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私自更改金额算伪造证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9:55:10 146 人看过

借条的内容是不能更改的,如果借条私自更改金额,是伪造证据,人民法院不能采纳。

借条能否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

第一,如果借条没有瑕疵且所借金额较小,当借款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借条不真实的情况之下,那么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对于这类小额借贷关系,不需要设定较高的证明标准,如果采取“一刀切”的证明标准,在实践中确实难以解决许多问题。因为,借条毕竟是一种由借款人本人书写或签署的书面证据,从证据证明力的角度来看,借条的证明力是比较高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可借条的证明力。

第二,如果借条存在形式上的瑕疵,例如借条有涂改甚至有补充的内容,并且存在墨迹不大一致或者签名字迹不大相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根据借条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而应当由出借人对其是否交付款项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出借人应当举出借条之外的其他支付凭证,只有其所举的证据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条,从而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才能认定借款关系成立。

第三,如果借条没有明显瑕疵,但是借款金额较大,应当结合交付凭证、当事人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交付细节来综合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此处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如果单凭一张借条就认定金额高达几千万元的借贷关系成立,那么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都会造成很大的社会风险。虽然借条有可能确实是借款人所写,但是并不排除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的可能。通常情况下,如果借贷双方所借款项为几百万上千万的大额资金,都会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交付。因为,从银行转账有相应的转账凭证和后台记录,这种交付资金的方式相对比较安全,因此从事生产经营的人通过银行进行大额转账是更符合常理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常常会遇到在借贷关系中进行大额现金交付的情况。从实践经验来看,这种付款方式发生的可能性相当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单凭借条认定大额借贷关系成立并不科学。另外,从导向上说,单凭借条认定大额借贷关系成立不利于金融管理。在这类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应当举出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否则其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这种认定办法能够促使出借人注意借贷行为规范化,进而在整个社会建立起良好的借贷秩序。当然,这种认定办法有可能会伤害到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借条所证明的借贷关系确实存在实际成立的可能。但是全面地来看,如果当事人从事正当经营,这种情况是极少的。如果当事人进行毒品交易、人口贩卖或者其他不正当交易,最后将其体现为民间借贷的形式,那么显然不能予以支持。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法官应当在司法实践中注重对借条证明力问题的思考,如果借款金额较大,一定要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不能单靠借条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
    随意修改借条信息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所持的所谓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借条并不是因为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债权人属于捏造事实,还要进行处罚。借据具备的基本要素如下: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写清楚还款期限。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6
    2023-02-20
    136人看过
  • 模仿笔迹算伪造证据吗
    模仿笔迹,并不是当事人的真实笔迹,是伪造证据的。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伪造证据是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2023-06-12
    410人看过
  • 借条上出借私自涂改有效吗?
    已经写好的借条一般是不可以随意涂改的,但如果借条是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双方之间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则是有法律效力的。通常借条上的关键要素,应该无涂改、无异议。比如,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原来是写伍万元,现在被涂改为捌万元,这样就容易引发争议。如果发现借条确实写错了的话,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时候,应该重新写一张正确、无涂改、无遗漏的完整借条。一、借款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借款条书写时,具备以下内容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则有法律效力:1、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2、借款的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限、还款日、利息等;3、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
    2023-04-04
    423人看过
  • 私自伪造合同违法吗
    伪造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合同诈骗不知情有事吗对案件不知情,就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要件,也就不构成犯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伪造担保合同应承担什么罪伪
    2023-03-23
    75人看过
  • 怎么伪造借条?伪造借条如何辨别?
    一、伪造借条的后果《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构成本罪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我不认为构成犯罪!是一种诉讼诈骗行为。诉讼诈骗行为的主要表现有五种表现:一是当事人本人或者指使他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院裁判诈取公私财物。二是一方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恶意串通证人、鉴定人或勘验人,使之作出虚假陈述、鉴定或勘验结论,进而导致法官作出错误的裁判,获取不当利益。三是原告和被告串通,或者原告或被告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并不存在的法律纠纷,进而提起诉讼,损害他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在共同诉讼中,一方的诉讼代表人与他方当事人或己方的部分当事人损害其他诉讼
    2023-06-01
    410人看过
  • 伪造借条鉴定方法,伪造借条构成犯罪吗?
    一、伪造借条鉴定方法伪造借条鉴定方法如下:1.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法官可以依据根据申请到相关金融机构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结算凭证;2.申请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是判断一个借条真实与否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在案件审理中法官应告知被告限期申请司法鉴定的权利和义务,逾期视为其主张不成立。申请鉴定的,视鉴定结论再做案件事实的认定。但技术鉴定要提供比对样本,如笔迹等才可以。二、伪造借条构成犯罪吗?单纯的伪造借条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以伪造的借条向法院起诉,将涉嫌虚假诉讼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表现: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借条、还款协议等材料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2.“死灰复燃”型,即
    2023-06-25
    82人看过
  • 借款合同可以更改金额吗
