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扶养的义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5 07:35:17 395 人看过

一、互相扶养的义务有哪些

互相扶养的义务有:

1.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2.夫妻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相互享有继承权。

3.父母子女关系,也称亲子关系,是指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婚生父母子女、非婚生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和继父母继子女四类。

二、有扶养关系继子女能继承吗

有扶养关系继子女能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能够继承,因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均属于具有继承资格的子女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扶养协议遗赠有效吗

扶养协议遗赠有效,遗赠抚养协议有效条件如下: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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