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限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11:32 473 人看过

导言:办一件事要跑十几个行政部门审批,建一项工程要盖几十个公章,这类事情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过多的管理部门不分主次重复发证、收费、管理,使相对人无所适从,苦不堪言。行政许可过多过滥已日益成为阻碍依法行政,影响人民群众与政府部门关系的一个严重问题。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笔者认为应该从严限定,不宜赋予省级和较大市的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以从源头上杜绝目前存在的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弊端。

办一件事要跑十几个行政部门审批,建一项工程要盖几十个公章,这类事情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在职能配置上将对某一社会经济事务的管理权限同时授予几个职能部门共管,而这些部门在管理上最常见的手段之一就是设置行政审批。如在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文化市场只有一个,而管理部门却有很多: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各自为政;公安、工商、卫生等齐抓共管:社管办,扫黄办各负其责。过多的管理部门不分主次重复发证、收费、管理,使相对人无所适从,苦不堪言。行政许可过多过滥已日益成为阻碍依法行政,影响人民群众与政府部门关系的一个严重问题。目前正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行政许可法草案,受到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其中,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笔者认为应该从严限定,以从源头上杜绝目前存在的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弊端。具体而言,笔者认为不宜赋予地方政府规章有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其理由简述如下:

一、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及目前存在的弊端来看,应从严限定行政许可设定权。

行政许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主体应相对人的申请而赋予其从事某种法律所限制的事项的权利和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许可,对被授予者而言,是赋予权利,是一种授益行为。但同时对其他更多未被赋予权利者而言,则是一种禁止,是对行使某种权利的限制。因此,从本质上说,许可是对普遍限制的解除。在法治国家里,除法律禁止外,公民可以从事一切活动,对公民而言,法无禁止既自由。许可正是授权与限制这两者的结合。许可是对禁止的解除,这是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其原因有的可能是为了维护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有的可能是由于数量的限制,或者可能是对从事某项行业者有特殊的资格要求等等。但是,上述这些领域也不是都必须由行政机关直接进行审批。例如,有的可以运用市场机制加以解决,有的可以授权中介组织、行业自律组织来承担,还有许多是完全可以通过事后监督来解决,而不必实施严格的许可制度。这些已为大多数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明。由此可见,行政许可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法律制度,国家对于行政许可的立法,对于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合理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对于引导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理好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和政府管制力度的关系;对于制约行政权力,切实保护老百姓的合法利益意义十分重大。

从目前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来看,行政许可设置过多过滥的主要原因是在基层。就数量而言,地方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可谓名目繁多,不胜枚举。就质量而论,地方设立的许多行政许可事项无论是从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存在粗制滥造的现象。其中,尤以一些乡、县、市级政府及其部门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为甚。一些行政部门一讲行政管理,就要审批,而且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群众对此很有意见。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已成为一个腐败源,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政府转变职能的一个障碍。笔者认为,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之一,就应该是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的设立和实施,从严限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权。这对于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重大意义。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属立法行为,应符合立法法确定的立法体制并与其他法律的规定相衔接。

如前所述,行政许可实际上是对法律所限制或禁止事项的解除。因此,行政许可的设立是一种立法行为。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从法律效力来看,处于同一层级,因此,两者的立法权限应该是一致的。但行政许可法草案对两者在设定行政许可权限的规定上却与此相悖。一方面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另一方面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行政许可。这样规定实际上使地方政府规章在立法权限上超过了国务院部门规章,与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相左。另外,这样规定也与我国其他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也不一致。如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为,只能设立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而不能设立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其他几种行政处罚。如果在行政许可法中规定地方政府规章有行政许可设定权,就会造成这样一种局面,即:地方政府作为同一个立法主体,一方面可以在其制定的规章中设立许可事项,另一方面在其制定的规章中又不能设立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规定发许可证,却不能规定收许可证,两者显然是互相矛盾的,如此规定会造成法律与法律之间的不协调甚至相冲突。因此,笔者认为,行政许可的规定应与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即:地方政府规章应与国务院部门的规章一样,不授予其行政许可的设定权。

