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引入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建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9:44:09 484 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法中补充规定“精神损失”的内容,即将第七十七条改为“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外,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和补充规定,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化、法律化。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与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有不同之处,且并不是被害人等提起的所有的精神损害赔偿之诉均予以赔偿。故需要明确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精神赔偿标准和范围,以避免自由裁量时可能出现的偏差。笔者建议适用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如下条件:(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第84条的规定,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主体只能是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从刑事案件立案后到一审判决宣告以前,在侦查、审查起诉及一审审判阶段均可提起;被害人等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3)被告人主观上具有过错,而且达到严重的程度。对于“严重的程度”的理解,应限于故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4)客观上要求有侵权行为,并且该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严重损害,所受精神损害与犯罪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精神损害赔偿金只能起到一种抚慰的作用,无法真正补偿精神上的极度痛苦,所以法官应该在个案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对赔偿金额作出裁量:(1)被告人的过错程度、(2)被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3)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4)被告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受理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6)被害人有无过错,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被告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等具体情况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值得可喜的是在200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对《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精神损害赔偿也被写入了草案。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草案规定,除了要为被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外;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应支付精神损害慰问金。这说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已向除民事以外的其他领域延伸,立法者已经认识到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2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精神损害赔偿协议诉讼律师费用
    一、精神损害赔偿协议诉讼律师费用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1%。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甲方:乙方:2010年月日乙方在甲方承包的位于工地工作中发生翻车事故,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已经发生了各项费用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
    2023-06-05
    203人看过
  • 探讨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本文在法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确立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具有现实性与必要性,并进一步说明了刑事案件精神损害的界定和赔偿的诉讼方式。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使得在民事领域,侵害他人人身权与特定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当侵权行为超过一定的限度而构成犯罪时,被害人能否行使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却没有作出规定,导致实践中大量因为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精神损害得不到相应的赔偿。一、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基础赋予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以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许多国家的法学界和司法界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确认,体现了现代民法的价值趋向,是刑法理念的转变和进步。(一)确立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被害人合法权益得以救济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社会向现代法
    2023-07-07
    78人看过
  • 刑诉法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吗?
    刑诉中一般是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明确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一、诈骗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诈骗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因为被告人仅是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会直接依法判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被告人退赔的。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受害者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八种犯罪不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八种犯罪不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因为受到犯罪侵害要求精神损失赔偿的;2、对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被害人财产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构成的犯罪;4、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履行后提起的;5、其他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的犯罪。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限
    2023-02-04
    22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呢,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呢?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是: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二、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是三年,而精神损害赔偿同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计算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在算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应综合
    2023-06-22
    355人看过
  • 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一、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是自然人因下列人身权利遭受非法侵害,主要有: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3.自然人死亡后,侵害死者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有三年时间。三、在交通事故中,应怎样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呢?在交通事故中,提出精神
    2023-06-26
    98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侵权怎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条被监护人非法离开监护人,对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造成严重损害的,监护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等方式侵犯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
    2023-08-08
    376人看过
  • 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存在的问题
    精神损害不应以直观的身体伤害与物质损害为限。根据立法的精神与原则,评价精神损害之程度,应以人格上所受的屈辱程度和精神上所受的痛苦程度为衡量尺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误区,认为精神损害的直接表现应为身体上的伤害与物质上的损害,从而忽略了被侵权人内在心灵的创伤与痛苦。对人的身心侵害,往往不具有身体外表伤害之明显特征,但心灵伤害却并不一定会比身体受伤轻微,因而在具体法律实践中不应以身体受伤程度和财产损害程度去绝对地界定精神受损程度,而应以致害人所施手段`致害情节`心态动机,以及受害人实际蒙受的精神上的损害和情感上的屈辱而论。婚姻生活中的另类“冷暴力”行为也理应归入离婚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关注范畴以里,现实生活中施暴配偶经常性言语侮辱对方或长期冷淡对方,使受害配偶在精神上`心理上遭受困扰,进而蒙受精神痛苦,造成精神衰弱及崩溃等不良后果,其理应承担相应损害责任。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的适
    2023-03-12
    401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运用
    构成要件如下:1.主体要件。主体一般表现为自然人。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人的故意和过失,并且因故意和过失的区别应承担轻重不同的法律责任。3.客体要件。客体表现为对社会关系的侵害。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手段、情节、后果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
    2023-07-08
    202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应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诉求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2月19日颁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是不予支持的。而现行的200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该《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如此,刑事受害人既不能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终结后,也不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也就是说,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禁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要求
    2023-06-13
    443人看过
  • 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裁判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了“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法院都依据该司法解释进行裁判。而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我国首次在法律中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一、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在德国称为“相当金钱赔偿”,判例学说上称为“痛苦金”,瑞士称为“金钱给付之慰抚”,日本称为“慰谢料”,法国称为“精神损害赔偿金”,台湾称为“慰抚金”,我国的称呼不一,如有的称为“残疾赔偿金”,有的称为“死亡赔偿金”,有的称为“精神抚慰金”,等等。相对于财产损害来说,“精
    2023-03-21
    60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中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精神损害赔偿制
    《国家赔偿法》中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从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之对比的角度作为一个自然人,财产权与人身权都是其享有的基本权利。前者是作为人生活的物质基础,而后者是前者的前提。没有人身权,就不可能再去享有财产权,财产权的存在是以人身权为依据的,而人身权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财产的协助的。这两项权力只有得到了保护,才能使人自身生存活动和发展所需的各种条件基础和社会评价得到满足和实现达到“完美”。在现实生活中,对两者损害前者是有形的,而人身权的损害出身体权,健康权之外,名誉权,人格权等大多是无形的,二者的主要区别就是前者可用金钱数字衡量而后者则无法衡量。正是由于二者的区别及计算的差异,各国立法一直重视物质损害而忽视精神损害,从法理上讲是不公平的,因为有损失即有赔偿,人身权受到损害,精神受到伤害应该予以赔偿。从民法对精神损害赔偿之规定的角度众所周知,“精神损害赔偿”已列入民法的赔偿范围。作为民
    2023-06-08
    272人看过
  •  怎样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精神损害赔偿起诉当事人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供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若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信息。精神损害赔偿起诉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同时需要提交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起诉要求是指在个人或群体受到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受害者或
    2023-10-31
    429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论文]浅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立法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就是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又进一步明确: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笔者认为我国的立法在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基于个案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是正当的,应受到法律保护。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应允许其就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有这样,才符合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三者冲突平衡的需要。有的人认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如果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对被告人就是二次惩罚。本人
    2023-06-11
    317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法是怎么规定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一、骗婚怎么处理遭遇被人骗婚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及时申请离婚,并要求对方就其行为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民法典损害赔偿有哪些?损害赔偿包括以下这些:1、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
    2023-03-27
    21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精神损害赔偿存在于民事诉讼中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9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47号《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依据《解释》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精神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7
      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精神损害赔偿很难认定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及适用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
    • 在诉讼中精神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2001年4月28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谓过错系指:(一)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以夫妻名义则构成第(一)项所说的"重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
    • 在诉讼中受到的精神损害能否受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我国目前可以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 现在刑诉法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9
      刑诉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