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有哪些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4 11:50:11 437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离婚后父母探望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子女,而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探望子女。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行使探望权时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子女,而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探望子女。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探 望 权 的 实 施 要 求 特 征

探望权是指在离婚或者父母与子女关系解除后,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一项权利。探望权的实施要求具有以下特征:

1. 须经司法确认:在离婚或者父母与子女关系解除后,需要经过法院的司法确认,才能产生探望权。

2. 须有明确的抚养权: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须明确自己享有抚养权。

3. 须与子女有实际联系: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须与子女有实际上的抚养、教育、保护关系。

4. 须无虐待、遗弃行为: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不得虐待、遗弃子女。

5. 须有悔改表现: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须有悔改表现,消除不良行为或者后果。

根据以上特征,我们可以看出,探望权的实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未能满足这些条件,或者有虐待、遗弃行为,那么他们的探望权将会被撤销。因此,在实践中,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需要认真遵守探望权的实施要求,以维护子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子女,而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探望子女。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但实施探望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未能满足这些条件,或者有虐待、遗弃行为,探望权将会被撤销。因此,在实践中,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需要认真遵守探望权的实施要求,以维护子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探望权相关文章
  • 探望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二)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三)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四)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一、离婚外公外婆有小孩探
    2023-03-31
    228人看过
  • 探望权的特征有哪些
    律师解答:(一)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二)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三)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四)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2023-06-12
    118人看过
  • 探望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二)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三)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四)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
    2023-08-12
    466人看过
  • 探望权中止的法律条件是什么?探望权的特点有哪些?
    探望权中止的条件:(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探望权的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中止探望权怎么申请父母双方离婚后,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具体申请中止探望权的关键是:1、申请主体: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2、申请过程:法院根据当
    2023-07-22
    385人看过
  • 探望权案件的特点
    探望权案件具有的特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行标的模糊。就执行标的,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4条规定: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者行为。因此,就一般民事执行案件而言,其执行标的便是指执行根据所确定的债务人应给付的一定财产或者应完成的行为,由于执行标的相对明确,法院在执行时容易操作。而探望权案件的执行内容是探望权及其行使方式,其执行标的比较抽象、模糊,不利于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的特点。就探望权案件而言,在子女未成年前,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长期行使探望权。一般情况下,每隔一段时间便要探望一下子女,如果对方不配合,便要进入执行程序。即使这一次顺利执行到位,在接下来的过程中如果对方当事人仍不配合,便要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当事人行使探望权的长期性,决定了该类案件执行的持续性与反复性的特点。三是执行后果与当事人继续行使探望权密切相关。
    2023-06-28
    153人看过
  • 探望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探望权有哪些法律特征探望权有下列法律特征:1.探望权是在离婚后父亲或母亲享有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2.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二、探望权的中止条件有哪些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三、行使探望权注意事项是什么行使探望权注意事项如下: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
    2023-04-30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望权
    词条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探望权
    相关咨询
    • 探望权的特点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0
      探望权的特点 (一)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
    • 探望权的特点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
    • 探望权有什么特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4
      探望权的特点: 1、探视权(探望权)是一种身份权。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权利义务。 探望权属于亲权范畴,探望权产生的基础是父母对子女享有的亲权,其权利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特有权利,因此是一种身份权。 2、探视权(探望权)是法定权。非有法定理由不得予以中止或剥夺。 3、探视权(探望权)是受限制的权利。探望权的行使,不能和亲权一样随时随地都可以行使。要在
    • 探望权主要有哪些探望权的特征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7
      探视权的特点是:主体范围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与未成年子女探视、联系、沟通、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有哪些特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