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违约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4:12:23 74 人看过

在租赁物未交付、交付迟延或租赁物与合同不符时,对于出租人,承租人有权:1、拒收租赁物,除非出租人已提供了符合合同规定的租赁物对其违约做出补救;2、终止租赁合同,并有权收回预付的任何租金及款项(但应减去承租人从租赁物上获得的利益和合理金额)。”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0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合同》因出租人的过错致使承租人对出卖人丧失索赔权的,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出卖人直接享有索赔权,但在我国涉外融资租赁合同中,若承租人无外贸经营权,即使其参与购销合同的洽谈,但是其对外既未出名,也未出资,合同履行中,承租人无权直接对外索赔,外商也不会理睬承租人的索赔。故承租人只能通过出租人对外索赔,出租人不得以免责特约推卸责任,至少必须出面协助承租人索赔。如果出租人在收到承租人对标的物提出质量瑕疵的异议后,不对外索赔,致使超过索赔期而不能对外索赔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租人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合同,向出租人退货,并主张赔偿其他经济损失。如果承租人不主张解除合同,可以对标的物进行修理,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承租人可以主张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023-06-09
    323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
    承租方即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存在的是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双方是属于租赁合同关系。一、房屋租赁权是物权吗1、根据法学界对租赁权下的定义,租赁权又称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的总称。2、房屋租赁存在的基础前提是租赁合同,在民事法律上,合同一般是债权的象征,因为合同的基础关系就是债权的债务关系,只不过债权债务不是狭义的“债”。3、租赁权的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请求权,请求出租人保持租赁物处于适租状态的权利;其二是占有租赁物,并予以使用收益的权利。4、虽然房屋租赁看似是与物有关,但是物权调整的主要是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房屋租赁无论是在物的归属还是利用上都不存在实际争议,因为租赁是房东把使用权出租给
    2023-03-14
    82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擅自转租、处分租赁设备时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设备享有使用权,不得将设备转让或处分,未经出租人同意,也不得进行转租,否则,即构成违约行为。对此种违约行为,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设备,主张承租人的转让或转租行为无效。并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请求支答: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设备享有使用权,不得将设备转让或处分,未经出租人同意,也不得进行转租,否则,即构成违约行为。对此种违约行为,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设备,主张承租人的转让或转租行为无效。并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请求支付损害赔偿金。
    2023-06-09
    63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以及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与租赁合同相比较,融资租赁合同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的要求先购买后出租的,而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先有租赁物后订立租赁合同。第二,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第三,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第四,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租金的计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有:1.选择租赁物和
    2023-04-30
    472人看过
  • 哪些人能够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
    一、哪些人能够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身份多种多样,主要取决于其性质和投资目的。根据这些不同因素,出租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二、厂商类出租人定义1.厂商类出租人是指那些附属于设备制造厂商的出租人。2.这类出租人往往由一些机械、电子领域的大型工业制造商组成,他们为了扩大本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增加销售量,专门经营本企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融资租赁业务。3.这些厂商类出租人进行融资租赁的主要目的是利用融资租赁交易所具有的资金优势,提升本企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从而增加产品销售,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4.在进行具体的融资租赁交易安排时,他们通常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对租赁设备的保养、维修、配件供应等方面的服务。5.在融资租赁期限届满时,他们也会提供更加灵活的选择余地,以满足客户对设备分期付款、表外融资、短期使用、免技术更新风险等多方面的需求。三、其他融资租赁出租人除了
    2024-07-13
    492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可分为哪几类
    根据其性质和投资目的不同,出租人可以分为以下三种:1.厂商类出租人即附属于设备制造厂商的出租人。—些机械、电子领域的大工业制造商,为扩大本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增加销售量,通过在本企业内部设租赁部,或者另行设立租赁子公司,或者与其他专业性融资租赁公司合,专门经营本企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融资租赁业务。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厂商类出租人有通用财务公司(GECapital)、**商业机器信司(IBM)、**彼勒公司(Caterpiller)、**子信贷公司(Siexmns)等。这类出租人进行融资租赁的目的是运用融资租赁交易所具有的资优势,来提高本企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以此增加产品销售,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在进行具体的融资租赁交易安排时,这类出租人经常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对租赁租赁设备的保养、维修、配件供应等方面的服务,并在融资租赁期限届满时提供更加灵活的选余地,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对设备分
    2023-06-15
    351人看过
  • 出承租人违反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一、融资租赁合同违约责任(一)出租人的责任1、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给承租人标的物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变更融资租赁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行为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出租人未按合同约不定期提供技术服务或因干预承租人购买租赁物,给承租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出租人明知第三人对购买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还购买该标的物给承租人,出租人应付相应的责任。(二)承租人的责任1、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2、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其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的,由承租人负相应的责任;3、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期间未妥善保管、维修租赁物,使租赁物受损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二、融资租赁合同相关介绍融资租赁合同是融资租赁交易的产物,而融资租赁交易是由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所构成的交易。这两个合同分别是由融
    2023-02-24
    253人看过
  • 合同违约处理办法:如何应对出租者的违反行为?
