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查取证的必要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4:02:05 200 人看过

(一)从权力制衡的角度认识律师的性质、任务和作用

律师起源于司法活动。从古希腊雅典城邦国家的雄辩家和古罗马的辩护士的产生,到罗马帝国时期律师制度的确立,律师制度从一开始就是当时诉讼制度的一部份。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开创了民主制度的新纪元,资产阶级思想启蒙运动和大革命产生了两项重要成果:一是权利至上,权利制约权力;二是在国家权力的设置上实行分权制衡。在这两个方面,律师都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律师作为法律专家,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使公民及社会组织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包括公权力的侵害),以实现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因此西方各国普遍把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作为律师的使命,律师在司法活动中享有广泛的、普通公民所不具有的权利,律师的社会地位与法官、检察官平等。因此,大陆法系国家把法官、检察官、律师并称为司法三柱。而英美法系国家没有检察机关,无论起诉还是辩护都由律师进行,法官也是从律师中产生,所以,律师是司法圈的基本成员。总之,现代西方国家的律师,是司法体系中制衡司法公权力的一个独立的社会力量,律师所起的作用,是分权制衡理论在司法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律师以法律专家的身份,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获得相应报酬,在此意义上,律师业也是一种社会服务行业,具有商业属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治化的进程,律师的这种商业属性得到了极大的拓展。但是,律师的商业属性从属于其政治属性,律师制度永远是司法制度的构成部份。律师就是其政治属性和商业属性的统一体。

我国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时,将律师定性为国家法律工作者,属公职司法工作人员,虽然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却忽视了律师的商业属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反之,我国1996年颁布实施的《律师法》却只将律师定性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是代理性中介服务业、自由执业者,只片面强调律师的商业属性,而严重淡化了律师的政治属性,导致目前律师执业环境不进倒退,律师调查取证权利无任何刚性保障。因而出现我国目前律师刑事辩护率逐年下降的完全违反立法初衷和本意的尴尬局面。

(二)从控辩平衡角度认识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必要性

当前世界上主要有两种刑事诉讼模式,一是大陆法系国家盛行的职权式诉讼模式;一是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的抗辩式诉讼模式。前者较为强调检察官、法官在诉讼过程中的职权作用,相对淡化被告方的诉讼职能;后者较为强调法官在诉讼过程中的居中裁决地位,以此来保障控诉、辩护职能的均衡性,使公诉人和被告方在诉讼过程中的抗辩性增强,从而更好地发挥控、辩、审三大诉讼职能的作用,共同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所谓控辩平衡,是指在抗辩式刑事诉讼过程中,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应当对等,以保障辩方有足够的防御能力来对抗控方的指控。控辩平衡已成为刑事诉讼中的一个国际标准,对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国现行刑事审判模式正在由职权式模式向抗辩式模式改革。由于追诉犯罪的复杂性和维护国家安全与秩序的需要,国家赋予了侦、控方拥有调查收集证据的专门而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权力。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机关为了调查犯罪,有权采取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专门的调查工作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勘验、鉴定、辨认、侦查实验等;强制措施则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强制措施以及搜查、通辑、查封、扣押等其它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财产或其他重要权利的侦查措施。相比而言,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在调查取证权利方面,却与侦、控机关有着天壤之别,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在立法上及实践中受到诸多限制,具有非完整性、限制性、以及证据采信中的区别性特点。因此,赋予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充分的调查取证权,对于真正实现刑事诉讼中的合理对抗和控辩平衡,实现司法公正,是一个亟待解决和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

(三)从人权保障角度认识律师调查取证权的重要性

自从17世纪西方启蒙思想家们首次正式提出人权思想,并在18世纪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革命斗争中得到充分的张扬之后,世界各国无不通过立法的形式来充分、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从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一直到《世界人权宣言》以及《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人的原则》等一系列保护人权的国际公约,都体现了人权保障的思想,是否存在于保障人权成为各国制度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其中刑事被告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充分保护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有无人权的重要依据。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在国家和社会类型上比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型态更具先进和文明,因此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效保障公民权利尤为迫切和重要。仅管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制度确立了人权保障原则,但由于我国经过了漫长的封建统治,人治思想还相当严重的现实情况下,人权保障,特别是刑事被告人的权益保障还难以得到充分落实。因此,只有赋予辩护律师广泛、切实可行的在场权、阅卷权、会见权、取证权等调查取证权利,才能保证辩方有足够的能力防御控方的指控,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同时也才会彰显出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的律师使命。

