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与何种刑法有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08:44:58 121 人看过

死缓的适用对象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缓有什么适用条件

1、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就是我国刑法中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简称死缓,是死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死缓不是一个刑种,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刑罚制度。死缓没有适用的独立性,所以刑罚体系中没有规定死缓。死缓只有在对罪犯判处死刑的前提下,才有适用的可能性,可见死刑是死缓的前提条件。凡是可以判处死刑的罪犯一般都可以适用死缓;没有规定死刑的犯罪,都不能适用死缓。死缓作为一种刑罚制度没有确定的结果,只有导致两种结果出现的可能性,即经过2年以后,或者改判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执行死刑。

2、适用死缓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罪该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它表明适用死缓的对象和适用死刑的对象均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如果罪行不应当判处死刑,就不存在适用死缓的问题;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这是区分死刑缓期执行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原则界限,是适用死缓的本质条件。法律对这一条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缓相关文章
  • 缓刑与职权罪的关系
    滥用职权罪适用缓刑的几个情形如下:1、被判处拘役或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犯罪情节较轻的;3、有悔罪表现的;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5、宣告缓刑后对犯罪分子所居住的社区不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对不满十八周岁、已怀孕的妇女以及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可禁止处于缓刑期的犯罪分子从事特定活动或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如果有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国企领导滥用职权罪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国企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是属于滥用职权罪的主体之一,如果滥用职权对国有企业财产造成损失的,就会构成滥用职权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
    2023-07-01
    452人看过
  • 死刑与及死缓之间存在着怎么样的关系呢
    死缓其实是死刑的一种,死刑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与死刑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
    2023-06-11
    473人看过
  • 超期羁押与非法拘禁有何种关系?
    一、超期羁押与非法拘禁有何种关系?对于故意实施超期羁押构成犯罪的,可能会按照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超期羁押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具体标准:1、超期羁押在客观方面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超期羁押行为导致被羁押者伤害(含重伤与轻伤)或者死亡的;超期羁押并对被羁押者实施暴力、变相肉刑、侮辱行为的;不执行释放被羁押人的有效法律文书或监督机关发出的纠正超期羁押通知书,超期羁押达到24小时以上的;多次超期羁押或超期羁押多人的;超期羁押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2、超期羁押行为构成犯罪的主体,只限于超期羁押的实际决定者或直接实施者,换言之,只限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于被迫执行超期羁押决定的,不宜作为犯罪处理。3、超期羁押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主观方面只限于故意,即明知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已超期因而侵害了其人身自由,却继续羁押,希望或放任侵
    2023-12-07
    487人看过
  • 缓刑与刑事处罚:二者的关系如何?
    缓刑并不属于刑事处罚。我国《刑法》对刑罚的种类有着严格的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其中并不包括缓刑。因此,缓刑不属于刑事处罚。未成人缓刑是刑事处罚吗未成人缓刑是刑事处罚。缓刑是刑事处罚。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的具体解释是缓刑是对被告人既要定罪,又要判处刑罚,只是所判刑罚暂不执行,免予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罚;缓刑主要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2023-07-11
    173人看过
  • 如何认定死刑与死缓
    “死刑”,一般称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即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生效后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复核决定执行,然后通过枪决、注射方式执行。“死缓”,准确的应称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能从字面理解,死刑两年后执行,实际意思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不再执行死刑,而改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概括的讲:两者实际上就是死与不死的区别。我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指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哪些情况应该是用死缓呢?审判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3、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的。这也主要考虑其
    2023-05-01
    380人看过
  • 法律区分死刑与死缓
    (一)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二)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三)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四)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死刑与死缓的区别有哪些?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
    2023-08-01
    301人看过
  • 交警与醉驾罚款有何种关系?
    法院醉驾罚金和交警没有关系。酒后驾车由交警部门处以罚款,酒后驾车由法院处以罚款。酒后驾车不能由法院处罚,酒后驾车不能由交警部门处罚。酒后驾车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由交警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包括暂扣驾照、吊销驾照和罚款,不在法院处罚范围内,酒后驾车是刑事犯罪,除交警部门吊销驾照外,移交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1至6个月的拘留和罚款。罚款和罚款不是同一个概念。罚款是行政处罚的手段之一,罚款是刑事处罚的附加刑。醉驾进看守所了一个星期交警的罚单还用交吗醉驾进看守所了一个星期交警的罚单还用交,《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所以警方对
    2023-07-12
    91人看过
  • 缓刑成功与否与前科的关系
