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四个方面:
1、社会保险制度。指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2、社会福利制度。广义上与社会保障同义,狭义上指由国家或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地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化服务的社会性制度。
3、社会救济制度。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4、社会优抚制度。指国家依法定的形式和政府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有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社会保险是什么
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工伤、生育等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带来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举办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社会保险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社会保险的特征包括哪些
社会保险的特征包括以下五种: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构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是什么?
435人看过
-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体系是怎样的?
356人看过
-
社会保障法的构成体系分别是什么
476人看过
-
我国关税税制体系主要由哪几部分构成
396人看过
-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构成有哪些
221人看过
-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要素分析
227人看过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
我国大概由哪几章构成分则体系?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分则共十章,即:r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r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r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r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r第二节走私罪r第三节妨害对、企业的管理秩序罪r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r第五节金融诈骗罪r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r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r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r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r第五章侵犯财产罪r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r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r第二节妨害司法罪r
-
哪一部分组成了我国保险体系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1工伤保险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实施范围和工伤认定资格条件;基金筹集模式与费率的确定;待遇给付项目、标准及给付方式;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预防;工伤医疗照顾和职业康复;工伤保险的运行监督等部分组成。
-
我国社会保障法中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1政府是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和文化基础不同,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时间、范围和水平差异甚大,因而对社会保障的定义也有所不同。归纳起来,各国对社会保障的基本定义为: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分配或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公民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从这项定义可以看出: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是
-
分则体系由哪几章构成?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9分则共十章,即:r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r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r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r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r第二节走私罪r第三节妨害对、企业的管理秩序罪r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r第五节金融诈骗罪r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r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r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r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r第五章侵犯财产罪r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r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r第二节妨害司法罪r
-
由主体结构和基础可分成哪些部分?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2不能。具体规定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