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的分类而言,公司法属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8-28 06:58:42 323 人看过

就法的分类而言,公司法属于私法的范畴,是商法的部门法,法的分类包括根本法和普通法,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国内法与国际法。

一、就法的分类而言,公司法属于

就法的分类而言,公司法属于私法的范畴,是含有商事行为法的商业组织法。在法律部门上,属于商法的部门法。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变更、解散、股东权利与义务和公司内部、外部关系的法律。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二、法的分类

1.根本法和普通法。这是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地位和制定程序所做的分类。

2.成文法与不成文法。这是按照法的创制和表达形式的不同所做的分类。

3.实体法与程序法。这是按照法规定的内容的不同所做的分类。实体法主是有关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程序法是指为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规定的程序方面的法。

4.一般法与特别法。这是按照法的效力范围和适用对象的不同所做的分类。一般法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对一般的人和事所适用法。特别法是指在一国的特定地区、特定期间或对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所适用的法。如《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法律适用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5.国内法与国际法。这是按照法的创制与适用主体的不同所做的分类。

三、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1.分权制衡原则。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机构,相互制衡;

2.自治原则。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规章,由股东制定;

3.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2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法里关于公司类型分为哪两种?
    公司法里关于公司类型分为哪两种?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两者均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法立法概况我国的《公司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
    2023-05-02
    255人看过
  • 言语扰民属于犯法吗?
    言语骚扰不算犯罪,但是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言语骚扰他人的可能会被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网络追债天天骚扰怎么办网络追债被天天骚扰可以进行报警处理。有骚扰行为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1、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2、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形如下: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二、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如下: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023-03-05
    217人看过
  • 分公司属于非法人组织吗
    公司法上的分支机构是相对企业整体而言的,是由企业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在总部之外设立的;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为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相对独立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相对母公司而言的,是按照公司之间的控制或从属关系所作分类。分支机构是相对企业整体而言的,是由企业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在总部之外设立的,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一、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在哪里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一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应当符合《公司法》对设立条件及投资方式的规定,并到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的名称最后一般是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或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一般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提出设立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某某分
    2023-06-26
    163人看过
  •  甲公司是否属于违法分包?
    该段内容讲述了关于违法分包和合法分包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同时,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因此,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甲指分包行为可以被视为合法分包。甲指分包行为不一定被视为违法分包,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就是合法分包。我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甲 指 分 包 是 否 属 于 违 法 分 包 ?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包括多种情形,其中一种情形是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另外,《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发包等违法
    2023-09-02
    224人看过
  • 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言年龄有何要求
    一、对于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言年龄有何要求目前我国公司法只是对法定代表人的年龄做了最低要求,必须年满18周岁。对开公司法人最高年龄是多大并没有做出说明,在年龄上限上面是没有要求的。担任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二、不能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4.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2023-09-27
    242人看过
  • 就保险合同效力而言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投保人因保险标的的存在而享有利益,因保险标的的丧失或者损害而遭受损失。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即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展开全文这个需要分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的,人寿保险的话,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那就全部无效,如果是财产保险,投保时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就可以了,即使以后没有保险利益,那这份合同也是有效的。一、告知义务范围在保险法律关系中,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两者的告知义务范围有:1.投保人告知的范围,包括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重要事实。具体合同各有不同,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均是重要事实,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品质、风险状况等就是重要事实。所以重要事实的
    2023-02-23
    125人看过
  • 合同而言就是怎样成立的
    (一)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二)一般认为,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
