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此一般认为是牵连犯,但数罪并罚。
3、犯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此一般认为是牵连犯,但数罪并罚。
4、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以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并且要以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但数罪并罚。
5、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以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但组织抢劫集团又实行抢劫犯罪的,不存在数罪并罚问题。
6、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强奸被收买的妇女的,数罪并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有非法拘禁、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
7、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井罚的规定处罚。
8、因受贿而挪用公款,或者挪用公款后又使用的公款犯其他罪的,数罪并罚。解释为牵连犯数罪并罚特例。
9、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依照刑法第171条出售、运输假币罪、第172条使用假币罪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实践中,如果是因为同一行为同时触犯了不同的法益,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从一重进行处罚,而不会进行数罪并罚。要是各位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咨询一下刑事方面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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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断定是否数罪并罚,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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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属于上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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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会受到数罪并罚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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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有多少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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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什么数罪并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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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的量刑如何计算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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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部门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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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的情况,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根据法律规定,抢劫罪、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开设赌场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以上数罪的,根据所犯罪行的具体事实和情节分别判决,实行数罪并罚,即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具体规定如下:《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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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断定是否数罪并罚,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2数罪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以内发生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行为人犯有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一般有如下情况: 1、继续犯。继续犯,也称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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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数罪并罚, 适用数罪并罚的条件有哪些, 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2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即一人犯有数罪。这是适用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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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数罪并罚主要有哪些情况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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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时候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数罪并罚怎么处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数罪并罚就是当一个人犯了数罪的时候,法院对数罪分别判刑后,最后这些刑罚之间如何合并执行的问题。数罪并罚时候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1、并科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然后将各罪所处的刑罚相加在一起全部执行。主刑和附加刑简单相加,罚金之间简单相加。 2、吸收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选择最重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余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吸收。判处死刑的时候只执行死刑,死刑可以吸收一切其它的主刑。没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