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排除军事犯罪行为的事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1:02:53 473 人看过

军人在执行任务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许多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会直接损害到军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必须加以关注。如根据军队的条令、条例的规定,军人必须服从上级命令,做到令行禁止,但有时执行上级命令会对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此时,如果追究执行者的刑事责任,将会使命令执行者处于两难境地,执行命令属违法,会受刑法追究。不执行命令,又违反军事法规和军事纪律的最基本要求,受到纪律处分。军人在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

一、排除犯罪的事由的概念

首先我们要先明确排除犯罪的事由的法律含义,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一定损害结果,形式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既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的行为。现代世界各国刑法基本上都规定排除犯罪的事由不负刑事责任。国内刑法学者称之为排除犯罪的事由或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排除犯罪性的事由,名异实同。

二、排除犯罪的事由的分类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排除犯罪的事由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防卫相关文章
  • 行测常识判断排除犯罪的事由知识点
    一、排除犯罪的事由的概念: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并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从客观上看,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没有社会危害性;从主观上看,是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上的故意实施的,蛤行为人根本不具有刑法意交上的故意与过失。二、排除犯罪的事由的种类:法定的、非法定的。法定的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其它的有: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自救行为、自损行为、义务冲突等。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客观特征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方法。主观特
    2023-04-12
    329人看过
  • 排除犯罪性事由包括哪些范围?
    排除犯罪性事由又称为排除危害性事由、排除有害性事由,是指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但是没有犯罪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因而不构成犯罪的事由。一、法定的排除犯罪性事由。1、《刑法》第20/21条: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造成损害,不负刑事责任。2、《刑法》第16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二、非法定的排除犯罪事由:1、法令行为;2、正当业务行为;3、自损行为;4、义务冲突;5、被害人的承诺或基于推定承诺行为;6、自救行为,等等。
    2023-04-22
    79人看过
  • 刑法排除犯罪事由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排除犯罪的事由(行为虽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包含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被害人承诺、自救行为。正当防卫的条件: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2、不法侵害正在发生。3、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4、具有防卫意识。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坏。特殊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强奸、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1、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2、危险正在发生。3、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4、具有避险意识。5、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在故意犯罪、而且是直接故意中存在。犯意——为犯罪准备工作、创造条件——着手——————————得逞由于意志外的原因未实施意志外的原因未得逞(犯罪预备)(犯罪未遂)[
    2023-04-22
    108人看过
  • 浅析偷税犯罪行为的司法认定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保证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按照法律规定对单位及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者货币的一种经济活动。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众所周知,偷税行为是危害税收征管制度的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偷税罪作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偷税犯罪的行为手段是多种多样的,这就给偷税犯罪的司法认定带来一些不便。在此,笔者想结合实践以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偷税犯罪的行为手段进行粗浅的阐述。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四种偷税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第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和记帐凭证。所谓伪造帐簿、记帐凭证,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平时没有按照税法设置帐簿,为了应付税务机关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假帐簿,无中生有,欺骗他人;所谓变造帐簿和记帐凭证,即把已有的真实帐簿和凭证进行篡改、合并或者删除,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或者帐外设帐、帐外经营、真
    2023-06-11
    299人看过
  • 责任排除事由
    消费者
    责任排除事由是指生产者的缺陷产品虽然给受害者造成了损害,但法律明文规定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这些情形一般包括:(一)生产者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包括批发、零售、租赁以及提供货物履行任何法定或约定义务,或者提供货物作为奖品、捐赠甚至换取任何非金钱的代价(包括商品奖券)等,总之是指在任何时候均未将该产品提供给其他人。世界各国产品责任立法都规定了这一生产者抗辩事由。我国的产品质量法第29条第1款也作出了同样规定。据此规定,即使缺陷产品给他人造成了损害,生产者也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产品投放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即引起损害的缺陷在产品离开生产者之后才形成的。此种情形,除日本的《制造物责任法》外,欧共体成员国和美国绝大多数国家的产品责任法均有规定。这意味着生产者只对其控制下(如设计、制造、储运等)形成的缺陷负责。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造成损害的缺陷在其制控产品时并不存在,或者证明缺陷是以后形
    2023-06-07
    191人看过
  • 军人家庭中犯罪行为对军人的影响分析
    看是什么违法了。经济犯罪,还是政治问题,或者是刑事犯罪,如果仅仅是经济上的欺诈等,还有些余地。其他轻微犯罪,比如偷盗等,还可以考虑。如果是杀人犯等严重犯罪那就要受到牵连了。最起码在未来发展的仕途上,、不会被重用,或者安排转业。另外也要看是什么属性关系的家属。直系亲属犯罪是要严重一些的。阻碍军人执行职务是否构成犯罪阻碍军人执行职务构成犯罪,因为我国《刑法》规定了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行为人对依法在执行职务的军人实施了阻碍的行为,而且使用了暴力、威胁的方法手段,那么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阻碍行为并未涉及暴力、威胁之方法,则另当别论。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判处罚金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
    2023-07-16
    172人看过
