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担任职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1:44:25 291 人看过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心素质正常履行职责;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应当退休的条件是

公务员应当退休的条件,具体如下: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应当退休;

2、在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工作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应当退休;

3、事业单位中各级地方党委管理的干部达到以上规定的退休年龄,除另有任职年龄界限规定,或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批准延长退休年龄或留任者外,应当退休;

4、事业单位中担任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或政协委员的干部,退休年龄按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退休决定的除外。事业单位中担任县级以上职务的女干部,退休年龄按有关规定执行;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致残,经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退休。各级地方党委管理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退休: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8年的。

6、各级地方党委管理的干部,符合以上提前退休年龄和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待遇:

1、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我区按照国家规定将退职人员的退职生活补助费提高到50%。对区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办理退职手续的退职生活费标准调整如下:

(1)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比照同工作年限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计发比例,对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费计发比例计发退职生活费;

(2)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仍按规定标准计发退职生活费。

2、根据规定,对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办理退职手续的退职生活费标准调整如下: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2)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分别按本人退职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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