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唐*密和徐-东说,他们在对湾岭镇、黎母山镇、中平镇、什运乡等乡镇的农村进行调研后发现,许多村庄存在着基本农田长年丢荒或短期休种的现象。调研中发现,有种桑养蚕等产业的农村农田利用率相对高些,而未发展种桑养蚕又无其它项目的农村,如湾岭镇的北排村、高坡村、内园村等,其农田大多数村民一年只种一造早造,晚造则弃种,另有相当一部分村民的农田则长期丢荒。据了解,琼中各乡镇都存在基本农田丢荒闲置的情况,且所占比例不小。
通过走访调查,他们总结农村农田丢荒或短期弃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农田种植水稻产值不高。每亩水稻年产值(一年两造)约2000元,除去种子、农药、化肥、耕种和收割费用等,每亩水田年纯收入不到1000元,而且晚造种粮受雨灾风灾虫害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农民种田的效益相对较低,极大影响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
二、种粮补贴相对偏低。种粮补贴限定只有6种作物才能享受补贴,且按一年一补。据调查,2015年我县用于农业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共905万元,其中20%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粮食直补资金用于全县农业种粮补贴。按我县基本农田13.57万亩来算,平均每亩农田补贴仅有100元左右,那么发放到农民手中的粮补平均每户才有300-400元。
三、农田种植品种较单一。主要以种植水稻、山兰等,产值低下,效益不高,缺乏品种新、短平快、效益高的优势产业,特别是缺乏项目带动和市场引导。
四、旱田水源无法有效保障,外出务工劳力逐年增多。除少数村民利用旱田种桑养蚕外,有相当大一部分农民的旱田因缺水而常年弃种丢荒。加上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逐年增多,且外出人员多为青壮劳力,劳动力不足,导致家中农田弃种或丢荒。
对此,这两位政协委员建议:
一、在遵循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地推进农田土地经营权流转。通过向有经济实力、有市场和技术优势的农业公司、种植大户、种植专业户等流转土地经营权,将农村闲散丢荒农田统筹整合、合理开发利用起来。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农民群众的意愿,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二、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践和事实证明我县发展种桑养蚕产业,是促进农业增收致富的一条好路子。建议县委、县政府要继续加大对种桑养蚕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发动农民充分利用旱田扩大种桑面积,壮大养蚕产业。同时,积极转变农业经营观念,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地力、交通条件较好、农田连片集中的农村,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探索“农旅双链”新型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家庭农场等等,打造别具黎苗文化的农耕教育、生态保育、民宿体验、乡土民俗等休闲活动项目,努力拓宽农业发展新空间。
三、适度提高种粮直补标准和放宽补贴范围。建议县财政要每年增加支农资金,提高种粮补贴标准,奖励种粮大户,提高农民种田生产积极性。建议结合县情和财力情况,适度放宽种粮补贴品种范围。在原有6种作物补贴的基础上,对在基本农田种植的作物,均可给予种粮补贴。同时,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种粮补贴的监督管理,建议种粮补贴由一年一补改为一年两造两补,种一造补一造,不种不补。
四、加大农村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农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发展规模农业、高效农业、特色农业提供基础保障,特别是要加强水利兴修,确保旱田用水,努力恢复旱田耕种。
五、建立农田保护激励与约束机制。将农田保护和耕种工作列入乡镇、村两委干部年度考核范畴,与经济和责任挂钩,并形成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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