(四)从诉讼公正与效率角度认识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客观性

一方面,有效辩护离不开律师的调查取证权。现代各国宪法和法律不仅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辩护权,而且其获得有效辩护也已成为各国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原则。联合国1990年通过的《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规定:要求所有人都能有效地得到独立的法律专业人员提供的法律服务,同时规定主管当局有义务确保律师有充分的时间查阅当局所拥有或管理的有关资料、档案和文件,以便使律师能向其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协助等。所谓有效,不仅在形式上有辩护的权能,更强调在实质上有具体的实现其权能的方法和保障;而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充分行使,正是进行有效辩护的前提和基础。

另一方面,案件事实能否及时得以查明是刑事判决公正和衡量司法效率高低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辩护律师享有不折不扣的一系列调查取证权,完全了解案卷材料,掌握案件事实,才能发表有理有据的辩护观点,法官在兼听则明的情况下才能很快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办案效率,确保裁决公正性。因此,无论从司法公正还是司法效率角度看,赋予辩护律师充分的调查取证权利都是客观实际的司法实践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律师调查取证权相关文章
  • 进行资信调查的必要性
    企业信用风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及WTO的推进,国际国内商务的环境和手段不断更新,整个世界日益变成一个共同的全球性市场,进出口贸易日益频繁,竞争更趋激烈,其中也不乏商业欺诈的出现,要想在这纷繁复杂、商场如战场般的贸易往来中立于不败之地,那就有必要进行信用风险的控制,做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商业资信调查,作为企业信用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和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凸显出愈来愈重要的地位。在国际上,商业信用调查,早已深入市场经济的每一个角落,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项业务。以美国为例,从事这一行业的成员已达1.6万人,平均年营业额在46亿美元左右。在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企业信用调查被工商业主们誉为经济活动中防止跌倒的手杖。然而在我国,信用调查虽已经走过了几十年的历程,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大大小小以信用调查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约有十几家,但这个行业的集中度较高,几家较大的信用调查机构和海外的D
    2023-06-06
    257人看过
  • 工伤调查的必要性如何?
    工伤要调查受伤者。劳动者个人能申请工伤认定,受伤公民或职业病患者是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不是所有的公民都能享受此权力。工伤认定时会调查申报的时间、伤害的部位、伤者的身份、首诊病历、受伤的时间、受伤情况目击证人以及当事人对事情经过的陈述。搜集是材料包含单位或者职工个人的工伤申请报告书、参保的情况、受伤职工的身份证件、医疗的诊断结论、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现场目击证人证词等。工伤事故调查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2、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在举证期限内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
    2023-07-01
    493人看过
  • 离婚财产调查的必要性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调查一般来说就是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以及对离婚有何种过错,过错程度等内容,这里面包括个人进行的离婚调查,也或者是在法院、律师职责下进行的调查,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离婚调查,都要在合法的条件下取得,否则,这种调查是不能作为法庭证据使用的。离婚时调查对方财产的方式如下:1、提供对方的银行帐号或开户银行,到相关银行调取账户资金来往明细;2、到对方的单位财务或人事部门进行调查,但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调查结果不见得准确;3、到相关税务机关调查对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并倒推对方的实际收入。离婚财产分割请求法院调查怎样收费?收费标准(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
    2023-06-30
    203人看过
  • 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影响对侦查工作
    (一)增加了侦查活动的公开性职务犯罪侦查权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领域履行揭露犯罪、证实犯罪职责的重要权力。职务犯罪的侦查与反侦查的斗争相当激烈。通常情况下,侦查人员在秘密的状态下进行侦查有着很多便利,但是律师介入侦查时间提前,无疑会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律师会见后,犯罪嫌疑人会认为有律师作为靠山,而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从而使讯问谋略及其运用的效果受影响。职务犯罪侦查权力的神秘色彩被淡化、侦查信息的掌控难度增大,侦查行为的保密期限将大大缩短。(二)增强侦查活动的对抗性按照律师法规定,律师调查取证与侦查部门可以同步,并且侦查部门取证的主要对象也可能是律师所要取证的对象,这就可能形成证实犯罪与否定犯罪证言并存的局面,将影响侦查效能乃至惩处能力。少数素质不高的律师如果对犯罪嫌疑人、证人稍加点拨,犯罪嫌疑人及主要证人就有可能翻供翻证。(三)影响案件定性的准确性按照《律师法》规定,受
    2023-04-25
    359人看过
  • 律师能调查婚外情取证吗
    律师可以调查取婚外情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所以说,律师根据需要,可以自行取证。法律依据:《律师法》 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律师法》 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2022-02-05
    149人看过
  • 律师调查取证权何时回归?
    律师调查取证权
    律师在办理所承办案件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工作是调查取证。所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没有调查取证这一重要的环节,以事实为依据将成为一句空话。为此,世界各国均赋予了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调查取证权,我国也不例外。新修改的《律师法》明确对此做出了规定,而在此之前,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当数量的规范性文件对此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律师在实际执业工作中,由于某些行政机关以及这些行政机关官员的官本位思想作怪,为了彰显其官员身份,总是喜欢对律师执业中的调查取证设置人为阻遏。此类情形,无异为怪事。笔者今天就遇见此等怪事。今天下午,因为到法院对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执行,按法院立案规定的必需,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查阅拟执行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档案》。当笔者依照查阅档案规定出示了委托代理企业《授权委托书》、《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律师执业证》要求查阅拟执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档案》时,区质量技术监督
    2023-04-22
    190人看过
  • 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在这一规定中,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分为两种:一种是律师自行调查取证,另外一种由律师申请调查取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律师根据案件需要自行向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调查取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范围与律师的代理身份有关,一般来说,民事诉讼中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时,其调查取证的范围比较广泛。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种类因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根据证据使用阶段的不同,可以将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内容分为三类:1、立案阶段:调查相对方的身份信息、资格、资质信息;2、庭审阶段: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3、执行阶段: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
