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抽查新股发行承销及信披质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11:02 278 人看过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10日发布消息称,根据《关于组织对新股发行承销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行监管部函[2014]473号)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4年10月10日组织完成了新股发行承销工作检查的抽签工作。

证监会介绍,本批参与抽签项目共44个,从中抽取的项目是上海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Y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Z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W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月22日,证监会发布通知称,为落实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关于强化新股发行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的措施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将对新股发行承销工作进行常态化的检查。

证监会表示,对发行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责令暂停或中止发行、市场强烈质疑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形的项目,将直接列为检查对象。

同时,检查完成后,监管部门将依法对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检查发现明确的违法违规线索的,将移送稽查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当天,证监会还公布了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签情况。据介绍,本批参与抽签企业共20家,其中被抽到企业为佳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表示,将按照《关于组织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抽查的通知》的要求,将对佳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

今年4月23日,证监会发布通知称,对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将在上发审会前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抽查,以推动各方进一步归位尽责,共同促进首发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证监会将定期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移交拟参加抽取的企业名单,具体抽取工作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

自通知下发以来,中国证券业协会已经进行了6次抽签工作,抽中的企业分别是武汉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佳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要求,被抽取企业产生后,相关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若审核过程中发现在审企业所披露的信息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情况存在重大疑问的,审核部门可以直接将其列为抽查对象。

抽查完成后,如发现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将通过约谈提醒、下发反馈意见函等方式督促其在后续工作中予以改进。情节较重的,将由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依法采取监管谈话、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经过抽查发现明确的违法违规线索的,将移送稽查部门进一步查实查证,涉及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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