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价格战”开打工商总局禁电商“假打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8:43:13 401 人看过

你是不是已经将网上心水的商品拖到了购物车,一旦双十一价格战开打就迅速支付购买?小心,电商会耍花枪——先偷偷调高商品定价,然后再以促销的名义打折,可能就相当于平常的原价。不过,随着消费者投诉增多,国家工商总局亦对此予以约束。

日前从工商总局官网了解到,该局于10月31日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等10家电商,明确要求纠正假打折误导消费者等问题。

购物节

亦是消费者购物劫

随着电商造节成功,以双十一为首的节日消费已经成为拉动电商业绩的一大亮点,消费者亦逐渐被低价、送货上门的服务所吸引。然而,据近两年的数据统计,每年11月份也成为网络购物投诉的高峰期。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虚假宣传等问题。

首当其冲的是虚假宣传,在文字上玩花招,或者干脆就不尽到提醒的义务。网购达人Apple表示,去年她一直关注的一款品牌手包,在节前售价突然提高了近千元。然后,再以促销打6折,竟然只比平时便宜不到100元。另外,电商平台无法应对爆发性的交易而导致服务器停摆、数据出错等问题,也常有发生。甚至,有电商乘机浑水摸鱼,坑害消费者。

售后送货难,甚至丢单,以及电商平台不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法规的现象,亦在此购物高峰期频频出现。购物节,成为部分消费者的购物劫。

约谈10电商

禁止先涨再降

对此,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网络市场促销行为行政指导约谈会,召集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1号店、亚马逊商城、聚美优品、携程、58同城、去哪儿网10家电商,了解双十一开展促销活动准备情况,并对网络促销活动的组织实施提出要求。

工商总局副局长甘X表示,要高度重视并纠正网络商品交易中存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的审查处置不力、消费者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护、网络经营数据过度封闭和销售行为管理混乱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切实纠正假打折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虚假信用评价等问题。

