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行政处分的范围:涵盖哪些具体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09:52:06 315 人看过

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有违纪行为的公安民警的惩罚。人民警察受处分期间,不能享受正常的晋升职务、级别,其中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行政处分必须立案吗

行政处罚不一定都要立案。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立案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即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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