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根据上述定义,可以认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质就是人、车、路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发生矛盾、冲突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应重点针对时空条件、驾驶人、车辆、道路、后果、交通违法行为或意外等因素进行调查。因此,交通事故事实的证明必须紧紧围绕上述要件进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证明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事故发生的时、空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属于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毋庸置疑,其中交通事故发生时间还与车辆保险、人寿保险的生效与失效等法律问题密切相关,如涉及到同一家族中多名人员死亡的,则还涉及到遗产分割、继承等相关法律问题;而交通事故发生地点除涉及到交警部门的案件管辖权(事故发生地点如发生在两个不同交警部门之间,往往会引起管辖权争议)外,还涉及到公安机关内部分工的管辖权问题,如在刑事案件中,交警部门只负责办理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肇事罪,发生在路外(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的与机动车有关的刑事案件,如过失致人死亡(重伤)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案件,则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负责办理。因此,对于事故发生时间、空间的调查并非只是形式上的需要,还涉及到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应多方收集证据加以确认,绝不可敷衍了事。
(二)机动车驾驶人情况。
在引发交通事故发生的人、车、路、环境各因素中,交通参与人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是最主要的因素。驾驶人的驾驶资格、驾驶能力、临危处置措施、发生事故后的所作所为,对于分析交通事故成因、确定当事人责任具有重要意义,都是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必须查明的基本事实。因此,对驾驶人需要查明的基本事实主要包括:驾驶人基本情况、驾驶人生理情况、车辆行驶情况、车辆操纵情况、灯光使用情况、险情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的行为及心理情况。
除机动车驾驶人外,对其他当事人需要查明的事实包括:
1、非机动车:骑行、推行,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动态,险情处置情况;
2、行人: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动态,险情处置情况。
(三)道路通行条件。
道路通行条件不同,则对交通参与人的注意要求不同,其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也不同,直接影响当事人所承担的责任大小。同时,公安交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对发生事故的道路通行条件进行调查分析,从中发现事故多发路段、隐患路段和危险路段的特点,为制定整改措施、预防事故提供决策参考。因此,查明事故地点的道路通行条件,不仅是依法处理事故的基本要求,对事故预防工作也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需要查明的道路通行条件主要包括道路基本情况(如道路线型,路幅、路宽,护栏,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监控设备,路灯照明情况,人行横道、人行过街设施、人行道的设置情况,弯路、桥梁、窄路、坡路,道路通行状况及障碍物的状况)、路面性质、路面状况、视距及天气状况等方面。
(四)车辆基本情况。
如前所述,交通事故的实质是人、车、路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发生矛盾冲突所引发,车辆要素是构成交通事故必不可少的要件之一。车辆技术状况、车辆装载情况对分析事故成因意义重大;肇事车辆的登记所有人、实际所有人的确定,涉及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肇事车辆是否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不仅涉及到其交通违法行为的认定,也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息息相关。因此,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查明车辆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车辆牌证取得情况、保险情况、登记车主、实际车主、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情况、车辆装载情况等方面。
(五)事故后果情况。
交通事故不能离开损害后果而独立存在,无后果当然不成立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因交通事故致死、其损伤程度是否构成重伤、财产损失数额多少,在某些情况下,还涉及到当事人是否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当然,当事人是否因交通事故致死,也涉及到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的计算。因此,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查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尤其对于在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员,应重点查明其死亡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其是否因交通事故而致死,还是因其他原因致死(如自身疾病致死或生理性死亡)。对于伤病关系并存的,除确定死因外,如疾病属于主要死因的,还应查明事故损伤对于其死亡的影响度即参与度问题。
-
刑事诉讼证明对象包括什么
41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对象包括哪些要素
11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哪些人是保全对象
245人看过
-
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321人看过
-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对象包括
175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的重大事故包括哪些
60人看过
刑事证明对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实体法事实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被告人的身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等。程序法事实则包括关于回避的事实、影响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等... 更多>
-
民诉证明包括哪些情形和对象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2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诉讼参加人和法院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对案件的解决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一般而言,成为证明对象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该事实对正确处理案件有法律意义,可以是实体法上的意义,也可以是程序法上的意义。 第二,双方当事人对该事实存在着争议。 第三,该事实不属于诉讼上免予证明的事实。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当事人主张的有关实体权益的法律事实,即当事人间争议的民事法律
-
包括哪些交通事故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0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
-
刑事诉讼证明对象包括什么,法律上有哪些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0刑事诉讼证明对象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
刑事诉讼法证明对象的范围是什么,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事实包括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2证明对象是指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最高法院《解释》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被告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六)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
-
交通事故证明有哪些,交通事故证明需要哪些证据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7一般是需要去交警大队开证明的,证明双方的事故责任。交通事故索赔需要有哪些证明 1.交通费用,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2.营养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可以适当赔偿点营养费用; 3.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没误工费用); 4.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