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9:21:05 385 人看过

一、民法典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我国对耕地采取的是特殊保护,严格遵守耕地红线原则。若发生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关匿名提供线索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耕地怎么数量保护

耕地的数量保护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3、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4、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

三、什么是耕地责任制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是指确定一定区域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方法,规范各级人民政府、部门以及各级领导的耕地保护工作行为,确保耕地保护基该国策贯彻落实的制度。自1990年以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设在全国范围由点到面、由部门到政府得到逐步推进。除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外,还有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等形式。

全国近2/3的省份建立了地方政府耕地目标责任制,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后,根据各地区情况,分解耕地保护指标,由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上级国土部门与下级国土部门分两条线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指标。由上级政府及国土部门定期考核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并在考核的基础上建立耕地保护奖惩制度,调动各地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今后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领导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部将在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反映各地工作实际效果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省(区、市)耕地保有量和耕地占补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考核结果,使目标责任制切实对耕地保护起到促进和保证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2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耕地地力保护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范围如何划分?1、耕地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不断增多,耕地逐渐减少,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要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粮农组织(FAO)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土地面积为18.29亿公顷左右,人均耕地0.26公顷。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2476亿亩。2、机动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时,有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以后可能进行的调整而预先留出的土地。但在延长土地承包期的过程中,一些地方为了增加乡、村集体收入,随意扩大“机动地”的比例,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对预留“机动地”必须严格控制。3、土地二轮延包土地二轮延包,就是在上次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在承包期满时,土地承包人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对原承包地继续承包使用,承包期限一般为三十年。在二轮延包期内,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023-04-15
    48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新民法典关于改名字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改名字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对18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典》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二、改名字法律依据节选《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
    2023-05-14
    479人看过
  • 当前法律规定是怎么保护耕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023-04-21
    360人看过
  • 耕地保护制度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关于耕地保护制度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
    2024-04-16
    141人看过
  • 民法典2021年关于婚姻的规定
    2021年民法典的新规定有以下3点:1、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离婚的,那么可以在30天内撤回离婚申请;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允许离婚;3、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给挥霍财产的一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规定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
    2023-07-02
    424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离婚规定的内容
    一、民法典关于离婚规定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离婚事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子女在婚姻关系中需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允许双方协商解决离婚问题;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必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通过法院审理进行诉讼离婚;明确婚姻关系解除的有效期限;设立保护军人婚姻关系的条款;明确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申请复婚所需履行的相关程序;明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和承担方式;以及规定父母探望子女的权益及实现途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
    2024-02-23
    162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赠予规定的条文
    一、民法典关于赠予规定的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明文规定,【附义务赠与合同】赋予当事人设定赠与其财产附带特定义务之权利。当赠品存在瑕疵时,赠与人无需对此类情况进行责任承担。但是,如果附带有法定义务的赠与,且赠与物确实存在瑕疵,那么赠与人须在其所需承担的义务范围之内,承受如同出卖人在买卖过程中所应承担的同等法律责任。另外,如果赠与人故意隐瞒或夸大赠与物不存在瑕疵的事实,导致受赠人受到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
    2024-03-09
    220人看过
  • 《民法典》对女方保护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经手离婚案件多年,需要承认的一点是,女人在婚姻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这种弱势是多方面的,如果男方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女方嫁过去有可能被一家人欺负;由于女性承担着生育子女的责任,在职业发展过程中常会因此受到限制,由此对女性的经济收入也将产生一定影响。不可否认,结婚是为了幸福,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在婚姻中收获幸福。当下不少女性在面对婚姻时存在恐婚心理,实际上是对未来的婚姻生活缺乏安全感,婚姻的幸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丈夫对自己的态度,可是,万一枕边人变心该怎么办?作为离婚律师,建议女人在婚姻中一定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这10条建议最好收藏,以备不时之需。01不离婚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的规定,如果男方有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女方的父母患重大疾病急需医治,而男方拒不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则女方有权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
    2023-04-18
    365人看过