    出租者违反合同条款,出租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摊位出租者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市场管理者对市场内商户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合理的注意义务,其注意义务是否合理,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形加以判定。市场管理者通过商铺招租的形式开展经营活动,已经成为我国常见的大市场经营模式。一般而言市场管理者本身并不直接销售商品,但其除了承担管理职能外,也通过收取各种服务费用的方式间接地从销售者处获取商品销售的利润,因此,其理应对其管理商户的合法诚信经营拥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理应负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及知识产权人等社会公众利益的义务。作为市场的管理者在商户进入市场经营前,负有对商户进行市场准入前的审查义务,应当及时审查商户的经营主体资格
    2023-07-10
    43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中哪些人可以当出租人?
    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市场的经营者,是融资租赁交易中最活跃的部分,推动融资租赁交易的发展的主导力量。,根据其性质和投资目的不同,出租人可以分为以下三种:1.厂商类出租人即附属于设备制造厂商的出租人。—些机械、电子领域的大工业制造商,为扩大本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增加销售量,通过在本企业内部设租赁部,或者另行设立租赁子公司,或者与其他专业性融资租赁公司合,专门经营本企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融资租赁业务。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厂商类出租人有通用财务公司(GECapital)、国际商业机器信司(IBM)、卡特彼勒公司(Caterpiller)、西门子信贷公司(Siexmns)等。这类出租人进行融资租赁的目的是运用融资租赁交易所具有的资优势,来提高本企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以此增加产品销售,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在进行具体的融资租赁交易安排时,这类出租人经常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对租赁租赁设备的保养、维
    2023-06-09
    291人看过
  • 出租人可以分为什么样的融资租赁合同
    根据出租人的性质和投资目的,出租人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制造商型出租人是附属于设备制造商的出租人。-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增加产品销量,一些机电领域的大型工业制造商在企业内部设立了租赁部门,或单独设立租赁子公司,或与其他专业融资租赁合作公司专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其产品远销国内外市场。世界上最著名的制造商是通用电气金融、IBM、卡特彼勒和西门子。此类出租人融资租赁的目的是利用融资租赁交易所的资金优势,提高企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从而增加产品销量,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在融资租赁交易的具体安排上,此类出租人往往发挥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租赁设备的维修、配件供应等服务,并在融资租赁期限届满时提供更加灵活的选择,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分期付款、表外融资、短期使用和免费支付技术更新风险等需求。金融机构出租人是指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利用自身的资金潜力直接参与融资租赁交易,或设立租赁部或租
    2023-05-08
    49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违约责任是什么?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违约责任是需要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支付违约金,或者是根据实际损失来支付违约金。(一)出租人的责任1、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给承租人标的物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变更融资租赁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行为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出租人未按合同约不定期提供技术服务或因干预承租人购买租赁物,给承租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出租人明知第三人对购买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还购买该标的物给承租人,出租人应付相应的责任。(二)承租人的责任1、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2、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其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的,由承租人负相应的责任;3、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期间未妥善保管、维修租赁物,使租赁物受损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二、融资租赁合同相
    2023-07-21
    480人看过
  • 违反租赁合同应如何应对?
    租赁合同违约处理如下:1、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出租人隐瞒抵押的,承租人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抵押撤销权;3、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出租人强行终止合同,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4、事实上,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承租人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租赁合同违约金标准(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
    2023-07-03
    194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如何支付租金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有以下特点:1、在租赁物存在瑕疵时,承租人仍须支付租金。2、在租赁物发生灭失时,承租人仍然需要交付租金。一、民法典规定有名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有名合同的种类有以下这些: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3、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4、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5、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7、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
    2023-03-16
    117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当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应如何处理?
    租房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租房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租房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如下: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仲裁解决。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3.诉讼解决。《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10
    187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住房租赁合同中,如何应对违约行为?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13
      一、甲方(房东)违约责任处理 1、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房屋,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果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需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能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导致乙方组织维修,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需提供有效凭证。 4、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甲方应按照合
    • 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中出租人违约承租人能否留置租赁物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8
      具体还要考虑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无特别例外约定,可以留置租赁物,当然也可以要求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 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为什么要为租赁资产担保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当租赁资产的使用年限超过租赁期时,租赁期满,资产就会有余值。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避免资产在租赁期内过度耗用或损坏,如果租赁期满资产由出租人收回,则租约往往规定承租人对资产余值进行担保,称之为担保余值;有时,担保人并非对资产余值全额担保,未担保的资产余值称为未担保余值。一般情部下,租赁期满,应对资产的实际余值进行评估,实际余值低于担保余值时,担保人应对这部分差额全额补偿;当然,租赁资产实际余值高于
    •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设备租赁如何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8
      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
    • 融资租赁出租人如何变更买卖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9
      出租人变更买卖合同应当取得出卖人和承租人的同意。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租赁物的依据,后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两者缺一不可。出租人与承租人和出卖人均形成正式合同关系,出卖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准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