    借款协议修改金额属于对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修改了金额,并且附上双方的签章,那么就是有效的;如果只是单方面的私自修改,那么就是无效的。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一)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二)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三)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二、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主要内容(一)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
    2023-03-25
    224人看过
  • 擅自更改借条法院认可吗
    不认可下面几种情况,即使有借条也打不赢官司,钱只好打水漂。1、借条中的年利息超过了24%,法院不支持。2、借条的主体没有行为能力怎么理解,如果拿这张借条的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精神病。监护人不认,那么借条无效,要不回钱!3、借款用途是赌博,吸毒,从事非法活动借钱给别人,一定要搞清楚借钱干嘛,并且写在借条上,如果东窗事发,可能承担连带责任。4、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如果拿着20年钱的借条去起诉,在十年前,就已经讨过债,但是无果,这张借条多半是废了。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还款期限满了,对方不还,就应该在两年之类提起诉讼!5、有借条没有实际的转账这也就是说,在打官司的时候,光是一张借条没用,还得出具借钱的转账证明或者能证明实际付款的证据。请记住,现金支付不太好,最好银行转账,这样有记录!6、感情债借条有时候,恋人开玩笑,分手费打借条,精神损失费打借条,出轨劈腿没有打借条。这种借条没有实际的支
    2023-02-17
    405人看过
  • 什么样的的借条算伪造?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什么样的的借条算伪造?任何人不得伪造或者变造借条,伪造或者变造相当于用虚假的借条去进行诈骗的一种犯罪行为。在民间借贷中,一般借款人都要向出借人出具借条,以证明借款事实,并就借款的有关事项进行约定。在正常情况下,借条完全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在诉讼中,出借人只要出具了借条,就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如无特殊情况,应该认定借条的证据效力。审判实践当中遇到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受威逼、胁迫,委心写下借条;2、赌债,无钱还不得已写下借条;3、伪造借条,如伪造签名、印章等;4、借条被出借人拿到后,出借人未实际向借款人付款;5、在饮酒、吸毒等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出具的借条;6、对借条的数额、还款日期、利息约定等内容进行重大修改。假如你是被伪造借条的当事人,你对虽有自己签名,但对内容存异议,你就可以申请内容鉴定,请求
    2023-06-16
    355人看过
  • 伪造借条怎么办?伪造借条怎样鉴定
    一、伪造借条怎么办?可以对对方伪造的借条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提出质疑,要求法院依法不予采信。>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第七十二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二、伪造借条怎样鉴定?一是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特别是大额的现金流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般都要涉及银行等财务机构。当事人如果在银行存取款,那么银行都会有收付款凭证。因此,法官可以依据根据申请到相关金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结算凭证。在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提出是现金交易,法官可以详细调查或询问,交易的时间、地点、在场证人等情况,并可要求当事人
    2023-06-28
    474人看过
  • 修改的复印件算伪造证件罪吗
    如果修改复印件达到了伪造的程度,就可能构成伪造证件罪,例如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一、伪造身份证的刑事责任怎么划分伪造身份证件罪刑事责任的承担: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不论结果如何。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加重处罚。二、认定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后会怎样判刑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量刑处罚为: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认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
    2023-03-21
    372人看过
  • 伪造的借条签名是自己的有效吗
    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话,那就说明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当然就不需要偿还该笔借款。但问题关键是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条上的签名是真实的,那么就推定借条上的内容就是真实的。如果我们想推翻该借条的证明效力的话,根据证据规则,那就必须提供相反的证据予以推翻,否则法院就会认定该借条的效力。所以当债权人拿着我们签名的借条催要借款,而我们又没有借款时,一定要积极收集相反的证据,而不能一味以不知情为由对抗债权人。如果我们没有证据推翻借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那么我们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一、什么样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第一种就是写借条不是借款人自己的真实意愿。比如说借款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迫于无奈才写了借条。还有在借款人被欺骗,自己不知道事实,被他人故意隐瞒的情况下写的借条也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种是如果借款超过5万而没有银行转账证明或者见证人的见证,那写的借条就不具备法律
    2023-03-10
    417人看过
  • 私自更改借款合同还款期限
    一、私自更改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私自更改借款合同还款期限是违法的。即使双方同意,但在一般情况下也不能更改合同还款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二、借款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三、有借款合同能胜诉吗有借款合
    2023-05-06
    447人看过
  • 私改借条违法吗
    违法。如果对方私自修改借条的话,属于恶意伪造、变造,企图通过虚假诉讼谋取不义之财的行径极为恶劣。借条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由借款人(即债务人)向出借人(即债权人)出具,并由债权人持有,债务人无法修改借条。《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2023-04-15
    496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欠条更改日期后怎么就算是伪造证据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7
      算。伪造证据,就是故意制造虚假的证据材料的行为,包括模仿真实证据而制造假证据、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证据、以及对真实证据加以变更改造,使其失却或减弱证明作用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
    • 补借条算不算是伪造证据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6
      1、基于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的合意而补写的借条不算伪造证据。 2、当事人一方擅自补写的借条作为证据提交法院的,算是伪造证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022年修改欠条日期算是伪造证据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2
      算。伪造证据,就是故意制造虚假的证据材料的行为,包括模仿真实证据而制造假证据、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证据、以及对真实证据加以变更改造,使其失却或减弱证明作用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
    • 借条的形式是伪造证据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6
      如果补充的借据是假的,则视为伪造证据;如果是真的,则视为伪造证据。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需要依法提供真实、客观的借据、收据、借据、证人证言等证据。
    • 借条算伪造欠条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0
      根据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协议补充的借据不是伪造证据。当事人擅自补充的借据作为证据提交法院的,视为伪造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