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程序再启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04:50:29 104 人看过

第二次诉讼离婚程序和第一次其实是一样的,一般都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和判决。

第一、起诉阶段。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

起诉时,原告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副本、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审理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都应到庭参加诉讼。审理具体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第三、就是判决阶段。庭审结束后,仍可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判决。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

此外,离婚案件,法院应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

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需要多少时间?

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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