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1:31:00 474 人看过

一、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二、行政复议范围包括的几种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第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已经存在的违法行为,如果只有违法的可能性,而尚未发现有违法活动,就不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只能依法采取预防性的行政措施(如执法检查、扣押等)。

第三、行政处罚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其他国家机关、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主体。

第四、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的手段,它不能用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活动。

行政复议实质上具有一种裁判性,即准司法性的活动。首先,行政复议遵循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行政复议活动的产生由行政相对人依法提出申请;其次,行政复议是以解决个案的方式来裁决争议的,即解决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提起行政复议后多久才能执行
    申请行政复议的,一般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如果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的,按原行政行为规定的期限内执行。重新作出行政决定的,按行政决定规定的期限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
    2023-04-03
    168人看过
  • 如何对卫生行政部门的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
    一、如何对卫生行政部门的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1、对卫生行政部门的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的方式是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
    2023-06-11
    149人看过
  • 不能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主体是哪些
    行政机关无论何种情形都不能成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因为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一、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2023-03-17
    248人看过
  • 复议行政不作为
    土地承包
    可以。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行为,或称不作为。行政机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职权不履行,称不行为或不作为。不作为不是否定行为,否定行为是已经作为了,比如公民甲申请营业执照,某工商局决定驳回,不予批准,这是否定行为。如果该工商局不予答复,不作决定,这是不作为。行政机关不行为也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2023-06-11
    288人看过
  •  能否对行政事实行为提出复议申请?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事实行为和行政行为的区别以及行政事实行为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性、可致权益损害性的三大特征。而行政行为则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因此,行政事实行为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而只有行政行为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事实行为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而只有行政行为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性、可致权益损害性的三大特征。 能否申请行政复议?素材核心内容给你答案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素材核心内
    2023-08-28
    89人看过
  • 提起行政复议应具备哪些下条件
    申请行政复议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项权利,但这一权利的先例还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一流条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应具备以下条件:行政复议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实际上是对提出复议申请的人在主体资格上的限定:一是作为行政复议和申请人,只能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是复议申请人必须是与所要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也就是说,只有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谁的权益,谁才有资格提起复议申请,才能成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必须有明确的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任何一个复议案件都必不可少的复议参加人。如果没有被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明确,行政复议机关就无法进行复议活动。因此,申请人必须在其提出的复议申请中指明因作出具体行政行而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或
    2023-06-13
    119人看过
  • 处罚太轻能否提起行政复议
    一、处罚太轻能否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复议的含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其特征主要有:1、
    2023-04-20
    456人看过
  • 哪些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目的是哪些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目的是:一、通过行政复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下级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做出相应的纠正决定。包括对程序上有欠缺的,责令补正;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限期履行;对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的、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明显不当的决定,予以撤销、变更以及责令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查明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产生的原因,找出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促使下级行政机关采取相应措施,改进行政执法活
    2023-02-25
    485人看过
  • 不宜提起行政诉讼的不作为行政行为包括了哪些
    第一种表现是最初应作为的行政机关积极作为,就某事件作出,特定相对人不服,申请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逾期不复议的不作为行政行为。对复议机关不复议的不作为行政行为,特定相对人不宜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只能对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作为行为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直接解决行政争议。如果允许相对人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势必增加诉讼,增加解决行政争议的诉讼环节,给法院、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增加不必要的诉讼负担,使行政争议陷冗入长的诉讼中。第二种表现是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特定相对人不服,申请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具有实体内容意义的复议决定,应当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提起诉讼,而对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不宜提起诉讼。因为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具有实体内容,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直接影响,且否定了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可视为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关
    2023-06-13
    326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如何提出?哪些情形下行政复议不予受理?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3、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4、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同一主体、同一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对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怎么办?对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选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申请范围如下。1、对拘留、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行政许可证和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许可证、执照
    2023-07-07
    459人看过
  • 工商局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向谁发起?
    一、工商局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向谁提出?行政不作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4、对两个或者
    2023-03-29
    245人看过
  • 不许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有哪些?
    不许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有:申请人在专利局未改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撤回复议申请;申请人在专利局改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同意撤回复议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是申请人的一项权利。申请人可以依法处分自己的这一权利,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但是这种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也可能影响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放任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是有条件的。一、可以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1.只有申请人才有权撤回复议申请作为被申清人的行政机关、其他除法定代理人和经申请人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以外的复议参加人,都无权申请撤回复议申请。2.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必须出于自愿要求撤回复议申请,这是申请人处分其复议请求权的行为,必须是自愿的,而不是出于某种压力或者顾虑,任何人(尤其是被申请人)不得强迫或者动员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3.撤回复议申请必须在复议决定作出以前这是撤回复议申请的时间要求,即
    2023-06-26
    462人看过
  • 吊销许可证能提起行政复议么?
    不服吊销许可证决定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吊销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辟谣提起行政复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真相:不是分析:申请行政复议不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提醒】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许可证、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
    2023-08-05
    131人看过
  • 哪些案件只有提起行政复议才可以
    下列案件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一)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二)涉及自然资源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依法取得的土地、矿产、水流、森林、山脉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提起行政复议后多久才能执行申请行政复议的,一般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如果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的,按原行政行为规定的期限内执行。重新作出行政决定的,按行政决定规定的期限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
    2023-08-08
    23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行为,有哪些解答啊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0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3、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 4、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向本机关说明理由。
    • 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对哪些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
    •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哪些行政行为?哪些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3
      行政复议的范围: 凡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案件,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只要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行政复议法》在明确规定了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复议的同时,又对不能依照复议法申请复议的四类行政行为作了规定。它们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章;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
    • 可以提起哪些行政复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
    • 有哪些行政行为必须先复议再提起诉讼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