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20:12:13 365 人看过

对于涉外离婚中涉及孩子抚养的问题,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主要是从有利孩子健康成长以及与抚养人的感情培养方面进行的考虑。抚养人和被抚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抚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一、夫妻一方死亡的赔偿金应该怎么算?

夫妻一方死亡赔偿金依法应由死者的配偶、子女及被抚养人合理分割。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是遗产。赔偿金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包括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赔偿款配偶父母怎样分配

首先分出被抚养人的份额,然后将剩余款项由配偶、子女、父母予以均分。死亡赔偿金分配时,应根据权利人与死者关系远近及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并且考虑各自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进行分配。实践中,法院对于死亡赔偿金存在纠纷的判决来看,法院会综合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身份关系、共同生活的关系以及实际生活状况来进行合理分配。

三、形成抚养关系有什么条件

要形成合法有效的抚养关系,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且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并且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以及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关于最低抚育期理论上有不同观点,但一般认为不低于三年。因此只有达到上述的四个法定要件,那么形成的抚养关系才是合法有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4: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子女探望权如何处理离婚问题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无法探望子女的处理:夫妻双方离婚后,争取子女监护权的一方出于某种原因,不允许对方见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时间由当事人协议行使探望权;协议不成或者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子女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后,一方仍不履行判决内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探望权法律上为了孩子心灵的健康成长,对于给付抚养费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予了探望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
    2023-07-03
    337人看过
  • 涉外离婚抚养权涉外离婚如何争取
    涉外离婚争取抚养权的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夫妻一方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抚养权可以判给丧失生育能力的这一方;3、子女随夫妻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将抚养权判给子女愿意与之生活的这一方。哪些情形可以变更涉外离婚抚养权1、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监护人致使被监护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对于其监护职责怠于行使或者拒绝行使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监护人侵犯被监护人的权益,致使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损。上述情形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到法院申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
    2023-07-29
    183人看过
  • 涉外非婚生子女如何确定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一、案例分析案例:某国男青年想给自己2岁的女儿办理一个自己国家的护照,将其领回,孩子的母亲也同意。但因其女为非婚生,出生证明上只有其中国母亲的名字,而没有该男青年的名字,故大使馆要求该男青年出具一份中国法院的裁定,以证明该女为其所生,该男青年咨询,如何才能取得法院的裁定?律师答复:1、管辖管辖,就是选择去做出裁定的法院。根据该男青年的实际情况,应以自己为原告,以中国母亲为被告,向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也可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2023-03-17
    420人看过
  • 抚养权变更问题,子女抚养权如何变更
    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都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只要双方写一个变更协议,孩子抚养关系即可变更。2、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取得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是否被法院支持,要依据起诉的事实、理由提供相关证据,这个证据应当充分证明属于法律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无论离不离婚,都必须要对自己的孩子负责。因此,抚养小孩的义务其实是不分父亲还是母亲。即使是夫妻离婚,由一方实际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也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变更问题离婚后要想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父母
    2023-08-04
    339人看过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孩子抚养权如何确定?
    孩子抚养权的确定,一般会从以下方面考虑: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
    2023-02-22
    219人看过
  •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涉外诉讼离婚纠纷案件以及咨询离婚案件中,涉及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尤其是10周岁以下的子女。除了如何分割财产的之外,最大争议的就是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双方争夺如火,互不认步。如果是个男孩,在中国传宗接代的思想影响下以及老年人要求下,更加的付血本的也要去争取孩子抚养权。现在婚姻律师团队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列明,人民法院在审理孩子抚养权方面,倾向保护妇女的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处理。(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
    2023-04-27
    165人看过
  • 没有轮流抚养协议的离婚,如何处理子女问题?
    起诉离婚不签轮流抚养协议有用。如果夫妻双方想要轮流抚养孩子的话是可以的,这个时候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一般情况下,双方如果能够协商解决,孩子抚养问题就会尊重夫妻双方的意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上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是准许的,但是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而且要由双方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
    2023-07-08
    295人看过
  • 子女抚养费调整:离婚涉及的法律问题
    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条件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给1.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离婚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
    2023-07-05
    178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子女怎样变更抚养权?
    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变更涉外离婚子女的监护权。具体情况: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的八岁以上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涉外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和抚养费标准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应依照我国法律,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2023-08-05
    77人看过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
    2023-02-16
    89人看过
  • 涉及孩子抚养问题离婚中如何分割财产
    离婚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纠纷,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一般夫妻双方财产双方均分,夫妻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一、婚前有一套房产再婚如何分配婚前属于个人的房产,再婚后依然是个人的财产,其他人不能要求对此房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双方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再婚后双方取得的共同财产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
    2023-06-29
    333人看过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离婚是婚姻的不幸但孩子是无辜的夫妻离婚后并不意味着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父母仍承担着抚养子女的义务今天我们就来谈谈离婚后子女抚养相关问题1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却会改变抚养方式。《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母乳喂养更有利于婴儿的生长发育,夫妻离婚时,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应依法由母亲抚养。二是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具体情况包括: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在双方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8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
    2023-05-05
    435人看过
  • 成年子女离婚抚养权的问题
    离婚成年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规定:1、成年子女不存在有抚养权,子女愿意与谁生活都可以,采取自愿。2、户口本问题,可以自己单立一个户口,也可以随父或者随母。一、抚养权变更条件是怎么样的?孩子几岁有权选择监护人,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
    2023-03-10
    315人看过
  • 孩子抚养费判定问题:离婚后女方主动离婚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妇女的离婚不一定与子女的归属有关。法官在决定孩子的归属时,不会考虑谁自愿离婚,而是考虑谁抚养孩子,这对孩子是有利的。因此即使女方自愿离婚,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会由女方抚养,法院应该平等地考虑双方的情况,根据哪一方的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断谁负责抚养孩子。对于10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法院在处理儿童与谁共同生活的问题时,将考虑儿童的个人意愿。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
    2023-07-02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在抚养问题中如何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在抚养问题上如何实施: 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
    • 涉外问题怎么处理,涉外子女抚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会做出判决。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问题,如何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8
      针对抚养权、抚养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履行。如双方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
    • 涉外婚姻如何处理离婚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6
      1、如果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那么离婚也就适用我国的规定,这是个前提,如果不是在国内登记的,那么要到登记的国家去办理离婚,不适用我国法律。 2、如果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那么就需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拿着离婚协议、结婚证和双方有效证件,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没有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予办理的。
    • 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和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1-18
      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和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诉讼适用法院地法律。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在1987年6月11日最高院对浙江高院关于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归谁抚养问题如何处理的批复中指出:审理中涉及的外籍华人离婚后子女抚养的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