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17:41:34 392 人看过

一、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怎么处理?

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允许只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历史建成”的宅基地,允许只登记宅基地使用权。

需同时办理房屋登记的,经佛山市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房屋质量做出安全鉴定后,可向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申请补办宅基地地上房屋规划施工验收备案手续(补办手续时,免交违建处罚金)。

申办流程:

属于“历史建成”的宅基地,申请人可按历史遗留宅基地确权方式理顺用地手续及办理不动产(土地)登记,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申请人填写《南海区申请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审查表(历史建成)》,并按要求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者,下同)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2、初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初审,初审通过的,签注审核意见后,提交村(居)民委员会。

3、复审。村(居)民委员会复审,复审通过的,签注审核意见后,提交镇(街道)国土部门。

4、联审。镇(街道)国土部门会同城乡统筹、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现场踏勘、拍照核对,涉及水利用地或水利防护地的需水利相关部门一并联审,联审通过后签注审核意见。联审工作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公示。联审通过后,由镇(街道)国土部门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名义按照登记程序发布确权公示10个工作日,并在拟确权地块所在村委(居)会公告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和地块建筑物处张贴。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出具无异议证明。

6、确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具同意确权意见。

7、办证。申请人凭加具确权意见的审查表以及相关材料向镇(街道)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登记。需一并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的,须同时提供《农村居民自建住宅规划施工验收备案意见表》和相关材料。

注:为方便群众有序办理相关手续,各镇街将以村(居)会为单位,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村民统筹组织材料,分批次上报镇(街)办理。

二、宅基地规定是什么?

宅基地概念,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过大,远远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基本核算单位有权调剂或重新安排使用。但应对原有宅基地的建筑物和树木等给予合理赔偿,不得平调。

宅基地使用权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占有权。

2、使用权。

3、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在宅基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该种植的林木、花草、蔬菜归使用权人所有。

