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3、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二、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1、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还有几种情况是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的消除或者是减轻违法行为。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但是已经主动的配合行政机关检查处有立功表现的。
(3)其违法行为从轻的。这几种都是可以鉴定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n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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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条件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27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一般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是有,行为当事人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清醒的认知,或者行为当事人没有满十四周岁,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或者当事人没有造成太大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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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规定什么情况下不予处罚?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2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时效是二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是六个月,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行政处罚法的特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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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处罚中的免予处罚是什么意思?海南在线咨询 2021-04-26随着我国法律的规范化,一旦公民触犯了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和教育,那么我们国家还是以教育感化为主,惩罚为辅助的概念,那么如果有公民做出了行政案件后,那么是否可以对该犯罪者进行从轻处理,或者减轻处罚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免予行政处罚什么意思?第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这种情况是指违法当事人对实施违法行为主动补救,是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来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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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可以违法不予处罚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7《行政处罚法》规定: 一、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