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00:40:07 237 人看过

一、什么是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义务责任的资格,凡欠缺民事权利能力者,以其名义所从事的民事活动肯定归于无效。

1、胎儿:在自然人出生之前即胎儿状态的,以胎儿名义从事的行为无效。唯一例外:遗腹子的继承特留份。

特留份:区分出生时为活体、出生时为死体及活着出生旋即死去三种情形

2、出生时间的认定:依次为户籍→医院出生证明→其他证明。

3、死者: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及折射到死者近亲属的人格利益。

对于侵权人侵害死者的人格利益、侮辱尸体行为,需要定性三个问题:

(1)侵权客体不是死者的人格权而是人格利益

(2)起诉的权利人(原告)并非死者,而是以其近亲属自己的名义进行

(3)赔偿所得并非死者的遗产,而是直接归属于原告(们)。

二、民事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一)财产权与人身权

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分权。

(二)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支配权的特点主要在于:第一,权利人可直接支配权利客体,以满足其利益需要,如房屋所有人可以直接占有使用房屋;第二,具有排他性,权利人可禁止他人妨碍其对客体的支配。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权利。请求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不能直接取得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须通过义务人的行为间接取得。请求权是由一定的基础权利派生的权利。如出卖人请求支付价款的请求权是基于其债权产生的,所有人在其财物为他人非法占有时有请求占有人返还的权利是基于所有权产生的。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三)绝对权与相对权

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

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即为绝对权。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须借助义务人行为的介入才能实现其权利。相对权是相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四)主权利与从权利

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则是指两项在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如一债权人享有担保权,该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为主权利,其享有的担保权就是从权利。

(五)原权与救济权

根据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与救济权。

原权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如某甲的房屋被乙侵占,甲要求乙返还房屋的权利属于救济权,甲对其房屋享有的所有权属于原权。

(六)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非专属权,是指具有移转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

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区别是什么

诉讼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

诉讼权利能力是成为诉讼上各种效果所归属的主体的一般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归属的主体所必要的法律资格。

主体没有诉讼权利能力即当事人资格,法院就无从对其行使审判权。

如果有诉讼权利能力而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判决的利益或不利益将无从归属。

当事人资格的诉讼法主体,一般应享有民事实体法上的权利能力,如果在诉讼中丧失当事人能力(如公民死亡或法人合并、分立、终止等),还需要有人承继诉讼。

所以当事人能力总是存在着与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致性、关联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0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权利相关文章
  • 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什么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或实现某种利益;在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够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一、民事权利的特征有哪些吗在中国,民事权利具有三个基本特点:1、平等性。每个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职业、地位等,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2、连续性。公民的民事权利从其出生至其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从其成立至其消灭,自始至终都享有法定的民事权利;3、真实性。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强大的物质基础,使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得以保障。民事权利依不同的标准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绝对权和相对权,请求权、支配权、形成权和抗辩权,主权利和从权利等等。二、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吗1、根据民事权
    2023-03-01
    365人看过
  • 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是什么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是什么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权利则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既可以依法转让或放弃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剥夺其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十三条【自
    2023-04-13
    489人看过
  • 公司有什么民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法人成立的条件】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一、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有哪些吗(一)主体的平等性我国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性,主要表现为:1、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政治态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职务高低、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异,但他们在民事权利能务方面都是平等和无区别的。2、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资格平等
    2023-04-05
    275人看过
  •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什么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所具有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并且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是法人成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的能力,是法人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一、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有哪些与自然人相比较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如下特点:1、开始与终止的时间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发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成立需要登记的,自登记时产生;不需要登记的自主管机关批准成立时产生。法人终止是因某种原因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等引起的。由此可见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离不开人的行为,是行为的结果。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终止都是由自然事实引起的。法人在筹建阶段尚无民事权利能力,但为了筹建法人,发起人须进行一些民事
    2023-02-13
    56人看过
  • 公民的民事权利有什么不同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自然人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其民事行为能力伴随着民事权利能力的产生而同时产生;法人终止时,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消灭。自然人的民事做法本领通常通过自然人自身的做法实现,即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为自己设定民事权利义务。而法人是一种组织体,其自身在客观上不可能像自然人相同实施民事做法。所以,法人的民事做法本领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活动来实现的。一、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接受扶养的权利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
    2023-02-25
    197人看过
  •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
    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仅仅是一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是一直存在的,但具有这种资格的主体要享有某项实际的权利,还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参加到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去。一、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特点?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特点是主体的平等性、内容的统一性、实现的现实可能性。1、主体的平等性我国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性,主要表现为:(1)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民族、性别、年龄、职业,政治态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职务高低、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异,但他们在民事权利能力方面都是平等和无区别的。(2)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资格
    2023-02-22
    15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更多>

    #民事权利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民事权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1
      民事权利是指我国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并且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民事权利也可以被称为我国权利主体实施或者不实施某一特定行为的选择权。其中我国公民基本的民事权利有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人格权,等其他民事权利。
    • 什么是民事权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6
      民事权利,是指受法律保障的民事主体为实现一定利益而体法为一定行为或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简单的说就是权利主体对实施还是不实施一定行为的选择权。 到底什么是民事权利?请参考以下内容。
    • 民事权利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11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民事权利的类型有: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
    • 什么是民事权利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什么是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义务责任的资格,凡欠缺民事权利能力者,以其名义所从事的民事活动肯定归于无效。 1、胎儿:在自然人出生之前即胎儿状态的,以胎儿名义从事的行为无效。唯一例外:遗腹子的继承特留份。 特留份:区分出生时为活体、出生时为死体及活着出生旋即死去三种情形 2、出生时间的认定:依次为户籍→医院出生证明→其他证明。 3、死者:保护的是社会公共
    • 什么是民事权利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5
      民事权利是指我国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并且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民事权利也可以被称为我国权利主体实施或者不实施某一特定行为的选择权。其中我国公民基本的民事权利有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人格权,等其他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