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期限15天是如何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6 14:42:30 239 人看过

答辩期限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中间刚好是法定节假日,仍应计算在期间之内。如果第十五天是法定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答辩期限15天是如何计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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