据悉,此次约谈,总局要求电商平台梳理以往集中促销活动出现的问题,采取公开促销规则、如实标明价格、排查违禁商品、保障商品质量、完善技术和物流保障、制定投诉处理预案、不实施不正当竞争等具体措施,防范集中促销活动成为消费者集中投诉诟病的重灾区,实现有质量、有内涵、没有水分和隐忧的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格式条款相关文章
  • 开发商打折真真假假购房者擦亮眼明辨别
    一“石”激起千层浪。王石领军的万科在全国多个城市率先进行大规模促销行为,折扣风从珠三角一路刮到了长三角,使得多区域调整态势呈现扩散现象。相对于去年的明显涨幅,虽然眼下的折扣只属于高位微调,但楼市价格松动的迹象已现端倪。这种大规模的折扣行为,是否说明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已经开始?开发商究竟是真打折还是假打折?我们就该话题请来业内专家做相关解答。主持人:近期万科在全国范围掀起“打折”风潮,有说是楼市开始调整,有说只是部分企业的自身行为。应该如何理解这种现象?刘承健(上海中星营销机构执行总经理):深圳、广州等南方城市,是万科打折风最早刮起来的地方,也是整体楼市调整幅度较大的区域市场。但在上海,万科打折的现象就显得较为突出,这主要是由于其他开发商尚未形成“跟风”的趋势。比较之下,万科打折反而成为了典型的个别现象。细究下来,万科打折也有其深层次原因。从主观因素来看,作为一个盘量较大的上市公司,资金上需要
    2023-04-22
    477人看过
  • 商标侵权打假
    一收集保存证据。法律讲究证据,当发现商标被侵权时,将别人侵权的商品以拍照、摄像、实物购买等方式进行固定,必要时对证据进行公证,先把证据保存好。二向对方发律师函。掌握证据后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的方式警告震慑对方,给对方一次改正的机会。如果对方的产品在电商平台销售,也可以通过电商平台举报来震慑对方。三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我们碰到商标侵权,对方侵权不严重,又愿意协商解决的,双方可以就侵权事实和侵权赔偿进行协商解决。四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工商行政部门有权监管商标,可以就侵权事件向工商行政部门进行投诉,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当递交书面投诉申请,同时附送其有效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投诉书、商标注册证明以及双方商标实际使用图片。五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规定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
    2023-03-19
    283人看过
  • 假冒商标罪一般判多久打工的
    打工人员如果不知情的话,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明知该单位注册假冒商标罪,还提供帮助的话,就可能构成共犯。一、帮信罪不被起诉机会大吗帮信罪不起诉的可能性是有的,但是每个地方掌握的尺度不一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身处罚不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不起诉的情况很多,如下:1、主观明知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2、自首,认罪认罚,退回其违法所得并有悔过表现;3、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真诚悔罪,认罪认罚;4、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近年来,随着网络发展,该类犯罪越来越多。实践中。对于有些情节轻微的案件,综合全案后可能不起诉。如果已经被拘留或者说被逮捕,不起诉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一旦逮捕,意味着证据已经是比较充充分,但也不排除例外。需要说明的是,这类案件如果不知情是不构成这类犯罪的,但是,很多情况下,嫌疑人都是会意识到该类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是否知情”的认定是看证
    2023-03-31
    447人看过
  • 电商价格欺诈怎么举报?
    一、电商价格欺诈怎么举报?电商价格欺诈,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物价部门投诉。二、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定?《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
    2023-04-13
    90人看过
  • 开发商如何确定商品房价格
    一、开发商如何确定商品房价格开发商确定商品房价格,一般是考虑以下八项因素:(1)征地和拆迁补偿费;(2)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3)建设安装工程费;(4)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5)管理费;(6)贷款利息;(7)利润;(8)税金。上述几项因素,第一项费用差别最大,由所在城区、区域、地段所决定。就广州市来说,市中心城区、各区中心,每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成本分别从几千元起,直至上万元。由于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房屋的身价首先由所处位置决定。第二、第三和第四项是由由住宅的品位(档次、质量)及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所决定,是直观的,可比性较强。而第五项和第六项则受开发公司的管理水平所影响,但差别不是很大。第七项是利润,由于利润率没有限制性规定的,所以不同的开发商可能有很大差别。第八项是税金,主要是按照开发商的销售额征收营业税等税收。二、商品房价格是怎么样构成的在房地产市场上,价格
    2023-04-15
    79人看过
  • 工商总局加大力度扶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企业
    为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出台《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的扶持措施》和《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扶持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据了解,两个《措施》的出台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示范城市(区)及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指导、支持力度,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这两个《措施》精神,国家工商总局将与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与示范城市(区)之间建立合作会商制度,支持示范城市(区)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指导示范城市(区)制定商标战略实施工作规划,提供咨询服务,协调解决示范城市(区)及示范企业在开展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2023-04-23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更多>

    #格式条款
    相关咨询
    • 商品打折是价格欺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9
      打折促销深受商家的青睐,更是受到众多消费者的喜爱。但是,细心的消费者都有这个体会,促销活动前后商品价格往往有较大出入,甚至部分商品打折后的价格和平常价格相差不大,消费者在商家的圈套中并没得到什么实惠,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如何维权,消费者却不太清楚。 市物价局提醒,经营者要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加强价格自律,诚信守法经营;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维护自身权益。目前,“原价”、“特价”以及“最低折
    • 工商局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哪些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2
      (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二)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四)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
    • 电商价格战不正当竞争怎么处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8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六)不以自己的真实
    • 商家在网店下折要求打折商品的是否构成价格欺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5
      打折要以原价作为基准价来进行,法律意义上商品的“原价”是建立在实际的销售基础上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如果前7日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作为原价。否则,就构成“虚构原价”,属于价格欺诈。本案中,某品牌店在打折前7日的销售价格为1699元和699元,就应当在此价格基准上进行打
    • 怎么打商品房价格欺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8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十要十不准》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10日内制作好公示牌并公示,不准故意拖延时间;公示牌要用语规范、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明确,不准字迹不清或概念模糊;要在售房大厅醒目位置放置公示牌,不准故意放在偏僻、不易看到的地方;公示牌内容要全面,包括商品房价格、项目信息、前期物业收费标准、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不准缺款漏项;要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不准遗漏房源、捂盘惜售、囤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