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答辩后原告可以补充材料吗
1、被告进行答辩后提交答辩状的,原告是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可以提交补充材料的,原告是可以在法庭上提交新证据的。
2、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原告在民事诉讼中需要提供的材料
原告在民事诉讼中需要提供的材料:
1、起诉书。起诉书应该载明起诉的请求、起诉的事实和理由等信息。
2、提交证据。民事诉讼实行的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一般是由原告负责提供证据的。
3、相关身份证明,例如原告的身份证件、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被告与案件有利差关系的证明等。
原告在民事诉讼中是具有比较多权利的,所以原告在被告进行答辩后,是可以补充材料的,而补充的材料一般是证据,证据需要经法院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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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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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原告可以向原告提供答辩材料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2原告需要对自己所主张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没有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应当由原告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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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答辩状被告原告可以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3可以看,并且不用申请。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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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答辩会告别原告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9民事纠纷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到法院,法院应予受理。法院查明已超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非起诉).另外:《民通意见》第171条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担保法解释》第35条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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