    2023-06-19
    340人看过
  • 找律师调查取证怎样收费
    一、找律师调查取证怎样收费找律师调查取证的费用因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所需的工作时间等因素而异。1.律师的收费标准通常是按照其提供的服务类型来确定的,包括咨询费、代理费、文书代写、律师见证、证据调查、信息查询以及差旅费等。2.在涉及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律师会根据调查事项的具体情况来协商收费。(1)对于无财产争议的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律师的收费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所需时间等因素在6000至100000元之间协商确定。(2)对于涉及法律文书的撰写、修改或审查,律师会根据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以及所需时间来协商收费,每份文书的费用一般在600至2000元之间。(3)律师还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律师见证服务,费用会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和所需时间来协商确定,一般在2000至10000元之间。律师调查取证的收费标准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因此,在选择律师时,建议当事人与律师进
    2024-07-30
    191人看过
  • 关于律师调查取证权问题
    律师调查取证权
    调查取证是律师执业的重要环节,在诉讼中,庭审方式的改革,更加强调调动双方当事人的积极性,法官更趋向于中立的仲裁角色,这样无论刑事辩护,还是民事、行政诉讼,律师的意见如果没有相应证据的支持,那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难有充分的说服力。而调查取证则是律师获取证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调查取证却历来是困扰律师的一个难题。《律师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有责任给予支持。由于这些规定都过于原则、笼统,缺乏制裁条款,使律师收集证据的活动没有具体的措施加以保障,在实践中造成律师取证难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和《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对律师查阅案卷,会见在押被告人、调查访问的有关问题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一些保障律师执行职务的地方性法规,对律师的权利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包括律师
    2023-04-22
    111人看过
  • 律师调查取证权应有法律保障
    日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与国际司法桥梁(简称IBJ)联合召开了刑事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问题座谈会,集中研讨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调查取证的障碍和解决的办法。■刑辩律师调查取证的现状堪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不是辩护人,不得调查收集证据。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以后,律师成为辩护人,虽然可以调查取证,但必须经被调查人的同意,才能收集相关证据,若遭到有关单位或个人拒绝后,无任何救济程序,律师对此无能为力。此外,《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和《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使得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面临着巨大的风险,这无疑是导致目前律师普遍不愿意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原因之一。有专家指出,当前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存在三个矛盾:职业责任与自我保护的矛盾、残缺的权利与苛刻的义务的矛盾以及职业保护与职业报复的矛盾。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矛盾,将是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完善刑事辩护制度的中心任务。■律师调查取证应作广义解
    2023-04-22
    453人看过
  • 侦查阶段律师有没有调查取证权
    律师具有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依据相关法律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一、刑事辩护人有哪些义务?1、辩护人有义务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3、参加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规则。4、未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向被害人或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5、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隐匿、毁灭、伪造证据,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否则,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毁灭、伪造证据
    2023-03-15
    364人看过
  • 两个律师共同调查是否必要吗?
    律师持调查令调查时,应当由两名律师共同进行,且应主动出示律师调查令和执业证等证件,由接受调查人核对,持令人应与调查令上载明人员一致。其他人员不得参与调查。持令人应当正确使用律师调查令,并客观地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对持令调查中获知的有关信息,申领人、持令人应当对外承担保密责任。律师可以调查不动产权证吗1、凭律所介绍信及律师证调查目前,可以凭律所介绍信和律师证调取到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公司的工商档案。现在大部分工商局都接受律师凭律所介绍信和律师证查询公司的工商档案,极少的工商局会接受律师提供与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工商局能查询到的档案包括:公司设立资料、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股东情况、公司出资情况以及公司的赢利和亏损情况等。对诉讼有帮助的资料,可以在工商局打印,工商局只收取打印的费用,北京工商局是二块钱一张,工商局会加盖工章,在诉讼中可以直接当证据使用,效力较高。(2)车辆档案。可以到车管所查询
    2023-07-16
    364人看过
  • 治安处罚证据调查的必要性和方法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防止泄露工作秘密。在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扣押。治安处罚减轻处罚如何适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第三十八条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三)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四)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
    2023-07-07
    230人看过
  • 代理律师有无调查取证权利
    代理律师有调查取证权。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执行律师业务活动过程中所享有的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和收集获取有关证据的权利。《律师法》第35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一、律师调查取证权利作用是怎样的1、首先有利于增强刑辩律师出庭抗辩能力。对抗式程序控方和辩方的对抗,实质上就是检察官与律师的对抗与争辩。律师在法庭上拥有较高的辩护技巧和具有丰富的出庭经验固然重要,但如果律师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是亲自去调取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只是复印和使用控方提供给法庭的证据材料到庭应诉,就很难赢得诉讼的胜利;2、其次有利于控诉与辩护职能之平衡。在现代刑事诉讼中,律师主要是为了保护控辩双方诉讼地位的平衡而参入诉讼中来的,
    2023-02-22
    118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执行律师业务活动过程中所享有的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和收集获取有关证据的权利。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 更多>

