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2016年3月22日)的《2015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我省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2016年其他侵权事故造成的普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公布如下:1、2015年贵州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9.64元;2、2015年贵州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86.87元;3、2015年贵州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914.20元;4、2015年贵州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644.93元。5、参照2014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7466元(丧葬费暂按3955.5元/月,丧葬费23733元)计算;6、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省内100元/天。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63人看过
-
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83人看过
-
贵州省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28人看过
-
贵州省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281人看过
-
2023年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342人看过
-
贵州省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44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介绍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3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不同额度介绍交通事故额度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核心提示:死亡伤残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限额100元。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只要车主投保交强险,由于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都能得到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赔偿范围和现行赔偿限额,保监会是这样规定的: (1)死亡伤残限额11万元; (2)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
-
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6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2016年3月22日)的《2015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我省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2016年其他侵权事故造成的普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公布如下:1、2015年贵州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9.64元;2、2015年贵州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86.87元;3、2015年贵州省
-
-
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的介绍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2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停驶或者暂扣车辆和设备:(一)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无道路运输证的;(二)营运客货车辆超范围经营的;(三)无客运标志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四)违反规定承运限运、禁运物品和危险品的;(五)无从业资格证从事营运的;(六)未经许可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驶或者暂扣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将停驶或者暂扣车辆所载的客、货及时接驳,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