三、行政许可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其设定权的立法规定应从严限定。

在全国人大就行政许可法(草案)征求意见期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同志赞成赋予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其主要理由之一即认为这样规定有利于保证行政管理的效能。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其一,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混淆了行政许可的设定与行政许可的实施两者的界限。行政部门日常管理中大量的工作是进行实施性的工作,正如前所述,地方政府行政规章不能设立诸如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但并不影响行政部门在执法中实施这些行政处罚。同样,即使地方政府规章不能设定行政许可,也不会影响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更不会影响行政管理的效能。其二,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法律制度,它直接涉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关于行政许可的立法,在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同时,也必然涉及对一些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即所谓行政立法的民事制约。由于诸多复杂原因,目前行政立法的民事制约已呈泛化趋势,它所引发的主要问题之一即冲击了现代法治精神。公平原则是现代法治的基石,行政立法的民事制约的泛化,势必会影响这一原则的贯彻与实施。从部门法学上比较,在公平观念上,民法与行政法的价值取向是存在差异的。民法要求的是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公平,而行政法更强调非平等、服从前提下的公正。

由于立法目的及价值取向的不同,行政立法的民事制约往往在排斥一般民法规定的同时,也破除了民法主张的与现代法治原则要求相一致的公平。因此,行政效能必须是在公平的前提下讲求,否则,效能越高,背离公平越远。其三,漠视了对行政相对人民事权益的充分保护。如前所述,行政立法的民事制约实际上已将相当一部分民事行为排斥在民法保护之外,而由于行政立法的公平性及保护方法上的局限,那些本属民事行为的行为及潜在权益最终会因为失去民法保护而无法获得充分的法律保护。具体到行政许可事项方面,那些具有民事制约性质并体现部门或行业利益特征的资质审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及垄断经营制度的泛滥及异化,直接对民法赋予民事主体的基本民事权利构成了严重的侵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法权限相关文章
  • 不准许设定行政处罚审批权限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执法单位在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违法人主动交代或者工作发现确有违法行为发生且属于本单位管辖,依照法定程序立案后,开展调查取证,最终认定违法事实确实发生,并且查明了违法人,收集的证据充分确凿,完全能够证实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依法做出的对违法人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建设用地审批权限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2023-07-19
    122人看过
  • 设定行政许可的规范化
    法律综合知识
    法律分析: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这是关于设定行政许可必须具备的条件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关系到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程序和期限。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能否改正或者撤销?对于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能够改正和撤销。法律规定,行政许可只能是法律规定的才能设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违反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八条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
    2023-07-03
    81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是什么意思,权限的划分是怎样的?
    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是由我国的政体决定的。法律不仅可以对《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五类事项设定行政许可,法律也可以对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事项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对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作出了三方面的规定:(1)凡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律都可以设定行政许可。(2)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通过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3)对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如下:(一)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法律可以设定行政
    2023-02-17
    491人看过
  • 行政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标准
    行政许可设定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有其内在的要求,设定行政许可不能违背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行政许可的设定需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一定的标准。行政许可的设定需遵循以下标准: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可以不设立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本质是政府决定,但市场经济的本质在于经济主体自主决定,因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就不应当由政府决定,即不设立行政许可。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市场经济存在看不见的手,价值规律、竞争机制能够将经济活动调节好,而行政许可则属于政府干预的看得见的手,它只有在市场失灵时才需借助。因此,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就不需要设定行政许可。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社会存在着自我组织、自我直协调机制,因此,能够借助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就不需要政府直接管理。4?行政机关采
    2023-04-24
    452人看过
  • 地方行政许可设定权的界限必须要遵守吗?
    地方行政许可设定权的界限必须要遵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中央垂直领导机关的处罚权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权不得被再次的集中行使了。一、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什么?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实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或组织,但对于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则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行使,不得委托其他机关、组织代行。行政主体进行委托时,受委托方必须具备下述条件方可委托:1、相应的机关、组织是依法成立的;2、其不具有营利目的;3、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业务的工作人员;4、具有对违法行为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受委托的机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并接受委托行政主体的监督
    2023-06-23
    221人看过
  • 什么是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评价制度?
    答:行政许可法第20条规定了行政许可评价制度。行政许可法第20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应当对设定该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3-04-30
    197人看过
  • 行政许可在哪些范围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只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不需要行政机关的许可。所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不是行政许可
    2024-01-30
    355人看过
  • 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主体是谁?
