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申请诉讼保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3:10:42 474 人看过

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二、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三、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四、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

律师补充: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包括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屋等实物资产及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等资产。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至于诉讼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虽然并未强制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只是规定法院可以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但实务中,出于安全考虑及一旦造成损失的追责压力,各地人民法院通常会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金(现金或存款)、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等。另外,符合规定的担保公司等可以出具公司诉讼保全保函,当事人还可向保险公司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申请保全的形式要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施工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仍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以举证责任倒置为例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审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二审诉讼中申请鉴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理。律师补充:损失赔偿请求权的构
    2023-05-07
    54人看过
  • 广州市恒建工程有限公司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01年2月19日,广州市恒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建公司)突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声称其与广州市合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富公司)签订了《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约定由其承包合富公司兴建的又一居花园第一期工程的全部土建项目,包干单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98元,上述工程建成后已取得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并交付合富公司使用,广东省建设银行已核定整个工程项目建筑面积为46817.89平方米,工程总造价46724254.22元,而合富公司仅支付了7329896元,恒建公司据此向合富公司索要工程余款39394358.22元。广州市中院受理本案后,于2001年3月20日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合富公司在庭前交换证据结束后,于2001年8月3日委托吴雪元、赵耀斌两位律师担任本案的代理人,代理出庭参加诉讼。我们接受合富公司的委托后,立即展开了前期的证据收
    2023-06-08
    362人看过
  • Z建筑公司诉古远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1995年10月12日,古远公司与Z建筑公司正式签订了《古远国际贸易中心大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确定了Z建筑公司承建的工程范围为全部土建和配套工程,具体包括:地基处理、主体结构工程、配套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部分装修工程;工期从1995年9月1日至1997年5月30日,总天数638天;工程造价预算为39000万元,实际造价以竣工结算为准。Z建筑公司为了表示诚意,为古远公司打出了优惠价格:古远国际贸易中心大厦工程虽与Z建筑公司所在的京城距千里之遥,但Z建筑公司不计取调迁费,按短途标准向古远公司收费;Z建筑公司的资质等级为一级,但在这个工程项目中降低收费标准,按全民二级企业取费;古远公司资金紧张,Z建筑公司出钱垫资施工主体结构地下三层、地上两层。古远公司认为工期比较紧,为确保Z公司按质按期完成工程,除了支付工程款外,情愿向Z建筑公司支付860万元工期奖。合同中规定了工期奖分段支付的方法:在规
    2023-06-09
    315人看过
  • 原告王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北京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叶县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时间:2009-08-27当事人:王某某、北京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叶县人民政府法官:高东方文号:(2009)平民初字第68号原告王某某,男,1951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刘印卿,河南星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西街22号。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唐琪雄,该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张留卿,河南星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重庆市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涪陵桥南稻香路40号。法定代表人蒋德才,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洪彦锋,该公司职工。被告叶县人民政府。住所地:叶县城关镇。法定代表人闫廷瑞,该县县长。委托代理人王月民,该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张清本,该县建设局工作人员。
    2023-06-04
    473人看过
  • 贾俊召与姚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姚代诉贾俊召及第三人丁铁民、丁德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审原告姚代于2008年3月11日向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受理后,于2008年7月7日作出(2008)叶民二初字第44号民事判决,原审被告贾俊召不服,提起上诉。2008年10月20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平民终二字第627号民事裁定撤销叶县人民法院(2008)叶民二初字第44号民事判决,发回叶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叶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28日作出(2009)叶民二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原审被告贾俊召仍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15目,叶县保安镇大辛庄村l—7组移民响应上级号召,迁移到叶县辛店乡郭岗等村附近生活,移民组将建房场地建筑工程发包给被告贾俊召等人,由贾俊召负责建筑供料。2007年5月1日,被告贾俊召与原
    2023-06-09
    9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劳务关系吗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1.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方式解决纠纷;2.通过社区、单位、或者某些机构进行调解来解决纠纷;3.合同中有仲裁协议的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4.通过起诉的方式让人民法院介入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劳务关系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不属于劳务关系,而是属于合同关系,劳役关系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建筑施工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
    2023-05-03
    257人看过
  • 被起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需要应诉吗
    1、被起诉一定要去应诉。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被起诉的人,要如期参加庭审接受应诉。这既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当事人的义务。如果不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审判,这就丧失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对自己极为不利。一般被告经传票送达不出庭的,法官可以缺席审判,必须出庭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2、开庭过程中,法官会全面审查案情,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放弃答辩权利,不利于法官查清事实,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建议提前准备答辩,按期参加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一、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
    2023-02-20
    143人看过