  • 2023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保护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保护怎么规定的(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民法典草案规定,对于不动产登记资料保护规定包括,相关当事人要查询的,需要进行登记,相关人员不得公开、非法使用不动产登记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第二百一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第二百一十九条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二、不动产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1、登记机关法律责任概述。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是指登记机关因登记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就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3、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中国不动产登记机关承担赔偿责任须具备
    2023-04-30
    92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规定《民法典》对解除收养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1.当收养人虐待被收养人,或者由于收养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抚养被收养人时,收养关系可以协议解除。2.如果收养人不按照国家规定合理收养孩子,例如未办理收养手续或非法收养,也可解除收养关系。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被收养人的权益,确保他们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成长。二、无子女夫妻收养首要条件无子女夫妻收养孩子的首要条件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政策下,一对夫妻只能拥有一个孩子。因此,只有在没有子女的情况下,夫妻才能根据国家规定合理收养子女。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国家有效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还能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速度。三、无子女夫妻定义扩展“无子女”夫妻的定义并不仅限于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它是指那些没有生育孩子、没有收养孩子以及没有承担任何抚养责任的夫妻。即使夫妻双方曾经有生育过孩子,但孩子因某种原因已经死亡,他们仍然可以被称
    2024-02-13
    178人看过
  • 2022民法典新规关于婚姻的法律规定
    2022民法典关于婚姻的法律规定:1、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2022民法典新规定一女可以嫁俩男吗民法典新规定一女可不可以嫁俩男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度,所以是不允许一女嫁两男的,这样会涉及到重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重婚的表现形式有哪些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
    2023-08-11
    349人看过
  • 保护耕地生产力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耕地生产力保护补助范围如何划分?1。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增加,耕地减少,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要保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要保证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粮农组织不完全统计,世界土地面积约18.29亿公顷,人均耕地0.26公顷。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国耕地总量为18.2476亿亩。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前预留土地,以备将来可能的调整。但在延长土地承包期过程中,一些地方为了增加乡镇集体收入,擅自扩大“流动土地”比例,损害了农民利益。因此,必须严格控制“流动土地”的保留。第二轮土地承包续签是在上次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承包期结束时,土地承包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继续使用原承包土地,承包期一般为30年。在第二轮续签合同中,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也受国家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国有农场是国家投资的农业经济组织,其主要生产
    2023-05-08
    471人看过
  • 新土地使用法对耕地保护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现行法律规定的耕地保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土地使用管理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要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行耕地专项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保证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国务院责令国务院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相当于减少耕地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复垦,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实缺乏后备土地资源,新开垦的土地不足补偿占用耕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减少或者减少本
    2023-05-08
    402人看过
  • 关于遗失物的保管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在返还失物或者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在遗失物被领取前,也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坏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的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
    2023-07-24
    286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新土地使用法关于耕地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1
      1、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2、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其他。
    • 民法典关于意定监护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6
      需要双方到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提前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其监护人。当他们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
    • 民法典规定关于保修期的相关知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8-30
      1、保修期的起算按承包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或按工程项目移交生产交接证书中注明的保修起算日期。 2、保修期的延长若保修期满后仍存在施工期的施工质量缺陷未修复或有其他约定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与承包单位协商后,做出相关工程项目保修期延长的决定。 3、保修期的终止保修期或保修延长期满,承包单位提出保修期终止申请后,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或重建的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保修期终止。依
    • 民法典关于土地弃耕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5-01-14
      在土地发包后,如果承包人连续两年以上不进行耕种,发包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解除承包合同后,承包合同将无效。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也有所不同。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如果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那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如果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
    • 民法典中关于保护权的选择是意定还是法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意定监护权优于法定监护权,意定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近亲属以外的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在自愿的基础上,经过有关组织或机构的同意成为监护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意定监护要采取书面形式,也就是要求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写明经双方认可的内容,我国《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