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环境保护监督者不负责任,以至于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造成人身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明知道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人身财产安全等事故,采取放任的态度,但不进行任何补救措施给于制止,导致产生严重后果的罪名是环境监管失职罪。《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十七)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重大污染环境罪的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属结果犯,行为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加以认定,如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则以本罪论。否则不能以犯罪论处。至于“严重后果”的标准是什么,有待进一步作出解释。可参照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9月10日发布的《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规定以及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二、走私固体废物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本罪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前者处罚的是走私行为,后者处罚的是将固体废物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走私固体废物并在我困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既构成走私固体废物罪又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二)走私固体废物罪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国家海关的监管制度;后者侵犯的则是国家的环境保护制度。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
3、前者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走私固体废物就构成犯罪:而后者则是结果犯,要求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4、犯罪对象不同。前者走私的废物应当理解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而后者进口的则是国家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如果将这些固体废物进口作原料,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
环境监管失职罪与一般环境监管失职行为的区别
110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与刑事责任追究标准的对比
348人看过
-
在什么标准下环境监管失职罪才会被起诉?
242人看过
-
环保官员的环境监管失职罪
178人看过
-
如何认定环境监管失职罪
55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与破坏环境资源罪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440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处罚标准,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2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承担重大责任,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
-
什么是环境监管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及其量刑标准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环境监管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环境是人类自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环境是一切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环境保沪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
-
环境监管失职罪根据什么标准判刑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4环境监管失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侵犯的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和国家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本罪的主体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
-
什么是环境监督失职罪?香港在线咨询 2021-05-27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定义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环境监管失职罪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一)行为人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国务院环
-
环境监管失职罪与环境污染事故罪有什么区别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