  • 浅析危险犯既遂后主动排出危害状态行为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危险犯实害犯犯罪既遂犯罪中止?[论文摘要]分析危险犯既遂后主动排出危害状态的行为的各种观点,归根结底是我国没有厘清危险犯的概念。在分析各种观点的基础上,提倡运用准中止犯的理论来解决。?危险犯中止有的学者分为三类:预备阶段的中止、实行阶段的中止和实行后的中止,我们在此讨论危险犯在既遂后,如果行为人又主动排出危害状态的行为如何定性,是否成立犯罪中止,我国刑法理论界争论颇多。?一、学说聚诉?如果行为人又主动排出危害状态的行为如何定性,学界一般有以下几种观点:?1?应该成立危险犯的既遂,而不是犯罪中止,这种悔罪的态度和表现行为应该作为量刑情节来考虑。这是我国现今的通说。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它必须在犯罪既遂前才有成立犯罪中止的余地,所以犯罪既遂后,中止犯的时间前提条件已经不存在,只能成立既遂犯。?2?成立时实害犯的中止。观点认为这种情况应构成相应的实害犯的中止
    2023-05-31
    205人看过
  • 浅论正当化事由中的法令行为
    摘要法令行为是刑法中正当化事由的应有之意,但在我国目前的刑事立法上尚属空白,刑法理论界对其的研究也有待进一步的完善。法令行为所蕴含的刑法价值是巨大的,对实现刑法正义的目标有着独特的价值取向。文章共分为五大部分:一、法令行为的前提正当化行为作为法令行为的前提,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刑法制度。正当化行为的价值意蕴在于其对宽容——这一现代刑法基本精神的张扬。关于正当化行为的理论根据,目前刑法理论界主要有三种主张,即法益衡量说、目的说和社会相当性说。鉴于后两种学说自身存在缺陷,我们以实践的法益衡量说作为正当化行为的理论根据。在正当化行为的称谓方面,有合法辩护事由之说、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之说、违法阻却事由之说及正当化行为之说。最后,将正当化行为界定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符合某一具体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但因其主观要素的正当而不具有法益侵害性,从而为法秩序整体精神所宽容,阻却犯罪成立的行为。根据不同的划分
    2023-04-22
    274人看过
  • 浅析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确认
    国际互联网是一个以TCP/IPC(传输控制协议/互联协议)通讯协议联结各个国家、部门、机构的计算机网络的数据通信网。其资源共享,分散控制,分组交换,单独使用的非中心化管理机制,彻底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模式。网络空间的全球化、虚拟化、非中心化等特点动摇了传统司法管辖的基础,使司法机关对网络犯罪的管辖面临严峻挑战。传统的刑事司法实践以属地管辖权为基础,确认管辖有赖于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的确定。在网络犯罪中,要确定犯罪地本身就是个难题。笔者认为在具体确认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时应以网络行为的最终目的地、网络犯罪行为实施地、网络犯罪行为结果地作为合理依据。1、网络行为的最终目的地。所谓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希望达到的危害社会结果的主观反映。国外有从犯罪目的角度确认犯罪地的案例。如2003年,年仅18岁的美国少年杰弗·帕森因制造了名为冲击波的一个变种病毒而被警方逮捕,他制造的病毒感染了7000台电脑
    2023-06-06
    145人看过
  • 浅谈比较分析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
    民事行为根据其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可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事实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合法行为。此外,民事行为还可能出现3种不同状态,即:无效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以下,对这3种不同效力状态的民事行为进行分析比较。(1)相同点:1,3者都是欠缺民事行为生效要件的行为2,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尽管不能实现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但并非不发生任何法律效果。绝对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发生如下相同法律后果:①不得履行;②返还财产;③赔偿损失;④其他法律后果(2)不同点:1,所欠缺的生效要件不同:(1)无效的民事行为欠缺根本性生效要件,如: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除外);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行为;③1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所
    2023-06-08
    123人看过
  • 浅析工业车辆在军事物流中的应用
    所谓工业车辆(indstrialvehicle)主要是指在企业(包括港口、车站、机场、货场、工厂车间、仓库、流通中心和配送中心等)内部进行搬运和牵引的设备。一般包括叉车和牵引车。叉车是指对成件托盘货物进行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作业的各种轮式搬运车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10将叉车称为工业车辆。属于物料搬运机械,是机械化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的高效设备。所谓军事物流(MilitaryLogistics),是现代物流的一个分支。它是军事物资经由采集、运输、包装、加工、仓储、供应等环节,最终抵达军事目的地而被消耗的全过程。它有几个特征:目标:保障军事行动的胜利。这一点和地方物流以成本或是服务水平为目标明显不同;物品种类的特殊性:主要包括武器装备、弹药、医疗设备、军队生活用品等。物流活动的保密性、实效性。多数情况下由部队用自有运输、仓储设备在军用机场、码头、车站完成物流活动。军事物流和地方
    2023-04-24
    65人看过
  • 浅析交通肇事罪的自首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关于自首的规定是否适用交通肇事犯?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致,过去也很少适用。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也应当存在自首情节:首先,刑法总则指导刑法分则,这是一般原则;而总则中并没有对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因此,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应当不受犯罪性质(种类)的限制。其次,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而公路交通规则属于行政法规。法律效力低的不能排斥适用法律效力高的,这也是法律适用的一项原则。因此,不能用交通管理法规的某些规定,作为否定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的依据。第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严格依法处理交通道路肇事案件的通告》中明确规定:对犯交通肇事罪后
    2023-04-25
    73人看过
  • 计算机犯罪浅析
    计算机犯罪
    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计算机犯罪也日益猖獗,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97《刑法》首次对计算机犯罪作了规定。文中笔者对计算机犯罪的概念进行了探讨,分析了计算机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对刑法有关计算机犯罪的规定提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完善意见。关键词:计算机犯罪立法缺陷立法完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首先在军事和科学工程领域的应用,计算机犯罪开始出现,当时已有学者(如美国犯罪学家埃*温。H.萨瑟兰)开始分析和研究才智和现代技术工具的结合产生犯罪的可能性。他建议,犯罪学家应将他们的注意力从传统犯罪转向利用技术和才智实施的犯罪〖1〗。今天,利用高技术和高智慧实施的智能犯罪日益猖獗,特别是计算机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一计算机犯罪概念、特点及犯罪构成要件之分析(一)计算机犯罪的概念界定计算机犯罪与计算机技
    2023-06-14
    265人看过
  • 偷税罪的犯罪形态浅析
    「摘要」偷税罪是常见的涉税案件之一,偷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常会遇到类似无证经营者偷税的情况,是否认定为犯罪应具体分析;偷税罪是结果犯,也存在着未遂、中止等犯罪形态。「关键词」偷税罪;犯罪形态;罪与非罪「正文」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摘要」偷税罪是常见的涉税案件之一,偷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常会遇到类似无证经营者偷税的情况,是否认定为犯罪应具体分析;偷税罪是结果犯,也存在着未遂、中止等犯罪形态。「关键词」偷税罪;犯罪形态;罪与非罪「正文」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达到法定起刑标准的行为。偷税数额虽未达到法定起刑标准,但是多次偷税,并且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亦构成偷税罪。随着经济的
    2023-06-07
    32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更多>