    一、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主体是谁?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主体是: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国家机关。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二、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方式有几种?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023-06-15
    64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设定与行政处罚的设定有哪些区别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设定。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不得超过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
    2023-06-01
    273人看过
  •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规定权的规定有哪些
    按照法制统一原则,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据此,《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6-13
    82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设定方式有哪些?不设行政许可情况有哪些?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方式(一)经常性行政许可的设定经常性行政许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法律、国务院以行政法规、有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来设定。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级来确定,即上一个等级没有设定的,下一个等级才可以设定。对于国务院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可以通过前述设定的优先原则所列方式解决的,经过报国务院批准的程序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二)非经常性行政许可的设定国务院可以以决定形式,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以规章形式设定非经常性行政许可。国务院设定非经常性行政许可的条件是:1、尚未制定法律;2、在有必要的时候;3、实施后,除了临时行政许可事项以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和
    2023-03-26
    177人看过
  • 地方立法的行政许可设定权是怎样的
    地方性法规的许可设定权省级人大、较大市人大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其位阶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原因在于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而政府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人民选出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出于维护公共利益和安全,在一些领域设定许可,以立法对公民权利作某些限制,合乎法治的一般原则。不少国家,行政许可设定权在联邦议会和州议会,经议会授权,政府可以设定一些具体化、暂时性许可。行政许可法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已经有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行政许可做出具体规定。一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规定,进行细化。不能增加许可条件和许可事项。省级人民政府规章的许可设定权地方政府规章的设定权问题,是行政许可法立法过程中又一个大的争议点,中心是要不要给予规章设定权。国务院
    2023-06-01
    269人看过
  • 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及种类
    1、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制定行政许可法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减少行政许可,放松行政管制,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多的自由和活力。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设定的具体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
    2023-06-06
    80人看过
  • 行政许可公开原则的限定
    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行政许可必须遵循的六项原则,即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以及监督原则。行政许可法根据上述原则,确立了一系列重要制度,从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两个环节对行政许可进行了全面规范。行政许可公开原则是什么行政许可公开原则是指行政许可的事项、许可条件和标准、许可程序和费用、许可限额、结果等应当予以公布,许可申请人享有查阅许可档案、获悉许可标准、条件、程序、费用、限额、结果及其理由等方面事项的权利。通过政府活动的公开化来实现公民的了解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调动公民的积极性。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
    2023-07-08
    181人看过
换一批
#宪法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法权限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可以立法的事项的范围。不同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权限是不同的。 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等基本法律,全国人民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自治区、直辖市的... 更多>

    #立法权限
    相关咨询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设定权限的规定是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1.行政处罚是指违反中华人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条款而收到的处理。 2.行政许可是指经申请允许组织或者个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3.行政强制这一块基本上很少出现在日常生活中,刑侦强制只有公安机关具有该项权利希望对你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设定权限的问题有所帮助
    • 哪些法律规定可以创设行政许可?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分配是怎样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3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创设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分配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分配是指各种主要法律渊源形式在设定行政许可上的权力配置。 1.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法律可以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以外设定其他行政许可。 2.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比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规范大,但在法律已经设定行政许可时,
    • 设定机关的行政许可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06
      1、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2、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4、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的设定与行政处罚的设定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07
      行政许可的设定与行政处罚的设定的区别是:行政许可的设定渊源相比较行政处罚的设定渊源,要求更高。而行政处罚的设定之中可以由省级政府、设区的市级政府、部门规章来设定,所以行政许可的设定要求主体更高。
    • 设定行政许可, 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4
      《行政许可法》第十八条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这是关于设定行政许可必须具备的条件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关系到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程序和期限。 1、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法律只有得到良好的施行,才能成为保护公民权利的有力武器。行政行为本身就是行政主体作出的执法行为,凡是有行政权的设定,就必须明确行政权的行使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