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土地使用程序是指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8:02:21 457 人看过

关于城市土地使用程序是指城市中工业、交通、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住宅和公园绿地等建设用地的状况。反映城市布局的基本形态和城市内功能区的地域差异。城市土地在未经开发建设之前只具有自然属性,包括土地的肥沃程度、坡度大小、坡向、土地承压力和透水性等。

一、土地利益综述

开发建设提高了土地的使用价值,土地的经济属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城市的土地利用。一般说来,地价是随着离市中心距离的增加而降低,市中心区土地价格高,导致建筑物向高密度和高层发展,而城市外围地区地价较低,建筑物密度和高度也较低。但实际的城市土地利用除考虑地价因素外,政府还要根据环境质量、生活需要和发展方向做出规划,从而产生相应的城市地域结构和用地结构。

二、主观原因

政府畸形发展观。一些政府领导往往不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群众观,他们往往考虑的是在任期内的政绩和短期利益,都热衷于搞大开发、大建设。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了所谓的“出让金返还”、“捆绑房地产项目”等手段,继续拼资源,由于低廉的土地取得成本不足以让企业的学会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工业企业用地宽打宽用,多用地、用好地。诱使一些工业企业想方设法受让土地,使用少部分囤积闲置大部分,一有合适的机会就变相转让。

政府职能缺位导致低效用地。虽然法律法规对土地闲置规定了处置的办法,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受地方利益的保护,政府职能部分往往不能很好地执行政策,同时也没有能形成一套有效的土地批后集约利用评价体系。虽然在供地环节对土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进行了形式意义上审查,但企业一旦取得土地后,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对是否达到必要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国土、建设、规划部门缺少必要的制约措施。

规划不合理导致低效用地。由于规划滞后、规划意识淡簿等方面的原因,一些建设存在规划布局不够合理的问题,一些边边角角的土地由于规划原因处于低效利用和不合理利用的状态,土地资产价值不能充分显现。一些地方由于只注重新城区的建设,导致一些区位条件好的旧城区长期得不到改造和利用。

土地一直以来都是国家最为宝贵的财富,想要合法的获得土地的使用全等等,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以及提交对应的材料证明等等。一直以来国家都在大力的提倡合法利用土地,不断的体现土地的价值,使得其更好的发展下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什么税类
    土地使用税,指在城市、县城、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以实际占用面积为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以有偿占用为特点。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区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指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服。城市、建制镇的征税范围,由各级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
    2023-03-31
    172人看过
  • 城市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一、收费程序由国土窗口开→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土地登记费2、交易服务费三、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校准登记4、颁发证书四、所需材料(一)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4、总产权复印件1份;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6、(到提取);7、产权测量报告;8、申请书1份;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0、分割情况说明;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
    2023-03-20
    484人看过
  • 关于农村土地征用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第四步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第五步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第六步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
    2023-06-10
    320人看过
  • 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一、重复征税土地使用税应该要怎么办可以到当地的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并且申请税务机关退回缴纳重复的那一部分土地使用税,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
    2023-04-10
    347人看过
  • 关于娄底农村土地征地程序是什么?
    娄底农村土地征地程序如下:包括以下七项: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3、征地审核与批复;4、被征地所在人民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包括以下七项: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3、征地审核与批复;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集体土地的征收应当遵循下列三项原则:1、必须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2、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3、必须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及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一般来说,征收集体土地时应当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举行听证。
    2023-02-24
    426人看过
  • 2024增城市征收土地工作程序是什么?
    2020增城市征收土地工作程序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
    2024-01-15
    251人看过
  • 县城土地使用税是什么,相关税率是多少
    一、县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也就是我们说的县城土地使用税。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
    2023-02-19
    12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城市土地五级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一、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
    2023-03-16
    90人看过
  • 城市土地使用税是国税还是地税
    地方税负责征收的税种(国家税务机关已明确征收的部分除外):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税收、车船使用税、车辆牌照税、屠宰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储蓄税、印花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宴请税、城市集体服务费、文化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外商投资企业的地方税和土地使用费收入。国税税种及征管范围
    2023-05-02
    236人看过
  • 城市校办工厂土地使用税标准是什么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1、税额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
    2023-04-16
    80人看过
  • 根据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税指什么?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一、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却不缴纳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关于违反土地使用税的处罚如下: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第六十五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
    2023-06-28
    401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适用于医院?
    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都是减免土地使用税的。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医院要交土地使用税吗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规定:“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五)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2、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一)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
    2023-07-05
    314人看过
  • 关于土地使用时间是多久?
    一、土地的使用年限1、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土地使用年限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1、实质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2、修正方法(1)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K=1-1/(1+r)m/[1-1/(1+r)n]式中:K——将
    2023-04-18
    243人看过
  • 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
    关于森林土地使用的规定: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国有土地所有权不能转移,国有林木的所有权可以转移。国家所有的林木可以转移为集体、私人所有。一、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登记不动产物权经登记生效。具体包括:第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第二、房屋所有权。第三、森林、林木所有权。第四、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耕地、林地等。第五、建设、房屋用地使用权。第六、海域使用权。第七、地役权。第八、抵押权。第九、属于兜底条款。即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二、土地证的作用有哪些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证
    2023-02-19
    210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关于城市征用土地的流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8
      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 ①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的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②审查报批。征用土地方案拟订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③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用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④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⑤公告征地裣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⑥清理土地和实
    • 城市土地使用权属于谁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12
      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 关于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程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事先到土地所在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其程序如下: (1)土地使用者应当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
    •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范围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1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范围: 1、国家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 3、城市根蒂根基举措措施用地; 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 宪法规定城市使用的土地属于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18
      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一宪法规定应当被解释为是“授权性条款的组成部分”,其具体的含义是: (1)城市的土地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不属于国家所有; (2)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时候,国家可以将城市中的非国有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 (3)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决定行使征收权时,除了要符合公共利益要件以外,其还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相关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