘某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8000元,转正后月工资为10000元。在试用期满的下个月,刘某发现自己领取的月工资仍然是8000元,而不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转正工资10000元,刘某遂找公司询问此事,公司答复说由于其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欠佳,故公司未给其办理转正手续及支付转正后的工资。当刘某要求公司出示其表现不佳的相关证据时,公司又迟迟未能提供,也无法自圆其说。在刘某的一再追问下,公司承诺对此事会有一个妥善的解决,但过了2个月后,这样的情况并没有发生变化,公司仍按8000元的月工资标准支付刘某工资,刘某对此忿忿不平,但由于是寄人篱下,为了保住饭碗,只有敢怒不敢言了。就在此时,一家全国著名的网络公司找到刘某,表示很看重其在工作上的才能,希望刘某能够到该
    2023-06-09
    359人看过
  • 集体合同劳动报酬怎么确定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它是企业与工会双方为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工件物质生活条件而签订的书面协议。想必大家也很想知道集体合同劳动报酬怎么确定的吧,下文将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集体合同劳动报酬怎么确定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包括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仅仅作了口头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一旦发生争议,往往无据可查,无法确定。针对这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1条作了规定。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根据该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
    2023-06-04
    231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后,个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报酬是多少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个人补偿是多少?如果员工不续签合同,可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该单位维持或改善了原有的工作条件,而该员工仍不续签合同,则不会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如果公司减少原工作条件,员工不续签合同,公司也将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应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雇主所在地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为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如本条所述,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起始期限为:自1月1日起在公司工作的年限,2008.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在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
    2023-05-07
    10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无效可以取得劳动报酬吗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二是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三是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随之终止。但是,劳动者在被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是付出了劳动的,对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劳动合同法》作了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
    2023-07-23
    62人看过
  •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由此可见,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包含这一内容,所以用人单位如果不在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劳动报酬的条款,这种做法有悖法律规定。针对具体情况,因劳动合同中没有涉及劳动报酬的约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而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
    2023-06-04
    3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执行什么标准
    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可与单位协商。通常情况,用人单位实发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允许的。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最低标准规定,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另外,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不是指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报酬。一、深圳劳动合同底薪多少深圳劳动合同底薪多少,具体如下: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2元/小时。深圳市最低工资中是没有将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剔除在外的,亦即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是指应发工资(扣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前)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非实发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剔除高温津贴以外,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
    2023-03-04
    7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无效时怎么确定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应得的报酬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随之终止。但是,劳动者在被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是付出了劳动的,对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劳动合同法》作了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这是由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中原有的有关劳动报酬的规定也就失去了效力,这时在计算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时,应当按照与劳动者相同或者相近岗位的其他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
    2023-03-30
    93人看过
  •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案由申诉人:杨某,女,24岁,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合同制工人。被诉人:某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男,40岁,某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申诉人杨某因被诉人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其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被诉人以杨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杨某补偿经济损失并作废杨某档案。杨某不服,认为被诉人侵犯其合法权益,于1995年8月10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诉人支付应得工资,并将其档案移交其新工作单位。调查过程杨某1992年2月被某化妆品有限公司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五年。入厂后,杨某被分配到化妆品有限公司在某百货大楼租赁的柜台当营业员,销售本公司经销的各类化妆品。申诉人与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杨某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为120元,试用期满后公司每月发基本工资120元,并将个人收人与效益挂钩,即与杨某柜台销售额挂钩.销售额的3%归杨某。第一年杨某
    2023-06-09
    247人看过
  • 公司拖欠员工劳动合同报酬
    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违约怎么办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只能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即: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违反协议规定的;除这两种情形以外,不得约定违约金;社保关系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十五日内,用人单位需要配合劳动者转移,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023-07-17
    17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劳动报酬的符合法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2
      劳动报酬究竟有什么构成?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包括货币形式的,也包括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等。法律是否对此还有其他的规定?请看下文
    • 劳务报酬跟劳务报酬不符合退回国费可以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1
      建议拿着材料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30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因果关系。
    •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不解除劳动合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4
      1、为什么被拘留?什么都不说清楚怎么回答?混淆视听? 2、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
    • 劳动合同中对于定制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约定劳动报酬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1
      定制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只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里进行约定,也可以定出基本工资加提成等工资结构模式。关键是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的实际工资较高可以按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设定就行。如果考虑因以后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的情况下,工资的具体待遇是可以按书面约定的协议和最近12个月发放的工资情况作为参考依据和平均工资来确定经济补偿金额。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