5、依法附随房屋出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因房屋和宅基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十年前的家庭债务
    当然,没有遗产,没有债务。孩子有责任承担父母的债务吗:成年子女与父母同住的,父母所欠的债务将以家庭共有财产返还。父母死亡,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在继承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果父母死亡,子女不继承财产,他们就没有偿还义务。实际而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而且如今父债子偿已经不能被认定,所以如果遇到情况,可以告知相关部门。父母债务影响孩子吗如果父母欠债不还,经法院强制执行仍然不还的,可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子女是会有影响的,征信黑名单会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想给子女更好的教育和环境,就会受到阻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2023-07-01
    210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起源,怎样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起源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起源分为五步:1.宅基地问题是怎么来的一般而言,住宅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公民的私财,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2.经过“土改”,建立了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权证书》。3.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土地依然是农民私有,但由集体统一经营,农民的宅基地则依然由农民保留所有权和处分权。4.经过“人民公社”运动,确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宅基地也归集体所有,农民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并且不能出租、买卖等。5.改革开放以后,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仅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人出租、出卖地上建筑物。二、怎样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要经过以下四步: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3-06-21
    326人看过
  • 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如何处理
    违章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违章建筑常与征收相伴,为了避免被征收人房屋在征收中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一、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程序有什么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程序:1、立案;2、调查程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3、决定程序,同时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二、违章建筑可以随意拆除吗违章建筑也不可以随意拆除,必须要经
    2023-02-22
    284人看过
  • 处理有争议的宅基地问题
    有争议宅基地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解决、行政解决、司法解决。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4、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5、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两家争议宅基地应该如何确权两家争议宅基地如何确权方法如下:1、宅基地确权两家界限有争议,土地确权纠纷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2、对行政处理不服的,可以以处理争议的行政机关
    2023-07-06
    321人看过
  • 如何解决经济适用住房房贷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市或区县重点工程被拆迁家庭持有《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重点工程审核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已购房屋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上市交易时,按照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二是市或区县重点工程被拆迁家庭在购买对接安置经济适用住房时,没有取得重点工程审核表的,经原房屋拆迁地的区县住房城乡(城市)建设委或房管局依据原始记录拆迁底账出具相关证明后,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上市交易时,可按照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三是上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房屋再上市时,可不再提供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经济适用房贷款方式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组织建设的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居住问题的微利房,而具备了够买经济适用房的居民就要考虑经济适用房贷款方式了,经济适用房贷款方
    2023-07-21
    491人看过
  • 如何解决退役军人安置未上岗历史遗留问题
    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接收单位要确保城镇退役士兵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一切相应待遇。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是解决当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如果您当时已到政府安置部门报到,非个人原因尚未安置的,安置地政府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妥善解决待安置期间的养老、医疗保险,并尽快为您安排上岗。或在补发相关补助、妥善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后,根据您本人意愿,办理自谋职业。退役军人军婚受保护吗军人在退伍以后,就不属于军婚的范畴了。一些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以及在一些军事单位中没有军籍的工作人员,都属于非现役军人。非现役军
    2023-07-22
    197人看过
  • 处理已故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如果宅基地房屋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取得该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由该村民申请获得该宅基地。不愿出卖,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强抢宅基地如何处理宅基地被强抢的,当事人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请求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退还宅基地,如果土地管理部门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宅基地并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
    2023-07-04
    371人看过
  • 什么算历史遗留违建房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算历史遗留违建房历史遗留违建房主要指的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政策调整或历史原因,未经规划、批准或未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房屋。1.这些房屋可能在建造时并未违反当时的法律法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法律法规的完善,逐渐成为了不符合现行规划、建设和管理规定的建筑。2.历史遗留违建房的存在,往往涉及到复杂的历史背景和利益纠葛。二、如何判断历史遗留的违建房判断历史遗留的违建房,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1.时间节点:需要确定房屋建造的时间节点。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前建造的房屋,由于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因此不属于违建。2.法定程序:需要考察房屋建造时是否遵循了当时的法定程序。(1)如果房屋建造时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进行建设,则可能构成违建。、(2)由于历史原因和政策调整,部分房屋在建造时可能并未办理相关手续,但在后期得到了补办或认可,这类房屋也不应视为违建。3.土地利用规划:(1
    2024-07-12
    14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
    1、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2、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尽管农村宅基地管理历来就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退出机制,但是,经过长时间的试点和探索,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准备全面推开这项改革了。3、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1)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2)合理分配宅基地。(3)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4)宅基地审批应坚持实施“三到场”。4、宅基地集体回收(1)无人继承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农村有部分五保户,是有集体供养的,没有子女赡养,这种情况农村房屋是没有人继承的,五保户老人去世后,他们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由集体回收。(2)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的。很多农民没有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划建房子,也没有和政府部门申请就随意建房,比如说建在公共用地上,或者耕地上等等。都会需要拆除,回收所占的土
    2023-07-03
    476人看过
  •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以地补偿投资等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
    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建委、规划局:1992年以来,为了加快城市基础建设步伐,我市采取以土地补偿投资(即投资单位投资建设市政道路,市政府按其实际投资额安排等值土地作补偿)办法,吸引了一些单位投资建设我市有关市政道路工程,促进了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1995年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字[1995]10号)文后,以土地补偿投资的做法与有关政策不符,影响了我市以投资额冲抵土地款的有关土地出让手续的办理。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尽快解决此类历史遗留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具体按以下程序办理:1、用地单位持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包括市领导批准材料,下同)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市建委办理工程实际投资额确认书后,报政府审定。2、用地单位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报告。同时须提供如下材料:①市政府同意以投资修路补偿土
    2023-06-10
    36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历史难题:探讨解决方案及影响分析
    该段内容讲述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中,属于“历史建成”的宅基地可以仅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已得到解决。对于需要同时办理房屋登记的,还需经过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房屋质量做出安全鉴定后,才能向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申请补办宅基地地上房屋规划施工验收备案手续。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中,对于属于“历史建成”的宅基地,可以仅登记宅基地使用权;这类问题已得到解决。需同时办理房屋登记的,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房屋质量做出安全鉴定后,可向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申请补办宅基地地上房屋规划施工验收备案手续 宅 基 地 历 史 遗 留 问 题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是指在农村地区,由于历史原因或者政策规定等原因,一些农民无土地或者只有少量的土地,而另一些农民则拥有更多的土地。这种不平等的土地分配方式导致了很多问题,如农村社会不稳定、农业生产受阻、农民生活水平低下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政府采取
    2023-09-12
    52人看过
  • 五保户宅基地处置问题
    宅基地归于五保户个人名下,应视为个人财产,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生前个人使用,去世后如果五保老人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则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一、孤寡老人的遗产该如何分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得知,孤寡老人去世后遗产的分配问题是有遗嘱的执行老人立的遗嘱,或者老人跟别人签的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遗赠扶养协议。既无遗嘱又无遗赠扶养协议,老人的遗产也无人继承,老人生活在农村的,遗产归村集体所有,生活在城市的归国家所有。二、父母在老家有房子怎么继承父母在老家有房子继承的方法如下:1、有订立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2、在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法律上农村房屋的继承权是不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作为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3、但是这种继承仅限于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使用权的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三、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哪一个效力优先遗赠扶养协议与
    2023-03-01
    108人看过
  •  农转非后,宅基地问题如何处理?
    处理农转非后宅基地纠纷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和仲裁。当事人不愿进行协商或协商不成功时,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不满意时,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的30天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农转非后宅基地纠纷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不愿进行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功,他们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他们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的30天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 裁 机 构 仲 裁标题: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公正地解决纠纷的机构,在仲裁过程中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本文将探讨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需要关注的法律问题。首先,仲裁机构应依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设立,并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这意味着仲裁机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仲裁,确保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其次,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当事人
    2023-09-09
    170人看过
  • 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房屋是否应该有补偿
    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房屋应该有补偿的.根据近期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现就调整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作如下规定:一、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确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经市政府批准,纳入本市计划的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管道和处理城市河湖、电力、邮政、电信等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内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
    2023-02-16
    13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吴江区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是哪些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6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不予办理.那么对于在2008年前存在的房产证已经变更,已经办理契证,集体土地证还没变更的历史遗留问题不适用新的《房屋登记办法》,根据老人老办法的方式出台文件把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予以土地变更登记。
    • 一、全面清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针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人事、合同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避免企业因忽视历史遗留问题产生安全隐患。二、企业法律顾问重点管理范Χ
    • 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哪些措施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29
      1、兼顾社会稳定,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2、深入调查,把握问题的实质,充分利用房屋登记的公告程序。 3、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及村民最了解本村的情况,在解决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时,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当时登记发证的人员及村民的作用。
    • 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哪些特征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7
      1、房产证只留有存根,没有用地、建设等批准文件,对房屋产权来源也没有记载。 2、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 3、1986年房屋登记时没有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姓名与身份证不相符,如姓名登记为乳名、同音字、错别字等。 4、房屋占地面积超出土地使用面积。 5、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坐落模糊、不规范。 6、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一人拥有多套房屋。如因封建家长制的影响,一个家庭中包括成年子女的房屋都登记在父亲
    • 宅基地历史遗留权属有了说法吗?是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6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这一点绝不能有任何含糊。”该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指出,要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权籍调查,将农房等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定着物纳入调查范围,并明确农村权籍调查不得收费,不得增加农民负担。 开展权籍调查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将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的权属调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