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刑事量刑标准部分节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9:42:17 236 人看过

第一章

总则

【制定宗旨】为了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实现量刑均衡,确保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正确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结合刑事量刑实践,制定本意见。

第一节一般原则

第一条【量刑的规范依据】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量刑适用规则、量刑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条【量刑的事实依据】量刑应与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进行。

第三条【量刑的时空均衡原则】量刑应当实现在地域和时间上的均衡。不同时期、不同法官之间对犯罪构成要件、量刑要素相同或相似行为的被告人作出的量刑结果应当基本平衡。

第四条【量刑从轻规则】对被告人的从轻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轻的量刑要素比率确定宣告刑。充分考虑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决定从轻处罚的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刑。不得将多个从轻量刑要素合并为减轻量刑要素。

第五条【量刑从重规则】对被告人的从重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重要素及本意见确定的从重比例,综合决定宣告刑。

第六条【量刑减轻规则】在量刑要素未细化的前提下,对被告人的减轻处罚,应在法定刑幅度以下选择适当的刑罚作为判定刑。

只具有单个减轻处罚量刑要素的被告人,对其减轻一般只能下降一个法定刑,刑期不得低于基准刑的40%。

具有两个以上减轻处罚量刑要素或者既有减轻处罚量刑要素又有法定从轻处罚量刑要素的被告人,对其减轻处罚的幅度可适当加大,但刑期不得低于基准刑的20%。

第七条【量刑均衡原则的适用】量刑既要考虑主刑的细化与均衡,又要考虑附加刑的细化与均衡。

第八条【量刑前提】量刑的前提是查明影响量刑的一切事实,着重查明犯罪事实,在此基础上,全面、准确地提取对量刑起作用的要素。

第九条【自由裁量权规则】合议庭、独任庭在适用本意见确定拟定的宣告刑后,综合考虑个案的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可行使10%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仅指主刑),确定最终的宣告刑。本分则另有规定的,适用分则规定。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国家对法官对犯罪人进行量刑时有非常清晰地标准,这就需要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必须客观地按照标准进行,这也是告诉公民犯罪之后的量刑只会客观而不会因为其他的主观原因得到减轻。

江苏刑事盗窃案立案标准

江苏盗窃案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量刑标准相关文章
  • 江苏袭警罪量刑标准
    袭警罪的处罚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别是什么?本罪可以说是妨害公务罪的特殊罪名。1、与妨害公务罪相比,袭警罪的行为对象和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行为对象必须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是指妨害公务的手段必须具有暴力性质,并对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从严处罚。2、对于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并非一律认定为本罪,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确定。(1)对于以威胁的方法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威胁一般是指以告知对他人人身、财产等进行侵害或不利后果为手段,让人心理产生恐惧或
    2023-03-28
    132人看过
  • 江苏贪污罪量刑标准
    一、江苏贪污罪量刑标准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4、根据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关于刑事审判中统一法律适用及规范法律文书写作意见,受贿数额早10000元以上不满35000元的,无索贿情节,社会影响较小的,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适用缓刑;受贿数额在3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无索贿情节且社会影响较小的,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且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的,也可适用缓刑。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二、江苏省职务犯罪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
    2023-04-15
    472人看过
  • 诈骗罪量刑标准江苏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3-03-17
    131人看过
  • 江苏量刑标准是怎样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标准,每个省都有自己的实施细则,江苏的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一、量刑的基本方法量刑时,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1、量刑步骤(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2、调节基准刑的方法(1)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调节基准刑。(2)具有多个量刑情节的,一般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
    2023-04-05
    68人看过
  • 江苏省火灾量刑标准
    刑事责任年龄
    1、放火罪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2、失火罪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定刑为三年以下: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
    2023-02-17
    113人看过
  • 江苏省诈骗量刑标准
    根据诈骗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诈骗数额达60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达30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2)诈骗数额达6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6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
    2023-03-05
    46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量刑标准主要指的是量刑时需要考虑、衡量的各种情节和条件。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更多>

    #刑事量刑标准
    相关咨询
    • 江苏省刑事量刑标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江苏盗窃罪量刑标准江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5
      2013年8月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确定的。该标准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已下发全省执行,具体标准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
    • 江苏赌博量刑标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9
      构成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江苏诈骗罪量刑情节标准是哪些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26
      (1)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2)诈骗数额达5000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刑期一个月; (3)诈骗数额达40000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增加刑期一个月; (4)诈骗数额达2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数额每增加5000元,增加刑期一个月; (5)诈骗数额达10万元,又具有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
    • 江苏盗窃罪量刑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09
      江苏省盗窃量刑标准为:盗窃数额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数额大,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盗窃数额特别大,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