    #正当防卫
    相关咨询
    • 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法令行为有几种情况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15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只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不过有法令行为的也可以算作排除犯罪事由:法令行为,是指基于成文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作为行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所实施的行为。由于法令行为是法律本身所允许乃至鼓励的、形成法秩序的一部分的行为,因而是合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 浅析盗窃犯罪的既遂标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0
      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一)应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 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是从空间范围上划定一个界线,将财物窃离物主的控制范围的,应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二)应考虑被盗财物的特征: 主要包括财物的性质、形状、重量、体积等。 1、盗窃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一般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不记名不挂失的,如国库券、无记名股票等,其特点是义务人只对证券持有人负责给付义务,也就是“认券不认人”。
    • 浅析交通肇事罪争议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8
      浅析交通肇事罪争议问题是: 1.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3.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客观方面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青少年犯罪原因浅析是怎样一回事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6
      青少年犯罪近年来表现比较突出,成为现代社会的一种具有国际性的普遍性现象,它与吸毒贩毒、环境污染并列为“三大公害”,并且居三者之首。青少年犯罪不仅给社会造成很大的危害,而且直接影响到一代人的成长。在英美等发达国家,每20秒发生一起青少年刑事案件。我国近年来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本文试图就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各种因素进行探析,以期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
    • 我国刑法规定的排除犯罪的事由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4
      我国刑法规定的排除犯罪的事由: 1、意外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2、正当防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