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的八种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6:33:15 405 人看过

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盗窃罪,抢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青少年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验的不丰富,容易成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奸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

一、校园暴力有多少触犯刑法,校园暴力

过失至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至人重伤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抢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绑架罪。

二、青少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具体有哪些

青少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

1、社会环境的污染,使青少年不能明辨是非;

2、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不足,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3、家庭教育的误区,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澜;

4、学校教育的失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三、青少年犯强奸罪如何处罚

青少年犯强奸罪的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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