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能否在预查封前阻断债权的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9:04:18 52 人看过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人民法院对房屋进行查封,查封的效果相当于查封,法院查封后可以阻止房屋执行还债。二是《关于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协助国土资源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执行的通知》的有关法律规定。三是国土资源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人民法院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应当及时办理查封或者预查封登记。

国土资源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时,未对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国土资源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处分的土地、房屋权属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意见,但不得停止办理协助执行事项。15下列房屋未办理登记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予查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被执行人,已经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未出售的;(二)被执行人购买的房屋,经房地产开发企业初步登记的;(三)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被执行人购买的房屋。18预封存的效果与正式封存相当。人民法院在预查封期满未办理续期手续的,预查封的效力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但第三人按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人已向第三人支付余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由第三人支付余款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优先受偿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依法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已经采取的查封、拘留、冻结措施应当解除,但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债权因支付价款而对第三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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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5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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