    2023-02-22
    292人看过
  • 公司法法定公积金分类
    有限责任公司
    (一)法定公积金《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二)任意公积金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二)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是指公司由投入资本
    2023-03-25
    237人看过
  • 对于公司而言怎样约束并防止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
    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作出限制是防止其滥用权利的最主要方式。公司应当充分利用章程的自治权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权限范围。另外,可以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是怎样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为: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则由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二、公司注销了可以起诉公司法人吗公司注销了不可以起诉公司
    2023-03-27
    423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的网络谣言分类
    一、法律视角下的网络谣言分类1.网络政治谣言主要指向党和政府,主要涉及政治内幕、政治事件、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等内容,让公众对国家秩序、政治稳定、政府工作产生怀疑和猜测,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权稳定。“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就属于这一类。2.网络灾害谣言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引发“抢盐风波”的核辐射谣言、引发群众逃亡并导致4人遇难的响水县“爆炸谣言”等都属于这类谣言。3.网络恐怖谣言这类谣言一般是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众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引起公众对政府管理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针刺’闹到重庆”等属于这类谣言。4.网络犯罪谣言这类谣言一般是捏造一些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
    2023-07-31
    207人看过
  • 三年期的公司债券属于哪一种分类?
    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对外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性质的书面证明,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书面承诺。它属于长期负债。其特点是期限长、数额大、到期无条件支付本息。通过设置“应付债券”科目,以及“债券面值”、“债券溢价”、“债券折价”、“应付利息”四个明细科目对应付债券进行核算。当发行债券收到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债券——(面值或溢价)”科目;按期支付利息时,借记成本费用科目以及“应付债券——溢价”,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当偿还债券本金时,借记“应付债券”,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若为折价发行,则在发行时,借记“应付债券——折价”,计提的利息,贷记“应付债券——折价”等。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发行债券数额。应付债券期末列于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负债”项目中。2006年新的会计准则中,将应付债券替换为长期债券。应付债券的特征与长期借款和股票的区别应付债券的特征可以通过与长期借款
    2023-06-21
    123人看过
  • 谣言诽谤短信属于非法的吗
    涉嫌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骂教师是否属于侮辱骂教师属于侮辱行为,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侮辱罪和诽谤罪之间的区别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1)行为手段不同。(2)行为方式不同。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言辞、文字),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在于:(1)诽谤罪只能采取口头或者文字的方法,不可能使用暴力;而侮辱罪既可以采取口头、文字的方法,也可以采用暴力方法。(2)诽
    2023-06-22
    385人看过
  • 不属于法定处分类型的有哪些
    不属于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的是罚金、撤职、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权执行遵循原则有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教师有哪些行政处罚种类?教师行政处罚主要包括的种类如下:1、申诫罚:(1)警告;(2)通报批评。2、能力罚:(1)取消考试资格;(2)取消考试成绩;(3)停考或限考;(4)取消录取资格。3、财产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4、人身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
    2023-07-11
    82人看过
  • 分公司分支机构属于独立法人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一、分公司是否有注册资本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无需注册资本,也无需验资。那么,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其运营费用从何而来呢?分公司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费用是由总公司划拨的。分公司也有银行帐户的,总公司将预算打入分公司银行帐户,由分公司直接支付相关费用。即使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2023-03-03
    41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破产对于法人而言有什么影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0
      1、公司破产对法人的影响为:公司破产后法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企业破产是属于民事纠纷,涉及不到刑事责任,法人代表申请破产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破产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 法律关于转发谣言属于啥类型行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7
      根据相关法律,网友转发谣言超过500次或被别人浏览超过5000次,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关刑事责任。“转发也可能触犯法律,轻则行政处罚,重则被判刑,网友在看到类似的消息后,转发前要三思而后行。”
    • 对于法院而言,法院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13
      1、希望双方作出妥协,使案件能够调解; 2、减少案件的执行。从以上原因分析可以看出,各方在作出放弃子女抚养费的初忠都是从自身利益着想,而未站在子女的角度考虑,都有涉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之疑。如果抚养子女一方有良好的经济能力和抚养条件,放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而且,法院认为一方不具备独立抚养子女条件并查实此情况,将不予准许离婚时放弃了抚养费。虽然婚姻关系解除,但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关系依然存续,
    • 于一个公司而言.该公司是否可就股权纠纷起诉股东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21
      于一个公司而言,该公司只在股东出资引起的纠纷中,可起诉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的权利纠纷以及分红纠纷等,是不能以公司的名义起诉的。公司具有法人的资格。
    • 公司法的社团法人是属于什么类型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8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民法典规定,法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