    • 有必要申请仲裁调查取证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不能要求劳动仲裁调查取证··· 但是如果该证据由一方保存,而改方无正当理由不出具该证据,那么将会承担不利于他的诉讼结果 比如说,工资用现金结算,签字领取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劳动者签字的工资表,那么就无法证明发给工资和工资的数额了。 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要求他发放拖欠的工资或者在计算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时可以高报一些(当然别太离谱···) 所以用人单位也不是傻子,这些证据不用取证,在仲裁的过程中
    •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8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 以现行刑事诉讼法为例,该法第九十六条仅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具有法律咨询权,代理申诉、控告权,申请取保候审权,了解涉嫌罪名权和会见权,并没有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 因此,律师在侦查阶段进行调查取证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存在着妨碍侦查的极大风险。而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对此有了较大突破。该条款除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
    • 调查取证律师怎么收费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8-26
      法律没有全面开放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对于当事人无法自己取得的证据,律师如果想要调查取证,必须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再由律师持调查令前往相关单位在调查令的范围内开展调查取证;在诉讼开始前,律师可以先指导当事人如何去保存、搜集证据,律师越早介入,越有利于证据的保存和搜集工作。比如对方与第三者的视频、照片、录音、与第三者的开房记录、对方自认的承诺书、保证书、行车记录仪拍摄的承认出轨的聊天内容、双方
    • 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的意义是哪些?调查取证权缺陷是?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完善具有很重大的意义,它的完善不仅有利于保障辩护律师的实体性权利,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它还有利于促进控辩双方的平衡,有利于司法公正和正义的实现。
    • 经济纠纷律师调查取证需要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7
      律师调取证据需要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