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赔偿金额有影响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6:04:02 58 人看过

有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摩擦,和网上不一样的是:生活中的摩擦产生人身肌体的损害,单独就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写个帖子,生活中这类案件很吃基本功,对年轻律师有不可抗拒的魅力。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认定,往往在行政机关,(行政案件我已经写过,不再重复),这篇简述民事部分的问题。

这类案件法院属于普通类别民事审理,年轻的法官也见多识广,日久而生麻木。因此当事人说的多么精彩,往往只招来一个呵欠。特别讲究说理和辩论,法律层面辩论很少,上诉到二审的较少。

律师做这类案子数学要好,心细还要大胆设想,本文以侵害人角度论述。

一、医疗费部分。

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美容费的乱七八糟好象7、8种。律师心要细,注意把握以下这几个特点,可能扔出去几张费用单子。

1、看医院,受害者们喜欢没完没了上各种医院,不怕辐射的做CT什么的。这个一考虑就近,沈阳能治疗你飞到香港去看,这个额外的费用不管。二考虑是否有转院必要,没初诊医院或处理机关证明的,费用可以不管。

2、病人没道理大量进补的,自行买高级药品,病好了赖在医院压床板的,这个费用不管。

3、医院讲究人道主义,比如:治疗扭拉伤,一检查还有骨质增生,医院通知后混合治疗,这个费用律师要特别留意。

4、责任心强的律师,尽量争取继续治疗费用一次性给付,免得以后没完没了。

5、侵权行为诱发其他疾病的,套侵权的构成定义,注意!!这个由受害人举证。最多赔偿其他疾病治疗费的50%。

二、误工费部分

误工费用因人员不同情况复杂,律师重点掌握的下面两个特点。

1、有固定收入的,但是侵权行为没造成收入减少的,可以--不赔偿!,离、退休的另上班损失要赔。

2、无固定收入的一般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这个统计部门每年公布数据。

三、护理费部分

护理费划分也繁杂,律师注意掌握以下两个特点。

1、护理需要依据行政机构和医院的意见,陪着唠嗑,送饭的不能算。

2、高薪聘请的陪护,只给劳务市场的价格,出院后最多给一个人的陪护费。

四、交通费

注意为抢救、治疗需要的打车赔偿,律师大胆做出研究路线,审查发票是否连张等设想。

五、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

需要外地治疗的住宿、伙食补助,及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按受诉法院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出差标准。住星级宾馆吃鲍鱼的可以不管。

六、残疾生活补助、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

执行国家标准,基本没有什么问题,帖子也不允许再写下去。

此正是:继续熬羹奔小康,安贫乐道不心慌。恍惚论坛无数日,不知何处是故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06: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新规定,人身损
    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新规定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主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赔偿范围确定,主要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
    2023-06-19
    117人看过
  • 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挑战
    问:甲雇佣已为自己家房屋粉刷墙壁,已自己为加快进度,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自己受伤,是否由甲承担全部责任??依据之第十一条,好象是这样?但这样是否违反了过错原则?答:雇员因为履行雇主交办的事项受伤,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了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023-07-02
    27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有哪些
    一,住院治疗的:(1)医疗费A,医疗住院费的收款凭证B,病历C,诊断证明(2)误工费A,误工时间(医疗机构证明,致残的持续到定残前一日)B,收入状况(固定,无固定近三年平均,不能证明参近一年平均)(3)护理费A,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参误工费计算,若没工作参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费标准,B,护理人数一般1人,参医疗机构意见,C,护理期限,直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若致残,不能恢复,可根据其年龄.健康因素考虑护理期限,最长不超20年D,护理级别,根据依赖程度,陪残疾辅助器具情况确定.(4)交通费正式票据为凭,要与就医的时间,地点,次数相符(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当地工作人员出差标准(6)营养费参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二,因伤致残的:(7)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60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8)残疾辅助器具费更换周期和
    2023-06-13
    20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和计算方法
    【条文】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主旨】本条是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所依据标准的确定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上,必须依据一些可以确定的标准,这是规范性和操作性的要求。本条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的六个标准作了明确。【释义】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具体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具体数额,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至第三十条对各项具体赔偿项目的计算作出了规定,其中有一些标准属于第一次在规范性文件中出现,对此应当注意。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为了明确这些标准,便于司法实践中法官的操作,专门设定了条文对此规定,这就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
    2023-06-05
    127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金额表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有逐年递增的趋势。人身损害赔偿金额表2006-03-12来源:中国汽车法律网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2、误工费:误工收入(固定、本人最近3年平均、受诉地行业上年度平均工资)误工时间(医疗机构证明,至定残日)3、护理费:收入状况(有收入、当地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人员(一人、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护理期限(至生活自理,不超20年,定残后依情况确定级别)4、住院伙食补助:标准(事故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外地治疗本人、陪护实际发生合理费用)5、残疾赔偿金:标准(受诉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农村人均纯收入)时间(定残日20年,60岁后递减,75岁以上按5年)伤残赔偿指数6、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配制机构的意见)7、丧葬费(
    2023-06-08
    297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哪些赔偿项目
    1、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托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
    2023-04-30
    38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1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 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07
      人身损害赔偿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 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中的司法赔偿及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数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7
      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偿法院的标准有一定差别的。释》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一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本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赔偿方面的确可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但行政责任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
    • 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6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赔偿的规定赔偿的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家属为办理丧事支出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开支,这些项目的计算都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而且还要根据受害人的户口、工资等情况才能最终计算,建议与律师面谈,让律师详细的计算出赔偿清单,你们也好心里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