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管理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9:23:11 104 人看过

不动产登记管理程序:1。登记受理和初审。复审3。审批4。记录在寄存器5中。证书6。费用证明7。归档国有土地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管理的相关内容:(1)权属登记1。初始注册(1)。什么是初始注册?依法建设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二)初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证;(四)施工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E)房屋竣工报表;(f)房屋测绘报告;(g)其他必要资料。2过户登记(非交易类)(1)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非交易类)?(a)交换;(二)继承;(三)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转移;(四)房屋自主权;(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转移;(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申请转移登记(非交易)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四)房屋所有权转移证明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包括多种类型的转移。在不同的转让类型中,上述第四条“房屋所有权转移证明材料”所代表的内容不同。房屋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公证机关出具的《公共继承证书》;遗嘱继承是指《遗嘱公证书》和《公共遗嘱继承证书》。(二)房屋分割、合并,是指房屋分割、合并当事人的协议。(三)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定的不动产,是指判决、调解、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三。变更登记(一),有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房屋权属变更登记?(a)房屋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的;(二)房屋所在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减的;(四)同一房屋所有人分割、合并的,申请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登记证书;(三)房屋权属证书;(四)变更事实证明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包括多种类型。在不同类型的变更中,上述第四条“变更事实证明材料”所代表的内容不同。A、房屋所有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的,自然人应当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企业法人、民办非企业、社团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变更后的社团法人登记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B、房屋的街道、门牌号、户名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当地地名管理机构或者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C.因房屋改建、改建、增建等原因改变房屋面积的,应当提交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因房屋拆迁减少面积的,应当出具相应的测绘报告。D.同一所有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应当提交所有人的说明和相应的测绘报告。4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商品房买卖合同;(3)购房发票;(4)图纸;(5)身份证复印件;(6)完税证明;(7)物业维修基金支付清单;(5)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申请书:(一)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五)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申请书;(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房屋所有权消灭证明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2)新的房屋登记办法自2008年7月1日实施以来,新增了地役权登记、通知登记、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四种登记方式。1地役权是指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为提高其房地产使用效率而使用他人房地产的用益物权。房屋设立地役权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2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一)预购商品房;(二)预购商品房抵押;(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改正的,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申请异议登记房屋登记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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