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调查措施后如实交代自己问题的,司法实践中大多都认定为自首。但也不可一概而论,应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践中,不少调查虽然名义上是由纪检监察机关执行,实际是抽调检察机关、法院的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专案组负责调查,并且采取调查措施之前,有关机关一般均已掌握了被查处人一定的犯罪事实及证据。
纪检监察机关事先已经掌握有关事实和证据,对被查处人采取调查措施后,被查处人在向其出示有关证据后,才交代犯罪事实的,当然不能认定为自首。纪检监察机关事先掌握的有关事实和证据经查不实,被查处人在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其他不为所知的犯罪事实,此种情形符合投案自首的条件,应认定为自首。被查处人在调查期间,除了如实交代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不同种罪的犯罪事实,则应当认定为自首。如系同种罪行的,则不能认定为自首。
一、监委机关留置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1、监委机关留置是否属于强制措施监委机关留置是属于强制措施,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2)可能逃跑、自杀的;
(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主动交代自动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差异表现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主动交代是可以对违纪责任作从轻、减轻、免除处理的量纪情节,可贯穿于所有执纪案件的定性量纪全过程。自首是对刑事责任可以作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可贯穿于所有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全过程。自动投案是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可以提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建议的量刑情节,仅是职务犯罪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这一程序节点考量的因素。
2、主体不同。首先,主动交代的投案主体是涉嫌违纪的党员,所交代的是自己的问题,并不涉及党组织主动投案的问题。党纪处分条例虽然规定对于严重违纪的党组织予以改组或者解散的处理措施,但并未设定主动交代等可从轻减轻处罚的条款。其次,自首的投案主体既包括自然人,还包括单位。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再次,自动投案仅是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是否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考量因素,不涉及对单位犯罪的从宽处罚建议。但是,如果被调查人所涉嫌罪行属于单位犯罪,如私分国有资产罪,在认定自动投案时应注意:一是如果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也应认定为自动投案。二是如果是单位自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视为自首,但不属于监察法意义上的自动投案。
3、特殊自首问题。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主动交代包括违纪党员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情形。刑法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即以上两种情形包含初核后主动交代或特殊自首。然而,监察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关于自动投案的条文表述,是否涵盖特殊自首的内容?笔者认为,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从宽适用条件与刑法规定的自首、立功适用条件相比,更为宽泛,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暗含了如实供述的内容,如果供述的是不同种罪行,在移送司法后则可能构成特殊自首,因此涵盖了特殊自首的内容。
-
广州贪污受贿纪检双规调查期间供述是否自首
365人看过
-
盘问多次才交代罪行是否认定为自首
265人看过
-
纪检委找人谈话,调查问题
324人看过
-
向纪委交代能认定自首吗
140人看过
-
纪检委调查时间是否合理?
143人看过
-
行贿罪立案前交代清楚问题可以认定为自首吗?
168人看过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
在纪检调查期间,是否可以离婚?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22如果您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您可以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咨询相关细节,或者寻求法院内值班律师的专业解答帮助。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婚姻终止的途径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当夫妻双方均愿意结束婚姻关系时,您可以们协商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一起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二是如果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您可以们通过进入诉讼程序来实现离婚,然后由法院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在这个过程中,法院通常会设有值班法官和律师提供服务,您
-
盘问多次才交代罪行是否认定为自首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1如果不是主动投案的,那么不属于自首,属于坦白。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
-
向纪委交代可以认定自首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28向纪委如实交代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自首。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请问纪检委调查查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主要查的内容是: 一、对事故中存在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法律责任,但相关责任人员尚不明确的,可以以事立案; 二、对单位涉嫌受贿、行贿等职务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办理国家监委立案调查手续。
-
纪检调查期间退款是不结束了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3受贿罪量刑标准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参照贪污罪处罚。且索贿的从重处罚。 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