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导致退休工人,能否得到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2 07:20:23 404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退休工人如果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且用人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他们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并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招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予以赔偿。因此,退休工人出工伤事故,招用单位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赔偿;如果招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予以赔偿。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退休工人如果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且用人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他们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并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可见,退休工人出工伤事故,招用单位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赔偿。如果招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予以赔偿。

招 用 单 位 未 缴 工 伤 保 险 费 , 退 休 工 人 如 何 维 权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于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或者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投诉。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用人单位不得缓缴或者减免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对于招用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费的退休工人,如果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他们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或者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投诉。

总之,招用单位未为退休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他们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不得缓缴或者减免工伤保险费,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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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8日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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