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是证据的一种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8 09:43:22 162 人看过

收据如果经查证属实,是证据的一种。收据应属于书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的物品都是书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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