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地区管辖如何(一)一般地区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有多个被告住所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惯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下,每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居住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行政机关所在地。p>公民的惯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自离开住所至被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除非公民住院
如果被告的城市居住被取消,管辖权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确定;当事人双方撤销城市户口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的户口迁移后未定居的,经常居住地所在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常住户口的,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由户口迁移未满一年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年以上的,由其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况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3。对采取义务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者的诉讼
5。双方被监禁、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被监禁、劳动教养超过一年的,由被告人被监禁、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追讨赡养费案件中,多个被告人在同一管辖区有不同住所的,由被告人被监禁、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接受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惯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居住地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缔结婚姻地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在境外结婚定居的华侨,由一方在中国的缔结地或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居住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中国,则由一方的原居住地或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均由家庭成员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外方向居住地国法院提起诉讼,内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两名中国公民都在国外但尚未和解,其中一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受诉讼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原告、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无办事处的公民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提起的诉讼,由被告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登记,且多个被告不在同一司法管辖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三)合同纠纷案件的属地管辖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任何一方的住所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由处理合同中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加工地应为合同履行地,除非合同中就履行地达成协议,否则在财产租赁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使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除非就补偿贸易合同的履行地点达成协议,投资方主要义务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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