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6 10:30:06 402 人看过

债务承担方式包括免责债务承担和并存债务承担。免责债务承担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新债务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同时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而并存债务承担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债务承担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免责债务承担:

2.部分免责债务承担:

3.免除债务责任:

4.偿还债务:

5.混合偿还债务: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二、并存的债务承担。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免责债务承担与并存的债务承担有何区别?

免责债务承担与并存的债务承担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免责债务承担是指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由第三方承担债务责任,而债务人不负有任何责任。而并存的债务承担则是指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债务责任,但债务人仍需承担剩余债务责任。

从法律角度出发,免责债务承担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因为债务人已经不存在,所以无法对其进行追偿。而并存的债务承担则需要考虑债权人的利益,并且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在实践中,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选择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者选择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免责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在某些情况下存在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适用和债务追偿责任方面。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免责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免责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而第三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选择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者选择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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