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劳动行政复议及救济劳动行政复议及救济申请(一)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县劳动保障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申请人。(三)被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区县劳动保障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县劳动保障局是被申请人。受理(一)受理机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区县劳动保障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区县人民政府的法制机构提出,也可向市劳动保障局提出。(二)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决定(一)决定内容: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不足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4、被申请人不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具体行政行政复议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二)决定期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诉讼(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区县劳动保障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直接向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的不予受理决定或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行政复议及救济劳动行政复议及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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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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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济与行政复议规定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3(一)联系: 1.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 2.都是国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救济手段; 3.当事人类型基本相同(原告或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被告或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第三人基本类似); 4.两者在程序衔接上还有着密切的联系(复议前置、选择复议、终局复议)。 (二)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 2.审理机关不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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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济与行政复议救济的区别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7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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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救济行为有哪几种?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9行政复议是行政救济的途径之一,属具体行政行为,它肯定不是行政审批。按照通说的话,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请示报告事项的内部审批和对其直接管理的人事财务等事项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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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有什么办法提供救济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0首先是法律规定只要你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你就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所以行政复议提供救济的对象是被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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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救济怎么办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5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救济申请的,当事人应当以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