  • 程某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纠纷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66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程志刚,男,1949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兴六路2号桂海大厦B座601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以下简称桂城建筑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三路敬老院侧。法定代表人利钜芬,经理。委托代理人吴志清,男,1969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二路市司法局宿舍。上诉人程志刚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2)南经初字第1876-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裁定认为:程志刚提出与桂城建筑公司是分承包关系的主张,并没有证据证明,故程志刚起诉桂城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的主张,依据不足,应予驳回,同时程志刚亦不能证明其与桂城建筑公司是挂靠与被挂靠关系,故对其要求追加佛山市南海
    2023-06-08
    482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工程部诉讼地位
    1、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应以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起诉或应诉。2、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以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如该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则应追加该建筑企业为共同诉讼人。3、借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他人名义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涉诉后,由借用人和出借人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4、共同承包或联合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产生纠纷后,应以共同承包人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如共同承包人组成联营体,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则以该联营体为诉讼主体。5、实行总分包办法的建筑工程,因分包工程产生纠纷后,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作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如果分包人起诉总承包人,则以分包合同主体作诉讼主体,是否列建设单位为第三人,视具体案情而定。6、涉及个体建筑队或个人合伙建筑队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应以个体
    2023-03-10
    108人看过
  •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立案后多久开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立案后开庭的时间不是法定的,法院会在开庭前3天通知开庭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立案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
    2023-06-27
    449人看过
  • 房产纠纷诉讼中如何申请保全措施
    在提出房产保全申请时,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详细的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文本及担保资料。通常情况下,这些担保资料主要由担保书及其附属的财产证明组成,其中,财产证明可以以房产证作为其表现形式。此外,用于担保的财产本身的价值应该不会低于我们所需保全的总金额。在这其中,申请人自身的财产或者第三方的财产都可以成为我们所选择的担保财产。在所提交的申请书中,必须详尽地列明以下各项内容:首先,要明确申请保全人和被保全人的身份信息、送达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其次,要详细阐述请求事项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要明确请求保全的金额或者争议标的物;接着,要提供清晰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最后,要提供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说明无需提供担保的理由。另外,如果是在法律文书生效之后,进入执行程序之前,债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话,还需在申请书中注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构、文号以及主要内容
    2024-04-30
    288人看过
  • 建设工程案件是否可以按照欠款合同纠纷诉讼
    一、建设工程案件是否可以按照欠款合同纠纷诉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施工方提起诉讼时,不能按欠款合同纠纷起诉,而是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定义】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八百零七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拖欠工程款该如何打官司1、准确选择被告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建设
    2023-06-04
    89人看过
  • 建设工程案纠纷如何举证
    一、建设工程案纠纷如何举证建筑施工纠纷的取证:1、收集可以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2、收集可以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3、收集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1、和解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与仲裁
    2023-06-15
    30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指引之十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证据1、工程预、决算报告;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签证、工程竣工验收凭证、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2023-06-14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施工合同纠纷是指因施工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纠纷或诉讼。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关于施工工程的相关约定,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因为实际执行与合同约定不符、利益冲突等原因发生争议,需要通过协... 更多>

    #施工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纠纷诉讼保全怎么申请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1、申请的方式要符合要求。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2、申请的时间要及时。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
    • 如何区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反诉与反驳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6
      反驳,是被告对原告起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的辩驳。包括提供相反的证据;部分或全部推翻原告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提出新的法律根据,反驳原告起诉援引法律的错误,以此论证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或全部不能成立。反驳是被告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也是被告在诉讼中经常采用的防御手段。反驳的目的虽然也在于使原告的诉讼目的无法实现,但它并非向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反驳是被告的单纯防御行为,而反诉则是被告通过发动进攻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条件是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5
      你所咨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条件是什么有了如下回复,1、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
    • 如何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中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是指所有权确认、买卖、互易、赠与、租赁、征用拆迁、侵权损害等案件标的物与不动产有直接联系的诉讼案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构成不动产,但该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间有着本质区别,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将不动产纠纷
    • 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建筑施工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的定义,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如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司法实践中,应严格审查实际施工人是否与发包人全面实际的履行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并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此时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已经取代第一手的承包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