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活动公诉人要全程监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08:20:55 116 人看过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成都市检察院解读了《意见》中的亮点。

成都市检察院公诉一处的刘检察官介绍,《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共同保障宣判环节依法、规范进行。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公诉人应留在庭内,对刑事审判活动作全程监督。一方面有利于消除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庭审的疑虑,另一方面有利于公诉人对刑事审判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此外,人民法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在宣判三日前向公诉人送达出庭通知书,公诉人应按照出庭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地点到庭参加诉讼活动,听取判决结果,并应在裁判文书送达时及时签收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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