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享受哪些待遇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9 04:20:31
267 人看过
在享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重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等相关待遇。据统计,自我市实行医疗专护试点以来,已结算2737人次,统筹金支付3158.06万元。
市社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在有关医院接受医疗专护:
1.因病情需长期保留胃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换管等各种管道的;
2.需要长期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的;
3.因各种原因导致昏迷,短期住院治疗不能好转的;
4.患各种严重慢性病且全身瘫痪、偏瘫、截瘫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5.其他术后仍需长期住院维持支持治疗的;
6.经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其他符合享受医疗专护的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青岛市参保居民医疗保险能享受什么待遇?
481人看过
-
青岛工伤认定后享受哪些待遇?
294人看过
-
青岛欠费单位女工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吗?
233人看过
-
广州职工医保停交后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吗?
251人看过
-
医疗保险如何缴纳,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19人看过
-
患者长期居住异地应怎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4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
词条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最新文章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医疗期内职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都有哪些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7【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待遇】 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
-
医疗期工资怎么算,医疗期内职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0【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待遇】 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
-
成都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哪些可以享受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6(1)申报单位填报《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 (2)申报单位填报《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拨付审批表》一式两份; (3)《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成都市企业职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交通事故的还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原件; (6)伤职工身份证原件
-
合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又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我的一位朋友1972年与某单位签订了一份合同工工作合同,有三个月,在此期间因工负伤,患有脑震荡后遗症,后因单位原因没定伤残,在单位工作至1987年后,与单位签订了一次性安置的协议书,协议书上确认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一条规定因工伤伤病复发可到单位指定单位看病,报销医药费,这几年他都报销了,今年去的时候,单位以要进行医疗改革为由不报销了,请问,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可以要求工伤待遇或医疗保险吗?
-
青岛市户口, 社区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青岛市户口,社区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也就是说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生孩子并不能报销。根据青岛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生孩子享受生育保险,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二是计划内生育。第一条不符合,因此没法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关于医疗报销,单独有说明。 1、如果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如果符合生育保险报销的规定,按照生育保险给予报销。 2、如果没有生育保险,即使有医疗保险也不能报