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纠纷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也无法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债权人向工商登记文件中的公司名义股东主张其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广东xx大厦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
广东xx大厦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大厦公司)股权纠纷案是广东国投破产案中权属之争的第一大案,备受国内外债权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东xx大厦(即63层)曾经是广州市的地标性建筑,也是广东国投的标志性建筑。广东xx大厦实业公司原有的工商登记记载,广东xx大厦实业公司的股权却登记在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公司(下称房产公司)和广信实业有限公司(清盘中)(下称广信实业)的名下,大厦公司是合作经营(港资)企业,投资中方为房产公司,投资外方为广信实业;主管部门为广东国投。如果仅凭工商登记,无法正确判断广东xx大厦实业公司的股权真正归谁所有。广东高院经过审理查明,房产公司没有出资,广信实业的出资实际上也来源于广东国投。为了使大厦公司享受中外合作企业的政策优惠,广东国投决定成立大厦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广东xx大厦,并安排其全资子公司房产公司和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广信实业作为大厦公司的中外方股东。由于房产公司和广信实业均没有履行股东最基本的出资义务,均不是合法的股东。广东国投是大厦公司的实际出资者,按照谁投资、谁拥有的产权确认原则,广东高院依法确认广东xx大厦实业公司的100%股权归原广东国投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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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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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争议如何处理?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5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的类型和解决方法:第一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为合同的相对人,涉及公司利益的应列为第三人。其次,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当列出股权转让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股东。第三,缺陷出资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如果股权受让方知道出让方出资仍有缺陷,债权人或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如果受让方不知道,不应承担责任,也可以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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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纷争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26股东应出资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包括决策、分红等权利,但同时需要履行相关义务,主要包括: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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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纠纷怎么处理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0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的类型和解决方法:第一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为合同的相对人,涉及公司利益的应列为第三人。其次,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当列出股权转让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股东。第三,缺陷出资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如果股权受让方知道出让方出资仍有缺陷,债权人或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如果受让方不知道,不应承担责任,也可以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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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纠纷怎么处理?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8第一、如果至今仍未办理股东退出的完整手续,你是当然的之一,你可向占50%的股东义正言辞地讲明,我咨询律师了,只要我不同意退股,没有履行完备的退股手续,我就还是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并尽股东义务。另外,要注意联合占10%的股东,对你有利。第二、如果他背地里召开了股东会、背地里修改了、背地里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那么他的行为就侵犯了你的股东权。这时他的行为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在协商改回不可能的情况下,只好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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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纠纷怎样处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4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权上的争议,主要包括: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纠纷、股东权利纠纷、治理纠纷等。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特有的运行机制。即在所有权与经营权(控制权)相分离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公司整个管理机构能够按部就班地实现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而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股东、、管理人员、职工等)之间所作的一整套的组织制度安排。在《》里,明确构造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大权力结构相互制衡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