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救济的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0:30:59 381 人看过

一、自力救济的概念

自力救济:又称私力救济。指纠纷主体在没有中立的第三者介入的情形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强制他人捍卫自己权利的行为。自力救济的合法措施主要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三种。

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现实和紧急的损害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致他人和本人损害的行为。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证自己请求权的实现,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由于自力救济易演变为侵权行为,故只有在来不及援用公力救济而权利在有被侵犯的现实危险时,才允许例外使用,以弥补公力救济的不足。

二、自甘风险构成的要件

具体说自甘风险原则有这样几个构成条件:

第一,活动带有按照一般正常智力水平可以预见的危险性,比如足球、登山、探险、攀岩、漂流等竞技性体育运动;

第二,行为人不是为了履行法定义务(如消防员救火),而是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面临危险,比如为了荣誉、快乐感、身体健康等从事危险活动;

第三,损害必须是本可以避免的,比如说不参加足球比赛就不会受到这样的伤害,而自己在明知的前提下还要参加。

三、自甘风险的司法实例

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总是造成法律的滞后性,但是有的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已经明确适用了该原则。如2002年著名的"无为诉留波"案,在该案中原告无为和被告留波系同学,2002年某日,原被告利用午休时间与其他数名同学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原告作守门员,被告射门踢出的足球经过原告手挡之后,打在原告左眼,造成伤害。北京同仁医院诊断为,左外伤性视网膜脱离,经行左网膜复位术,网膜复位,黄斑区前膜增殖,鉴定为十级伤残。原告以留波和所在学校为共同被告起诉,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认定,足球运动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出现人身伤害事件属于正常现象,应在意料之中,参与者无一例外地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既是危险的潜在制造者,又是危险的潜在承担者。足球运动中出现的正当危险后果是被允许的,参与者有可能成为危险后果的实际承担者,而正当危险的制造者不应为此付出代价。留波的行为不违反运动规则,不存在过失,不属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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