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离婚后父母探望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子女,而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探望子女。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行使探望权时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子女,而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探望子女。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探 望 权 的 实 施 要 求 特 征
探望权是指在离婚或者父母与子女关系解除后,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一项权利。探望权的实施要求具有以下特征:
1. 须经司法确认:在离婚或者父母与子女关系解除后,需要经过法院的司法确认,才能产生探望权。
2. 须有明确的抚养权: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须明确自己享有抚养权。
3. 须与子女有实际联系: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须与子女有实际上的抚养、教育、保护关系。
4. 须无虐待、遗弃行为: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不得虐待、遗弃子女。
5. 须有悔改表现: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须有悔改表现,消除不良行为或者后果。
根据以上特征,我们可以看出,探望权的实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未能满足这些条件,或者有虐待、遗弃行为,那么他们的探望权将会被撤销。因此,在实践中,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需要认真遵守探望权的实施要求,以维护子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子女,而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探望子女。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但实施探望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未能满足这些条件,或者有虐待、遗弃行为,探望权将会被撤销。因此,在实践中,非婚生父母或领养人需要认真遵守探望权的实施要求,以维护子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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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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