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执行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21:45:22 382 人看过

1.判决后15日内对方不上诉,判决即生效,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的区别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6、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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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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