    如果因为前科构成了累犯的,不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有前科判缓刑几率大不大?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同时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情节的犯罪分子也可以宣告缓刑。前科情况并非影响宣告缓刑的直接因素,只有前科构成累犯的情况下,才不适用缓刑。有前科的犯罪行为人亦可通过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积极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方式争取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023-07-08
    281人看过
  • 代书人与遗嘱人有何种关系?
    一、代书人与遗嘱人有何种关系?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二、代书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民法典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
    2023-04-20
    189人看过
  • 外地工作与缓刑的关系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缓刑的人员实行社区矫正,也就是说缓刑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如果要离开所在市县,需要经过社区矫正机构的批准。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变更居住的事先需要司法行政机关的批准,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居住地申请书,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的现在的状况,因为什么原因需要变更居住地到什么地方去,保证遵纪守法,希望司法机关批准即可。缓刑期间可以外地安置吗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2023-07-07
    158人看过
  • 死刑与经济赔偿有什么关系
    相关法律知识:死刑适用罪名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个)35.暴动越狱罪36.聚众持械劫狱罪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无)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无)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无)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个)3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8.组织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39.强迫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第八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无)
    2023-06-11
    363人看过
  •  毒品的数量与死刑的关系如何?
    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也需负刑事责任;贩卖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贩卖毒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贩卖毒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多少克毒品被认为是死刑,这取决于毒品的种类。具体是:(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一百克以上;(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要件,贩卖毒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贩卖毒品罪主体。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贩卖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2023-11-26
    148人看过
  • 死刑与死缓有什么区别死缓和死缓有区别吗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主要有:一、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前提条件。二、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三、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四、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死缓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2023-02-25
    84人看过
  • 艺人与经纪人是何种法律关系
    演艺经纪合同的性质就是委托合同。经纪人与明星解约之法律问题明星和身边的经纪人个人,通常则不会给明星有专门的金钱投入,明显不同于经纪公司。明星和身边经纪人的关系,通常有两种可能。1、经纪公司批派经纪人为明星服务。这种情况,经纪人是经纪公司的员工,明星是该经纪公司的签约艺人,该经纪人是因受经纪公司指派为明星服务的。如果是这样,明星实际上是无权解除经纪人职务的,除非他已经决定同经纪公司解约,否则只能与经纪公司沟通,要求更换经纪人。2、经纪人与明星个人直接形成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可能是简单的雇佣,也可能是具有委托合同性质的合同关系。比如明星授权该经纪人代自己处理相关演艺事务等。报酬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是根据该经纪人为明星洽谈形成的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分成。合同一般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当然,如果出现了必须解除合同的理由和条件,就可以解除合同。作为明星,聘用经纪人一定会顾及自己的利益,一定会有明星可以
    2023-06-14
    9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缓
    词条

    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更多>

    #死缓
    相关咨询
    • 刑法与缓刑之间有何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4
      累犯与缓刑的关系是,如果认定为累犯就不能适用缓刑,这是我国刑法明确予以规定了的。累犯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 死缓与死刑的区别判死缓与缓刑有何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1
      1、适用前提不同 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 2、执法方法不同 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3、考验期限不同 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 4、
    • 死刑与及死缓之间存在着怎么样的关系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0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方面内容,所以死缓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 根据刑法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是在判决生效后押往监狱进行关押,在缓期二年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而如果在这两年缓期二年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则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 死亡与职业病有何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被认定为职业病死亡可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 缓刑人员保留劳动关系这两个人都有那种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2
      企业判缓刑人员的处置一般是由企业自己决定,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如果在合同或者是企业章程里有规定,可以按规定来 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者受到刑事处罚的: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